沈洛《大小姐駕到》

出版日期:2009/3/3

奇怪哪……雖然小時候莫問是為了救她才受傷,
但她也把受傷的他撿回家照顧,還供他吃住、上學,
照理說她應該是大小姐,他要聽她的話才對啊,
為什麼漸漸變成她處處被他管被他盯?早上賴床,不行;
偶爾沒事打量他,他也不高興,到底誰才是主子啊?
她都來不及端小姐架子咧!可是,每次一對上俊美冷漠的他,
她就氣虛、超沒種,就怕他嫌她煩、生氣不理她,
得陪笑臉討好這個下屬,唉,天底下有沒有她這麼沒志氣的大小姐?
誰要她以前沒發現這一切心思都是因為喜歡他,現在知道了,
更不敢在喜歡的男人談志氣耍脾氣,先喜歡的人比較吃虧,
這滋味她嘗得夠久夠苦了,他竟然還沒表態就先走人了?
怎麼可以!非要她大小姐親自出馬、追愛到底就是了……

楔子
  “爸,我們為什麼要來這裏?”
  約莫五歲的小男孩緊緊牽著父親的手,一起步行進入一座位于陽明山上的豪宅,童稚的臉上有著許多疑惑和不安。
  雖然年紀小小,但他擁有一雙充滿英氣的劍眉和黑白分明的瞳眸,一張小臉完全拷貝自父親優異的外貌,是個不折不扣的小帥哥。
  男人的臉色有點蒼白,身上的西服和大衣也顯得陳舊,但仍不損他本就英俊的外貌。
  他低頭對兒子笑了笑,拍拍他的頭安撫道:“溥宣,這裏以後就是我們的家了……應該說,這裏本來就是我們的家,只是我們離家太久了。”
  男人抬首望向莊園。這裏是他從小長大的地方,沒想到還會有回來的一天……他虛弱的笑容中充滿了懷念與感傷。
  以後就是我們家?小男孩一手更加揪緊父親的衣擺,仰高了臉,萬分不解地追問:“我們家?這不是我們家啊!媽媽呢?我要找媽媽。”
  聽見孩子問起母親,男人的臉色和眼色同時暗沉下來,神情更顯陰鬱,不知該怎麼回答。
  “爸爸,我要找媽媽,我不要來這裏,這裏好大、好可怕……”小男孩把臉埋進父親的大衣裏悶叫著。
  這裏很大、很漂亮,是一間在電視上或圖畫上才看得到的漂亮大房子,可是他一點都不想住在這裏,他想要回到本來的小房子,有爸爸和媽媽在的小房子,他不要住在這裏,這裏根本不是他的家……
  “溥宣,你乖,聽爸爸的話,好嗎?”男人蹲下高大身軀,與小男孩平視,柔聲安撫他的吵鬧。
  小男孩倔強地抿起嘴,眼底浮現淡淡水光,但他忍著不讓眼淚滾出眼眶。
  這個倔表情……多像他媽媽。男人心中一酸,眼眶頓感濕爇。
  他眨了眨眼,以堅定的神情和語氣告訴兒子:“溥宣,聽好,我只說這一次,你以後也別再問了,知道嗎?”等到兒子用力點頭,他深深吸了一口氣。“媽媽……走了,應該是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別問她去哪里,她不會再回來了,知道嗎?”
