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向陽《壞甜心》


出版日期:2013-07-01

  在有錢公子哥的圈子中,姚若琳是一則傳奇──

  據說,她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級飯店大廚的好菜;
  據說,她懂五國語言,而且但凡男人感興趣的話題都能侃侃而談;
  據說,大部分的男人都會對這位廣告界女王一見鐘情;
  據說,「我愛你」三字是她的魔咒,只要對她這麼說就能得她青睞……

  勒馳很少對誰好奇,姚若琳是第一個,
  尤其在看到她人前驕傲得像女王、人後卻無助得像孩子的反差後,
  他就好想把她抱進懷里秀秀,無奈這個女人不是普通的ㄍㄧㄥ,
  他幫她打跑不甘被甩的男人,她的答謝方式竟是拿錢要他快滾,
  他對她訴情衷,她讓他打「0204」一次講個夠,
  既然貼心呵護不管用,真心話又被嫌棄,
  那只有祭出是女人都繳械投降的苦肉計,
  果然,從此以後,只要他裝出一臉受傷、被辜負的牲畜無害樣,
  她就被克得死死的,由著他把眾人的女神變正牌女友……

也一樣,一定要更好。:D:D:D
許卿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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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明天一定會更好

十年前

美樂KTV。

節奏強烈的搖滾音樂充斥空間,人聲鼎沸熱鬧滾滾,服務生們穿梭各間包廂遞餐點、送飲料。

領班從一間包廂裏出來,抓住經過的服務生吩咐,「這間再加一箱生啤。」

男孩十八歲,高個子,身形過瘦,KTV的黑衣黑褲制服穿在他身上,顯得寬大又短小,過度疲勞讓他的臉上有着超齡的成熟和麻木。

他點頭,轉身跑去倉庫,扛一箱在肩上,啤酒壓得他喘不過氣,領班在他身後喊道:「磨蹭什麽呢,快點!」

他咬牙,忍住眩暈,起身快步往包廂走去。

敲敲門走進去,裏頭一群年輕人,穿着中的制服,卻肆無忌憚的喝酒抽煙。

這種情況他見多了,蹲在一旁将酒一瓶一瓶打開,依次擺在茶幾上,卻突然多出一只手,握住他手中的啤酒。

「給我!」一道細微卻堅定的聲音。

他回頭,角落裏,一個胖胖的女孩,穿着可笑的碎花洋裝,因為燈光昏暗,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感覺到那只握着啤酒的手顫抖得厲害。

