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吹蠟燭變焚屋,爸媽被捕……旺角 海富苑一名女童前日度過一個淒酸難忘的9歲生辰。女童生日,但已離異的父母卻不上心,到來探訪的父親因事先離去,同住母親又遲遲未歸,獨留在家的壽星女疑擔心錯過生日,在午夜到來前取出蛋糕點蠟燭,在床上慶生,結果燭火意外燃及雜物釀成大火,女童雖及時逃生,但家園付諸一炬,大廈500人要疏散。警方調查後以虐兒罪拘捕女童父母。
父往探望早走 母未返家
9歲姓陳女童沒有受傷,由保安員帶到安全地方,其32歲姓高母親接到消息後乘的士趕回家了解,從警員口中得悉女兒無恙後才放心,與女兒在警車上重逢,立即抱緊女兒安慰。女童父親稍後亦到場了解,警方調查後將父母拘捕,兩人已獲准保釋,4月初返署報到。
消息指女童父母已離異,她與母親同住海富苑海韻閣2樓某室。前日是女童生日,其母買了一個生日蛋糕留在家中打算為女兒慶祝,但未知女童父母是否避見對方,其父晚上到來探望愛女時,母親外出,至10時許父親離開時,母親又未返家。
至11時許,女童疑擔心錯過生日,拿出蛋糕到睡房床上點起蠟燭獨自慶生,其間火舌燃及床單雜物,睡房迅即火光熊熊,女童即棄蛋糕逃出單位。
現場火勢愈燒愈猛,大量濃煙沿樓梯湧向樓上各層,多名住客報警稱被濃煙圍困求救。消防於11時21分接報,保安員及鄰居查看後發現女童呆立寓所外,立即將她帶到地面。消防員到場協助疏散約500住客,火警於14分鐘後救熄,單位嚴重焚毁。一名老翁疏散時吸入濃煙不適,經現場救護員檢查後無礙,不用送院。
釀大火 500住客疏散
社署 表示,該家庭並非社署協助個案,由於母女家園焚毁,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天倫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已與該家庭聯絡,並向他們提供生活必需品,並透過房署 安排暫時居所,社工會繼續跟進個案,提供輔導及協助。
社署稱,2008年共收到882宗虐兒舉報,其中有78宗是疏忽照顧(包括獨留童在家),09年頭9個月數字分別為741宗及79宗,顯示疏忽照顧有上升趨勢。勞工及福利局 長張建宗 多次公開表示關注獨留兒童在家問題,稱「一宗都嫌多」,強調家長若有事暫時離家,可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或託鄰居幫助。
疏忽照顧個案趨升
根據法例,疏忽照顧兒童者可被視為虐兒,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對16歲以下兒童忽略或遺棄,令他們構成不必要傷害,看管人須負刑事責任,面臨最高監禁10年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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