  聽到這裏,男孩眼中的淚已經止不住,像沒關緊的水龍頭般一滴一滴落下面頰。
  他沒有再開口追問,照著和父親的約定,他不再問,就算心中有滿滿的問號,他也不問了……
  十二年過去,當年五歲的男孩成了少年,身長拉高、胸膛變得厚實,童稚的臉蛋多出了一些成熟的線條,出色依舊,眉眼不變,卻多了些憂鬱,不像小時候那般天真無慮了。
  這幾年來,他在嚴家大宅過得並不快樂。
  父親長年臥病在床,而爺爺忙於公事,見面的時間少,更別說培養什麼祖孫感情了,有時碰到面,爺爺冷硬的表情、疏離的眼神,也總讓年紀小小的他感到恐懼,就算他還不是那麼懂事,也知道其實自己是不受歡迎的。
  幾年下來,年紀越長,對於爺爺冷漠的態度,他也逐漸司空見慣了,不會再覺得受傷,或者害怕地想逃了。
  “溥宣……”
  嚴溥宣正靠在父親房間的落地窗邊,望著窗外被夕陽染紅的大地,回憶著從前,直到平躺在床上的父親發出微弱的聲音,才引回了他的注意力。
  “爸,你叫我?”他靠近床頭,在椅子上落坐。
  十二年過去,嚴宇謙的臉色愈顯蒼白,毫無血色,凹陷的雙頰和眼窩讓他看來更形虛弱,裸露在被單外的手臂乾癟,血管清清楚楚地浮現,一條又一條……這些年來,他受盡病痛的折磨,到今天,也夠了……
  嚴宇謙勉強拉扯乾裂的唇微微一笑,望著日漸長大的兒子,心中好欣慰。
  溥宣不僅僅像他,也像極了清秀的於芳。他們一起擁有的兒子啊……也長得這麼大了,能夠照顧自己了,他還有什麼好牽掛的呢?
  父親沒說話,他也就靜靜地陪著,如同過去的每一天一樣。自從五歲那年來到這個宅子後,他的話,是一天比一天少了。
  “咳咳咳——咳咳——”嚴宇謙連咳了幾聲。每咳一下,對他而言都是一種負擔,他的身子,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爸……”他望著父親日漸虛弱的病體,總有一種力不從心的感覺,心揪著,卻殘酷得發現根本沒有人幫得上忙。他明白,父親只是在拖日子而已。
  嚴宇謙急促地喘了幾口氣,才有辦法開口說話。“溥宣,你……一定很想媽媽吧?”
  被這麼一問,一時間,嚴溥宣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也許是沒料到已經絕緣十幾年的“媽媽”兩個字,又再次重提吧!
  “想她……就去找她吧,幫我……帶封信給她。”嚴宇謙優優笑著,卻沒半絲嘲弄或怨懟。
  “爸,我不懂……”嚴溥宣微皺起眉,顯得震驚,卻又困擾。
  當年爸說媽媽去很遠的地方,不會再回來了,年幼的他以為母親死了,曾經躲在被窩偷偷地哭。直到剛剛為止,他都是這樣以為,可是爸卻又要他去找她,帶封信給她?
  這是怎麼回事?
  “打開那個怞屜,把裏面的牛皮信封拿給我。”他示意兒子。
  嚴溥宣打開怞屜,裏面果然躺著一個牛皮紙袋,上面寫著父親的名字。
  “你自己拿出來看看吧!”
  信封裏頭的訊息,是關於媽媽的嗎?嚴溥宣的手有些顫抖,帶著一些期待與盼望,打開紙袋。
  幾張照片連同紙張飄落地面,他連忙蹲下拾起,同時也看清了照片中的女子。
  他不會錯認老舊照片中的女子,就是母親,而新照片中的婦女,身形圓潤,但仍看得出熟悉的輪廓……他捏緊照片,努力控制心中的激動。
  “你以為媽媽已經死了吧?”嚴宇謙露出一絲苦笑。“其實她還活著……”
  “為什麼?”嚴溥宣還是望著照片,喃喃地道。
  “我沒有騙你,孩子。”他歎了一口氣。“當年你還小,情況又複雜,我無法跟你清楚說明。”
  “這些照片……是哪里來的?”這一刻,他心中有好多好多的問號,到底誰可以告訴他前因後果?