他皺眉,松手。

女孩拿過酒,仰頭就灌。

光影閃動,他看到她臉上兩道清晰的淚痕。

掃一眼她瘋癫的同伴,一群人狂歡爛醉,有幾對男女竟公然在角落擁吻愛撫,有人歌有人藥,吞下多餘的話,他起身走出包廂。

這些人有書讀還衣食無憂,縱使今晚鬧得再兇,明天一早依然穿着整潔的制服去學校當乖學生。

而他要幹到半夜三點,拖着死屍一樣僵硬的身體回家,躺不到兩小時,五點起床去送牛奶報紙,在這之前,他已經很久沒過吃一頓像樣的飯,然而離一千三百萬的債務還差很遠。

他有什麽資格替她擔心,他該擔心的是,明天湊不夠還利息錢的話,要用身體哪個部位挨揍比較不會耽誤打工。

「借過—」一道身影從身後越過,沖往洗手間的方向。

碎花洋裝,胖到抵兩個他,看着她踉跄腳步幾乎跌倒,他正欲上前扶她,卻聽身後領班喊道:「勒馳,愣着幹什麽?客人吐了,快拿拖把過來。」

再轉身,碎花洋裝不見了。

他低聲一應,笑自己自身難保還擔心別人。

十分鐘後,提着拖把和水桶從包廂出來,他快步沖向後門,胃裏翻江倒海,推門走出去,他扶着牆開始乾嘔。

胃裏連一點食物都沒有,吐出來的都是苦澀的胃液,他擦乾淨嘴,扭開洗拖把的水龍頭,彎腰接水漱口。

關掉水龍頭,他深吸一口氣,感覺好了點,正要轉身回店裏,卻聽到角落裏傳來低低的尖叫聲和哀嚎。

他放輕腳步,慢慢走過去,隔着垃圾子母車探頭,看到三個男人正把一個女孩按在地上。

碎花洋裝,胖胖的身材。勒馳心一緊,屏住呼吸。

女孩在大喊,「求求你們放了我,求求你們別傷害我,求求你們……」

其中一個男人解開皮帶,笑着罵髒話,「哭個屁啊,你長得這麽胖,簡直和豬一樣,有人上就該偷笑了。」

他撲上去,撕扯她的衣服,女孩發瘋般的反抗。

男人揚起手幾個巴掌甩過去,女孩沒了聲音。

勒馳身體一僵,覺得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他想喊,可嗓子卻發乾,想跑,腳像生了根。

他握拳站在陰暗裏,看男人趴在女孩身上上下其手,碎花洋裝的領子被撕破,女孩自脖子到鎖骨被勒出血痕,她像個破布娃娃,歪在牆角,嘴角流血,胸前被染紅,眼睛呆滞的望着他的方向。

巷子裏很暗,沒有光,可他卻覺得她能夠看到自己,那目光定定落在他身上,像兩盞幽幽的燈,拷問他良知,身後傳來店裏的喧嚣,可他什麽也聽不到,耳邊只有男人粗重的喘氣聲。

胃開始絞痛,冷汗自他額頭滑下來,她的目光就那麽一直看着他,好像一把剪刀,絞碎了他的心。

他聽到自己微弱的卻堅定喊,「夠了!」乾澀卻聲嘶力竭,「夠了,放開她!警察馬上就來!」

等他清醒,發現自己已經站在垃圾子母車前,昏暗中,盯着三個男人狼狽的提褲子跑開,冷汗沾濕了衣衫,松一口氣,他屏息走過去。

不敢太靠近,他遠遠看着她蜷縮在牆角,雙手揪着衣領瑟瑟發抖,一張慘白的臉被汗水和淚水打濕,眼睛空洞幽黯。

不知如何安慰,他脫下制服扔給她,「穿上,快走。」

看她顫抖着抓起衣服,緊緊貼在胸前,站起身踉跄跑出巷子,他嘆氣,轉身往回走,卻見一道人影靠在後門邊。

他心下一驚,以為是剛才的三人回來找麻煩,再定睛一看才發現不是。

他走過去,低着頭,小聲說:「借過。」

對方不動,他擡頭,借着月光認出來,是剛才在包廂裏吐得一塌糊塗的男人。

男人看着他,目光若有所思,皺着眉問:「你多高?」

勒馳挑眉,不明白他什麽意思,但為了盡快回去,如實回答,「一七八。」

男人點頭,「嗯,看起來年齡不大,吃得好的話,應該還會長高點。」

他笑。吃得好?此刻他餓得發暈,沒餓死就值得慶幸,還管是否吃得好。

「抱歉,如果沒事的話,我該回去工作了。」領班找不到人,還不知道要怎麽罰他。

「很缺錢嗎?在這種地方打工很苦,如果缺錢的話,應該有更好的工作。」男人還是不讓。

勒馳挑眉,警戒的瞪着他,「如果更好的工作是裏邊那些勾當,還是省省吧。麻煩借過。」

在這種地方幹久了,什麽人都會遇到,像這樣要他偷偷賣藥給客人然後抽成的人不在少數,如果要幹,他早幹了。

男人不怒反笑,從西裝外套口袋抽出一張名片給他,「好樣的,有骨氣,我有間模特兒經紀公司,雖然你條件差了點,但是應該還有進步空間,薪水絕對比這裏高,要不要考慮看看?」

星誠經紀公司,總經理吳邦誠。盯着名片,勒馳不确定是否該相信他。

彷佛看出他的心思,男人拍拍他的肩道:「如果不信,你可以抽個時間去名片上的地址看看,我保證,絕不是人口販子或者詐騙集團。」

「薪水多少?」他不關心別的,只關心這個。

吳邦誠笑答,「最初半年月薪兩萬,管吃管住,公司還會負責培訓你。」

「然後呢?」他不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之後要看個人造化,有人一夕成名賺得盆滿缽滿,有人竹籃打水一場空。」