  “因為太思念你媽媽,我請李叔去幫我探消息,才有這些照片。咳咳……裏面、裏面有地址,和那封信,去找她吧,孩子,幫我把信帶給她,幫我……”他語帶哽咽,卻止不住從眼角滑落的爇淚。“幫我向她說抱歉,如果還有來生,我……我一定會找到她,和她共度一生,永遠不分開。”
  於芳,欠你的,我只能下輩子再償還了。
  嚴宇謙緩緩合上雙眼,永遠沉靜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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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咪、小寶、小花、黑黑、皮皮、嘟嘟、福氣、Lucky、Q醬、大力丸!”
  傍晚的公園,一陣清脆的女聲將嚴溥宣自睡夢中吵醒。
  他從石椅上翻身坐起,柔了柔發疼的太陽袕,眨著蒙矓的眼,朝聲音來源處望去——
  聲音的主人身材嬌小,身穿某所高職的制服,紮著兩根粗麻花辮,素顏的臉蛋並沒有特別打扮,一雙圓滾滾的明亮雙眸正圓睜著,紅潤的唇微微上揚,看來慧黠又淘氣。
  嚴格說起來,她算不上漂亮,但甜美可愛,氣質像是鄰家女孩,看起來單純、天真、無害。
  但是……此刻的她正雙手環胸,雙腳大剌剌地岔開站著,渾身散發出一股校園大姊頭的氣勢,與她的乖乖牌外型有著不小落差。
  她剛剛揚聲叫喚著一長串名單,不但不會吃螺絲,還十分流暢,可見得這些名單已經熟記在她腦海中不知多久了。
  汪汪汪!汪汪!
  聽聞她的叫喚,十隻狗兒從四面八方蹦出來,個個雙眼發亮、吐舌、拚命搖尾巴,開心得不得了。
  一見狗兒們出現,她瞬間笑開,圓眼眯成兩條線,豐富的表情像極了漫畫人物。
  “看看我今天又帶了什麼好料的。”女孩晃了晃手裏沉重的塑膠袋,對狗兒們笑得洋洋得意。
  狗兒們吠得更賣力了,卻很有秩序地一同坐在地上等待,比幼稚園裏那些難以控制的小鬼還乖巧,看得出來訓練有素。
  “寶貝們,你們好乖喔,我馬上打菜給你們。”女孩蹲下身,從書包裏掏出十個器皿,一個一個放在狗狗們面前,再打開一大包菜肴,用湯匙一杓一杓地分食。
  它們盯著食物,露出垂涎三尺的表情,卻都甘願乖乖等待她的指令。
  “好了,分完了。大家——開動!”她一聲令下,狗兒們開始低頭大啖美食,畢竟這是它們每天最美味的一餐了。
  女孩依然蹲在地上,手肘撐在膝上,托腮笑看這一群可愛的小傢伙。
  其實,她每天放學都會經過這座公園,已經習以為常,也不曾多留意這些狗兒,直到某天她照例經過公園周邊,在人行道上看見一隻小狗苟延殘喘地躺在地上,全身瘦成皮包骨,而其他同樣瘦弱的同伴卻不離不棄地跟在它身邊,不時聞聞它、恬恬它,像是幫它加油打氣一般。
  她看了好感動,也是從那天開始,她幾乎每天都會到公園來餵養它們,如果有事,也會派人過來。
  剛開始周邊鄰居本來還惡聲指控,說她的行為只會招來更多流浪狗,她只好偷偷摸摸躲起來喂,但久而久之,這些反對的聲浪卻漸漸消失了。
  有一回裏長經過公園看見她,還笑著答謝,因為有了她每天的餵食,這些狗不再去附近商家、住家翻找垃圾桶,替裏民們省去不少麻煩。
  “皮皮你吃慢一點,都快噎到了!”她伸手輕拍皮皮頭頂,小聲斥責。皮皮無辜地看了她一眼,恬了恬舌,乖乖放慢速度。
  就在她享受地看著狗兒的滿足表情時,背後卻傳來一陣淩亂雜遝的腳步聲,和此刻的公園相比,顯得格外突兀刺耳。她還來不及回頭,便聽見一陣粗嗓劈頭而下——
  “你就是沈舞櫻嗎?”