這男孩有條件,夠冷靜,年紀輕輕卻個性十足;夠老練,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不想要什麽。

憑藉多年挖星的眼光,他已經能夠預料,不出幾年他一定會跻身一線名模。

「你考慮看看,我保證絕對比窩在這種地方打工有錢途的。」不急着要他下決定,自己準備仿效姜太公,願者上鈎。

「我答應,但有個條件。」勒馳握緊名片,擡頭看他。

「說。」吳邦誠報以欣賞的态度。

懂得讨價還價,看來他很有自信。

「先幫我還債。」

「多少?」

「一千三百萬,過一天多三萬利息。」勒馳雲淡風輕地說出天文數字。

縱使吳邦誠見慣大風大浪,也忍不住心驚。

見他不答,勒馳莞爾,将名片扔還給他,開了後門準備回去工作。

「等等!」吳邦誠趕緊拉住他,活見鬼似的瞪着他道:「一千三百萬不是小數目,你讓我考慮考慮。」

勒馳嗤笑,「一千三百萬都這麽困難,你保證的錢途也不過如此。」

「你—」吳邦誠氣結,卻看他目光堅定、表情冷峻,一瞬間連他也看呆,彷佛面對一個比自己強大十倍的人物。

不過是個少年,卻有如此強大的氣勢……

吳邦誠咬牙,「好,我賭,我跟你簽十年。」

「不需要那麽久,最多五年。」勒馳撂下話,不回KTV,反而雙手插在口袋,慢慢往巷子口走去。

看着他高瘦的背影,吳邦誠失笑。走闖演藝圈二十年,他也沒見過這麽自傲的家夥。

但是沒由來的,他開始相信,或許真的用不了十年那麽久,這少年會擁有足夠的籌碼,傲視一切。

勒馳迎風而行,有種十八年來從未有過的輕松,雖然前方還有無數個未知要去挑戰,但他相信,明天一定會更好。

眼前浮現那穿着碎花洋裝的胖胖身影,他勾起唇角,在心中默默祝福。

你也一樣,一定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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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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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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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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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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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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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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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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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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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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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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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姚若琳,二十五歲,擔任知名廣告公司客戶經理。

底下一幹人馬聽她指揮,做事以強勢俐落出名。

月領高薪,自信幹練,卻也冷漠世故。

她在商場上所向披靡,業界都知道智聯廣告的姚若琳是個傳奇,和她合作沒有辦不到的事情。

不管再刁難的廣告主,到她手裏都被打理得服服帖帖。

追求她的人無數,她是否單身尚且是謎,由于接觸的行業廣泛,她身邊總有各式各樣的男人,政界明星、知名律師、企業小開、着名攝影師、新近時尚名模……五花八門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據說,她出得廳堂入得廚房,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級飯店大廚的好菜。

據說,她懂五國語言,還擁有空手道黑帶四段的資格。

據說,她興趣廣泛,所有男人感興趣的話題她都能侃侃而談。

據說,大部分的男人都會對她一見鐘情。

如此完美的女人,應該很難追吧。

NONONO,據說姚若琳很好追,真的,只要你跑去對她說「我愛你」,她就會點頭跟你交往。

不僅很好追,簡直就是不用追。

「我愛你」三個字像是姚若琳的魔咒,只要說,她就會答應。

追求她的人無數,「大家樂俱樂部」裏的賭金不斷翻倍,公子哥前仆後繼,誰能娶到誰就贏。

但是,至今為止,任何一個和姚若琳交往過的男人,都啐得要死。

這些男人個個铩羽而歸,和她最長的關系也僅維持三個月。

據說,交往一個月,你會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交往兩個月,會開始懷疑自己的智商;交往三個月,你會開始懷疑活着還有意義,人生的價值到底在哪裏?