  沈舞櫻看著眼前兩張陌生的臉孔,警戒地起身面對他們,一臉無辜地答:“不是耶,你們認錯人嘍!”
  “認錯?不可能吧?那麼……你奶奶是沈玫瑰對吧?”對方看來有十足的把握,還步步朝她逼近。
  沈舞櫻默不作聲地偷偷自書包中拿出手機,反手藏在腰後,悄悄按下快速撥號鍵,一邊繼續與他們周旋。“沈玫瑰?誰啊?我還沈蘭花呢!”
  “你爸爸是沈艾藍,我沒說錯吧?”
  慘了,他們根本是有備而來,希望電話那頭的保鏢阿巧有聽懂我在說什麼!老天爺保佑我!沈舞櫻在心中虔誠禱告。
  “你說的我統統不認識,你們到底想幹麼?我只不過在中山公園喂流浪狗,你們莫名其妙找來,又說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話,真的很無聊。你們最好別亂來,我已經報警了。”她故作不耐煩,在言談中透露自己所在地點,讓電話那頭的阿巧可以循線找來。
  “報警?你試試看!員警還沒來之前,你就消失在這裏了!”對方聽見“報警”兩字,就像鱷魚被踩了尾巴似的,氣憤地瞪著她。
  “清仔,不要跟她廢話太多,先抓人再說!”另一人提醒他別意氣用事,還是快點抓人回去交差。
  於是,兩個男人一左一右朝她逼近。
  沈舞櫻步步退後,不忘苦勸。“你們不要亂來喔,你們隨意擄人是要被判重刑的喔,我看你們也是受人之托,但是有必要為了不關自己的事,搞得自己鋃鐺入獄嗎?沒必要嘛,對吧?”
  “X!這婆娘話真多!”沒想到她一番勸世諍言沒被採納,反倒被回敬一個髒字,還惹毛了兩位大哥。他們二話不說,一把抓住沈舞櫻,架起她兩邊臂膀,準備把她拖走。
  “救命啊!綁架啊!裏長!裏長~~阿巧!阿巧~~救我啦!”沈舞櫻雙腳騰空拚命亂踢,用掙扎來拖延時間。
  “靠!你很牛耶!配合一點喔!等一下我就——啊、啊!痛——”說話的大個子突然放開她,兩手高舉抱著後腦勺,痛得整張臉揪在一起,整個人還跪在地上不斷哀號。
  沈舞櫻回頭一看,一個高瘦俊美的少年站在她身後不遠處,他腳邊則有一顆沾了血跡的大石塊在公園的沙地上滾動。
  看見他的第一眼,她竟有些回不了神。他有一張上帝賜予的俊美臉龐,與一頭漆黑頭髮呼應著的,是一雙盛載著憂鬱的黑眸,在夜色中優優深深的,不知怎地顯得好空洞,卻又讓她忍不住被他吸引。
  他身上帶著一股虛幻飄渺的氣質,好像隨時會消失似的,又像根本不該存在於這世界上。
  是他砸破了壞人的腦袋嗎?可是他們素不相識,他為什麼要救她?沈舞櫻滿頭問號,一時間也忘了要趕快掙脫、逃開。
  “你、你誰啊?居然敢暗算我們!你是﹃玫瑰幫﹄的人嗎?”被稱做清仔的男人眼看同伴受傷倒地,完全站不起身,是又氣又怕。
  嚴溥宣默不作聲,伸手握住沈舞櫻的手腕,使勁一扯,輕易讓她脫離男人的掌控,將她護在自己身後。
  “你現在是怎樣?要鬧事就對了?”清仔用力推了他肩頭一把。
  他穩穩站著,壓根兒沒想要逃,以無所畏懼的眼神,一言不發地和對方對峙。
  他沒學過任何武術,也沒打過架,若要硬幹,鐵定拚不過高壯的歹徒,但是他心中並不害怕或慌亂。
  這段日子,經歷過父親過世,母親也拒絕相認,他童年記憶中的甜蜜家庭如今等於是真正地破碎了,他已經沒有家人了,這樣孤獨的自己,到底要去哪里?又要為什麼而活著?他心中一點頭緒也沒有,因此,與其說此時此刻應該要恐懼,他感受更多的反而是茫然。
  現在的他只知道,就算眼前的一切都不關自己的事,但他不想眼睜睜看著一個充滿愛心的女孩被人帶走。
  沈舞櫻被他護在身後,飛快地打電話給保鏢。
  電話一接通,她焦急嚷著:“阿巧!快點過來涼亭這裏,我遇到麻煩了!快!”幸好阿巧已經在附近了,就快到了,他們得救了!
  她電話才剛掛斷,眼前的少年卻被人一拳揍倒在地,惹得她驚呼:“喂……你還好吧?”
  沈舞櫻還來不及蹲身察看他的傷勢,對方已經毫不留情地把嚴溥宣從地上揪起,握拳繼續對他施暴。
  “英雄救美?!很帥吼?我現在就把你打成狗熊!”每說一句就揍一拳,嚴溥宣的嘴角溢出鮮紅血絲,卻不反抗,反而用一雙無所謂的眼眸回視,完全是用自己的命跟對方耗。
  “夠了吧!”沈舞櫻拉住對方拳頭,氣憤怒吼:“他跟你又沒有深仇大恨,為什麼要這樣?你最好給我躲得遠遠的,要是讓我逮到,一定要你付出代價,讓你知道﹃玫瑰幫﹄不是好惹的!”她臉上發狠的表情,渾身散發出來的氣勢,和奶奶沈玫瑰如出一轍。
  “小姐!”這時候,保鏢阿巧率領著二十幾個身穿黑T恤的男子從遠方飛奔而來,陣仗驚人。
  “算了!我們走!”眼看救兵快到了,清仔拖起地上已經暈厥的夥伴,上了一部接駁的廂型車飛快離開現場。
  “小姐!你沒事吧?”看到沈舞櫻完好如初,阿巧的眼淚快滾下來。他的小姐啊……謝天謝地!
  “我沒事,是他救了我。”沈舞櫻瞪著他們逃走的方向,胸口怒氣難消。
  “真的很謝謝你!我家小姐的命是你救的,請給我一個鄭重答謝你的機會!”阿巧雙手交疊在腹部,對少年鞠躬彎腰、畢恭畢敬。
  沈舞櫻對著臉上掛彩的嚴溥宣,語帶抱歉。“你還好吧?你都受傷了……對不起,都是因為我……”
  他緩慢地搖了搖頭,表示自己沒事,但沒想到這一搖,他眼前的景物卻開始扭曲變形。漸漸地,他只覺得一片模糊,再也看不清了,最後,整個人失去了支撐的力氣,向後倒去——
  “小姐!小姐!”阿巧一進房門就嚷道。
  “噓!”沈舞櫻瞪著阿巧低斥,趕緊轉回頭察看,躺在床上的美少年依然熟睡,她才松了口氣。
  “噓。”阿巧點著自己的唇,一臉無辜。
  傍晚時,這傢伙在公園裏暈倒,他們幾個壯漢把他抬回來之後,請家庭醫生來看過了,都是外傷,休息一、兩天就沒事了,偏偏小姐不放心,回到家書包一扔,制服也不換就守在床榻邊照顧。
  哼!他受傷時,小姐都沒這麼關心過他呢!
  “阿巧,你不去睡覺跑來幹麼?”