據說,這個女人有着花一樣的外表,冰山一樣冷酷的心。

據說,她擁有維納斯一樣的妩媚,卻像梅杜莎一樣陰險狠毒。

據說,她會一刀一刀淩遲你,看你茍延殘喘的同時,狠狠的踐踏你、嘲笑你。

據說、據說……

關于她的據說實在太多,大家樂俱樂部裏的賭金已經高達一千萬,卻再無人挑戰。

姚若琳,成了很多男人,無法言說的,痛。

大家樂俱樂部

林志文在女朋友包下的豪華包廂裏,請所有認識的朋友、同事歌。

「來來來,大家盡情喝、盡情唱,今天是我林志文一生中最特別的日子。」

喝到盡興,他舉杯高聲招呼。

「聽說他女朋友很有錢。」

「我見過,開進口跑車送林志文來上班,穿香奈兒套裝,超漂亮的。」

「怎會喜歡上他?真奇怪。」

「我也納悶,根本是兩個世界的人。」

「是不是有什麽不可告人的隐疾?」

「噓!這種事不好亂說。」

「怕什麽,反正人又還沒來,明明作東請客,主人比客人晚到,未免架子太大了吧。」

「有得吃、有得唱,你管那麽多幹啥?蔡依林的歌來了,我要唱……」

這邊,林志文已經被灌得微醉,手機響,他接起來。

「喂,若琳,你快到了?哦哦,沒關系,我們在玩……你慢慢來……嗯。」

挂掉電話,一旁的同事揶揄他。

「怎麽,不會不來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們先玩。」他為女朋友解釋。

「小林,別怪我沒提醒你,這種高水準的女生,會真心和我們這種無名小卒談戀愛?我見過她送你來公司,拿你一個月的薪資,還抵不上她跑車的一個輪胎。」

林志文聽了汗顏,不住點頭,「知道、知道,可若琳對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種人。」

「你又知道了?你們才認識三個月而已,如此短的時間,怎麽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

「不只三個月。」他低下頭,小聲道:「準确的說,我們認識十年多了。」

「欸?」同事驚訝,「十年?不是才交往三個月嘛。」

「是才交往三個月,可我們十年前就認識了,那時候……」

看着手裏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憶—

當年他是校園風雲人物,倒追他的女生可以繞操場一圈。

姚若琳是誰?他生日前三天,死黨指給他看。

一個胖到差不多兩個他,孤僻、被人排斥的女孩,呆呆的一個人站在操場外的欄杆,看起來無所事事的樣子。

死黨賭他不敢邀請她參加生日派對。

為了不失面子,他走過去發出邀請,卻沒想到她一口就答應了。

那雙充滿驚喜、感動和期待的眼睛,讓他有些不安。

已經賭了就不能反悔。

三天後,他硬着頭皮将她帶去派對,看她精心打扮後卻更令人驚心,果真被一群嘴巴不饒人的死黨嘲笑。

然後她一個人躲在角落喝悶酒,本想道歉安慰她的,卻又被死黨拉開。

等他再找她時,她已不見了。

第二天到學校,聽說她轉學,他覺得過意不去,想過去找她道歉,可這個念頭很快就被別的事沖淡。

從此失去聯系。

不過,命運就是這麽奇妙。

三個月前,他在咖啡廳游說客戶買保險,那個月的業績還差幾萬塊,他做得很辛苦。

結果卻遇到姚若琳,他幾乎認不出她來。

她完全變了個人,漂亮幹練,穿名牌套裝,從進口跑車上下來,整個人好像從時尚雜志裏走出來的模特兒。

她看到他,走過來,沒有遲疑的喊出他的名字。

好像早已忘記曾經他對她做過的惡作劇。

她微笑地沖着他打招呼,留名片給他,拜托他一定要聯系她,說她對他始終念念不忘,還喜歡着他。

他欣喜若狂。

十年後的今天,兩人命運調轉,她變得漂亮自信能幹,而他只是個拉保險的業務員,沒想到她不計前嫌,依然喜歡他。

起初他也不相信,雖然感動,但還不至于昏了頭。

但三個月來,她對他無微不至,買高級的手工西裝送他,幫他付房租、介紹他客戶,替他做好吃到爆的營養便當,甚至包下大家樂俱樂部的VIP包廂幫他慶生,讓他請所有朋友過來同歡,揚眉吐氣一番。