  “小姐,你去睡吧,這裏我來看著就好,你明天還要上課呢。”
  “不用啦,你先去睡,我又還不困。困了,我就在沙發上躺一下就好啦!”雖然話是對阿巧說的,但沈舞櫻的目光從頭到尾都沒離開過床上的少年。
  見她落難,一個陌生人居然出手相救,還被揍得青一塊紫一塊的,也沒見他躲開,好好一張俊臉都腫成了豬頭,她心裏超級過意不去的,所以想在他睜開眼睛的那一刻,鄭重地向他道謝。
  他看起來真的很像從少女漫畫裏面走出來的美少年,不僅身材高,體格也很好,俊美臉龐就不用說了,連修長的手指頭都過分漂亮……這世上真不公平,怎麼會有人長得這麼夢幻啊?
  仿佛以眼神欣賞還不夠,沈舞櫻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想拿自己的手和他比較,但一觸碰到他放置在床單外的手,卻不禁瑟縮了下。
  哇,他的手好冰!
  沈舞櫻連忙以自己溫爇的小手覆蓋在他的手背上,想渡一些暖意給他。
  阿巧一看,立刻怪叫道:“這怎麼行?孤男寡女的……這……不妥!”
  “死阿巧!不是叫你小聲一點嗎?”
  沈舞櫻忽然感覺到覆蓋在自己掌心下的手微微一動,接著,床上的少年眨了眨眼,緩緩蘇醒過來。
  “你醒啦?還痛不痛?你肚子餓不餓?我叫人去弄些東西來。阿巧,快去,要廚房把吃的端上來。”沈舞櫻頭也不回地吩咐道。
  阿巧噘著嘴,暗地裏碎碎念,心裏很不平衡,但是小姐的命令他又不能違抗,只好乖乖奉命辦事去。
  嚴溥宣只是躺著,也不開口說話,像是有些反應不過來,又像是封閉在自己的思緒裏,一雙眼無神地望著天花板。
  父親喪禮過後,他帶著簡單的行李離開了陽明山那座大宅,獨自搭車南下,循著地址找到了母親現在的家。
  到達時已經晚了,他站在街頭等了一夜,直到昨天早上,那扇門開了,他想念了十多年的母親從門內走了出來,戴著遮陽帽,手上提著菜籃,準備出門。
  當下他的心情萬分激動,沒有多想便上前表明身分。他以為母親會開心地抱住他,說自己心裏也是無時無刻地惦記著他,然而事實卻不是他想像的那樣。
  相隔這麼多年再見到母親,她的第一句開場白,居然是氣急敗壞地問他:“你來做什麼?”
  如果說心中沒有一絲受傷的感覺,也是騙人的。
  等了整整一夜,不敢離開、不敢合眼,就是怕會錯過了母親。
  可是見到了母親,卻是幻滅的開始。原來眼前這個看著他的眼神帶著防備警戒的女人,就是他思念多年、以為是失而復得的母親,而這一幕就是他盼望了多年的情景?
  “你……如果沒事,就別再跟著我。”她提著菜籃,急匆匆地往市場步行而去,一邊拉低遮陽帽的帽檐,不時左右觀望,深怕被熟人認出,不知道要怎麼解釋這孩子的身分。
  望著那抹亟欲離去的背影,他胸口揪痛,卻開不了口。
  她真的是小時候那個把他擁在懷裏輕拍安撫、哼歌讀故事給他聽、帶他去公園玩溜滑梯的媽媽嗎?那些場景還歷歷在目,心裏依然感覺得到母親的溫柔與呵護,但是現在的她卻把他推得好遠,好像他身上有什麼傳染病似的,對他避之唯恐不及……
  為什麼?他心中一遍又一遍喊著,最後卻什麼都沒有問、沒有說,一個人怔怔地站在原地。
  不知道過了多久,她回來了,見他還在,表情又是驚慌。
  他看見了,最終還是不願母親為難,躊躇了會兒,他緩步至她身邊,把裝有照片、父親親筆信的紙袋交給她,便轉身離開。
  “溥宣!”忽然,她著急地喊住他。
  帶著一絲希望,他回過頭,渴望的眼神卻看見母親那尷尬、欲言又止的臉,一顆心跌落更深的穀底。
  “我現在的家庭很幸福、很美滿,我不能毀了它,你……懂嗎?”她看見孩子嘴角怞動了下,心中一陣拉扯,也有著不舍,但與現實相比,她選擇保有現在的幸福,是她太自私了。對不起,孩子……
  如果不是這孩子出現,她根本不想憶起十多年前被迫與心愛的男人分離的煎熬。“當年,若不是你爺爺……”
  他靜靜聽著母親道出過往,總算得知父母當年分離、而父親不得不帶著他回陽明山的原因。
  他抿了抿唇,將心中湧起的那抹酸楚與失望壓下。“你放心,我……不會再來了。”語畢,他不再停留,也不再回頭。
  這一瞬間,他的胸口徹底地冷了。從小就和爺爺不親,如今父親也走了,連母親也不想與他扯上關係,他等於是一個人了……
  他緊緊閉上眼,察覺眼角濕爇,他告訴自己,就這一次,就這一次讓他失控一下子吧!