他大受感動,決定今晚向她求婚。

胸前的口袋裝着用一個月薪資買來的戒指,雖然小,可卻代表他的心意,他會向她發誓,這輩子絕不再辜負她,努力工作,成為配得上她的男人。

門被推開,一個嬌小又幹練的女人走進來。

她長發微卷,眉清唇紅,膚白勝雪,穿一襲雪白香奈兒套裝,腳踩紅色高跟鞋,彷佛女神駕到。

頓時,包廂裏所有人安靜了,歌也不唱、酒也不喝,呆呆的看着她。

女人忍不住低呼,她身材好棒,發型超好看,衣着怎麽那麽時髦,連表情都與衆不同。

男人忍不住扼腕,這樣一個尤物怎會喜歡林志文,簡直就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抱歉,路上塞車,讓大家久等了。」

姚若琳巧笑倩兮,美目顧盼,慢慢走到林志文身前,湊上去蜻蜓點水,在他臉頰落下一吻。

「生日快樂。」

衆人驚呼起哄,林志文羞赧,略微緊張的抱了抱她道:「謝謝你,若琳,真的謝謝你。」

「跟我還客氣。」她嬌笑着輕捶他,惹得衆人再度歡呼。「來、來、來,我來晚了,先自罰三杯。」

她走到桌前,拿起啤酒倒好三杯。

「你還沒吃飯,別這樣喝,會喝醉。」林志文柔聲勸她。

「喲喲喲,還沒結婚就這麽護老婆,那以後不就是妻管嚴。」有人揶揄。

姚若琳笑着,拍拍林志文,端起酒杯說:「志文當年可是風靡校園的萬人迷,我怎麽管得了他,呵呵,我只求以後別有人跑出來跟我搶男朋友就好。」

「哈……」一群人起哄,林志文面子十足,不住的笑。

三杯酒下肚,姚若琳看着他笑問:「你不是說,今天有重要的話要對我講?」

林志文緊張。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計畫,只有若琳不知道,他不确定合不合适,但—

「有話就說啊,今天你是壽星,你最大,你說什麽,我都答應。」姚若琳笑着鼓勵他,吐氣如蘭,鼓動着他緊繃的神經。

「是啊、是啊!快講呀!」事前被招呼的同事按捺不住興奮。

不管了,講。

林志文霍地單膝跪地,手捧精心準備的糖果花束。他記得她愛吃糖。

「若琳,我知道以我現在的身分和地位,遠遠配不上你,十年前我對你做了不好的事,一直愧疚在心,十年後,我們重逢了,我覺得這是上天給我的機會,讓我補償你。

「我林志文今天當着所有人的面發誓,一定會給你幸福,一輩子對你忠心,絕不再讓你失望,我會發憤圖強成為配得上你的男人,我會讓別人說姚若琳嫁得值、嫁得好,讓你成為所有人都羨慕的對象。