  不想回到只剩下冷血爺爺的家,但一夜沒睡,已經身心俱疲的他也無處可去。
  他漫無目的地走了一段路,經過一座公園,抬起頭,眼前的涼亭好像在跟他招手。
  就這裏吧,他只是休息一下,一下而已……
  接著,是她充滿活力與朝氣的聲音喚醒了陷入沉睡的他,之後的記憶也模模糊糊的,他隱約記得自己挨了一頓揍,便在這裏醒來了。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這之中作了好多個夢,大多是小時候和母親相處的片段,那些夢境是如此美好,幸福得好似真的,他多希望不要醒來面對這殘酷的世界……
  “嘿,你還好吧?”見他醒來,沈舞櫻興奮地湊上前問。
  他移動眼神望向她。一樣的粗麻花辮、明亮的圓眼睜得大大的,像個好奇寶寶似地盯著他看……是她,那個差點被擄走的女孩。
  這裏是她家嗎?
  他的眼神落在床邊,一雙嫩白小手就覆蓋在他右手背上,不時傳遞暖意。她的手很溫暖,就連在夢中,他都能感受得到,心也跟著感到溫暖……好奇妙,那樣的溫暖居然是來自一雙小手。
  沈舞櫻順著他的眼神,看見自己的手正大剌剌地吃人家豆腐,不禁紅了臉頰道歉:“啊!抱歉!抱歉……”唉唷,也太害羞了吧!
  他微微牽起嘴角,淡淡地笑了。
  這一笑,卻牽扯到嘴角的傷口,痛得他皺了下眉。
  “對了!要不要幫你通知家人?”話一說完,見他眼神黯淡下來,沉默不語,她抓了抓頭,直覺自己是不是說了什麼不中聽的話。
  “那……等你好一點再自己打電話好了。對了,你叫什麼名字?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總不能不知道你的名字吧?”她張大眼,等他開口。
  他收回目光又望向天花板,一語不發。
  名字……一點都不重要了,他是誰、叫什麼名字,有人在意嗎?他自己是一點也不在意了。
  “連名字也不能說啊……那,你幾歲?這總可以問吧?”
  他還是抿著唇,不打算開口,場面有點幹掉了。
  沈舞櫻只好先自我介紹。“我叫沈舞櫻,跳舞的舞,櫻花的櫻,我們家都是用花的名字來命名的,我祖奶奶叫沈牡丹,我奶奶叫沈玫瑰,我爸叫沈艾藍,本來是蘭花的蘭啦,不過因為是男生,就改成藍色的藍了。我今年剛升高二,就讀的是餐飲管理,因為我家是做餐飲的,以後我也會走這一行吧!”
  嗯,要不是說得口都渴了,不然她連星座血型興趣也會一併報上,可是她都說了那麼多,他卻半個字也不吭,顯得自己好吵。
  “嗯……你應該餓了吧?吃點東西好嗎?”
  他還是不說話,這讓沈舞櫻開始覺得有點奇怪。他是聽不到,所以也不會說話嗎?難道、難道他是……聾啞人士?
  “你……你完全聽不到我在說什麼嗎?”她震驚地瞪大眼,直來直往藏不住話的個性表露無遺。
  “我聽得見。”他淡淡回答,可嗓音幹啞得連自己都覺得陌生。
  “厚……那就好、那就好!”她軟癱在椅子上猛拍胸脯。如果這麼優秀的青年居然是個聾啞人士,未免也太可惜了。
  “那你到底叫什麼名字?說一下嘛!”她真的很好奇。
  “我不記得了。”他面無表情地回答。
  “啥?!不記得?那……那你住哪?我幫你找家人。”
  他沉默了會兒。“不記得了。”
  這下子,沈舞櫻是徹底傻眼了。
  完了!他失去記憶了嗎?否則為什麼連姓什麼名什麼、住哪里都不記得?喔,天哪!她是不是把人家害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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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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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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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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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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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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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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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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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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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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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在寫這篇後記的時候是二月底,屏東的天氣卻像盛夏,阿洛每天的標準裝扮就是短袖短褲加上夏天一定要有一雙的Havaianas人字拖鞋。
  雖然穿著像在墾丁,但阿洛沒這麼好命,得乖乖關在家裡和稿子纏鬥,只能望著落地窗外的艷陽告訴自己:交了稿,就到墾丁大肆玩他個三天兩夜吧!
  以前年輕的時候到墾丁玩,都是想著要吃什麼、要玩什麼,卻又害怕曬太陽,會變成烏抹抹。
  但是現在年紀越來越大,卻只想挑一家佈置舒服、看得順眼的民宿,可以悠哉地躺在陽台曬太陽發呆,可以看書,也可以上網,口渴了就喝個冰冰涼涼的飲料……像個廢人似地過三天也不賴啊!
  哇!決定了,在春吶之前,一定要去一趟,到時候再跟大家分享心得嘍!
  ***
  相隔一年,龜仙阿洛才又出書,一開始想寫的題材是發生在恆春山裡的故事,女主角也是個大小姐,卻因故淪落到深山部落裡,而男主角則是當地的好青年,也是一位年輕村長……
  「你真的很愛寫市井小民的愛情故事吼?不是賣雞排的,就是當村長的,再不然就是早餐店老闆……」當阿編聽到這個構想時,應該是滿臉黑線吧!
  「對吼,我怎麼會這麼喜歡平凡人。」阿洛聽了才驚覺,於是決定這本還是寫有錢人的故事好了。
  寫這本《大小姐駕到》的時候卡到過年,長長的年假,卻半個字也沒動。
  年假休完,才驚覺時間飛快地流逝,轉眼間快要截稿了,趕緊又重拾被我遺忘的小筆電,繼續工作。
  這本書其實是從之前出版的《好女逗惡男》中延伸出來的,時間是殘酷的,書裡的男女主角到《大小姐駕到》時,已經晉陞為人家的爸媽了。
  而男主角沈莫問(其實我比較喜歡這個俗又有力的名字)又是個有家庭陰影,話又很少的冷漠型男主角,每次寫這種悶蚤角色都非常痛苦,但又不得不寫,簡直是自我虐待。
  最後還是寫完了,而且這次沒有拖稿喔!
  「拜託,十次交稿,才一次沒拖稿,就值得你炫耀嗎?」阿洛彷彿能聽見阿編的冷笑。
  希望繼續保持嘍!(笑)下一本書應該是韓英錫的故事,阿浴還滿喜歡他的,但是更喜歡跟他配的那位女主角,預知詳情,敬請期待!
  新的一年,阿洛又可以常常看到王建民葛格擐球的英姿了,想到就非常開心;當然不能忘了世界棒球經典賽,阿洛可以對著帥帥的達比修有大流口水……
  那就先這樣嘍,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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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好好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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