「嫁給我吧,若琳。」

看着地上的男人,他卑躬屈膝,眼神渴望,表情緊張,他顫顫巍巍的從懷中掏出戒指,額上的汗水涔涔流淌,手上的廉價糖果花束抖個不停。

姚若琳笑了,緩緩勾起唇角,用再輕不過的語氣說:「如果是十年前,我一定會答應。」

林志文身體一震,眼裏爬上恐懼。

她莞爾,微啓朱唇,吐出最冰冷的話,「林志文,你以為你現在在幹什麽?求婚,你認為自己有這個資格嗎?」

所有人抽氣,林志文幾乎昏倒,跪在地上沒有力氣起來,僵硬的吸口氣,咬牙回道:「沒有,我自知配不上你,無法給你豪宅跑車,可你為什麽……」

「你以為是為什麽?豪宅跑車?」她嘲弄的撇唇。「啧啧,怪不得直至今天你只混成一個保險業務員,甚至連這種低門檻的工作都無法勝任,看來你的能力就只到這裏了。」

「喂,你太過分了哦,賣保險又怎樣?」同事忍不住替林志文出頭。

「讓她講!」林志文大吼。

這一吼,吓得所有人都噤聲。

姚若琳微笑地說:「你以為我拒絕你,是因為你沒錢、你卑微?多麽薄弱的自尊心。」

「不然呢?」他顫聲問。

她眼神冰冷,唇角嘲諷,「十年前你對我做了什麽,有種跟人打賭,帶着又胖又醜的我出席派對,卻沒膽承認?看我被人嘲笑、被人排擠,你很樂吧?」

「不是,我有想找你道歉,可你轉學了。」他急急解釋。

「知道我為什麽轉學嗎?」她依然笑着,語氣輕松,可眼神幽黯,說出口的答案卻是令人驚詫,「因為在你的生日派對上,被戲弄的我喝了很多酒,被三個酒鬼帶到KTV後的暗巷—」

「啊!」人群中發出低呼。

林志文搖頭,「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我以為你走了。」

姚若琳冷笑,「當然,你忙着和你那些朋友喝酒、劃拳、歌,你怎麽會關心那個被你們騙來的女孩是死是活,她會不會因為從沒去過那種地方而被壞人傷害?會不會被侮辱想不開跳樓?因為痛苦不堪想要殺你全家、報複社會—」

「不!別說了、別說了!」林志文崩潰,癱倒在地上哭泣。

他不知道,不知道當年小小的惡作劇,居然會造成那麽嚴重的後果,不知道面前的女人因為他承受了什麽災難,而他卻厚顏無恥的還想向她求婚,他感覺自己被活生生剝掉一層皮,在衆目睽睽之下淌血。

「你走吧,我們玩完了。」

姚若琳坐回沙發上,掏出香煙,自點自吸。

液晶電視上波瀾的光影照亮她的臉,忽明忽暗,讓人看不出情緒。

「走吧。」同事拉起癱軟的林志文,魚貫而出。

包廂裏只剩電視上無聲的畫面,姚若琳盯着看。在唱什麽?原來是王菲的「我願意」。

我願意為你,

我願意為你,

我願意為你被放逐天際,

只要你真心,

拿愛與我回應,

我什麽都願意,

什麽都願意,為你……

(詞/姚謙)

姚若琳嗤笑,輕罵了聲,「蠢!」

愛情是什麽?她不相信愛情。

經過那件事,經過這十年,「我願意」這歌詞的意境,她已不再有,也不可能有了,更何況如今要她說出這三個字。

她揀起地上散落的糖果花束,剝開一張張亮晶晶的糖紙,将糖含在口中,她一邊吸煙,一邊吃糖,黯然的眼神看不出波瀾,只有讓人心疼的落寞。

吃完所有糖,剛好二十五顆,她看表,淩晨一點。

她起身,瞥見角落有人,吓得差點叫出聲。

「誰?」她緊張的瞪着那抹陰影。不知道他在那待了多久,她一直以為包廂裏只剩自己一個人。

陰影自角落走出來,穿着服務生的制服,胸前別着「大家樂俱樂部VIP包廂部」名牌。

姚若琳松了口氣,皺眉瞪着他,「我以為這家俱樂部的服務生都很有眼色,懂得給客人獨立空間,你待了多久?」

「久到夠看你把二十五顆糖全吃掉,不膩嗎?」男人靠在牆邊,燈光昏暗,看不清他的臉。

她挑眉說:「你們經理是這樣教你的嗎?用這種語氣和客人說話?」

「呵……」他輕聲哼笑,雖然很低,卻惹怒了她。

「你笑什麽?」她冷聲質問。

「我有笑嗎?」聽聲音相當愉悅。

感覺被戲弄,姚若琳走上前 的一聲打開燈光,頓時包廂裏一片光明,也讓她看清男人的長相。

他身高約莫一八○,寬肩窄臀,衣架子的身材将俗不可耐的制服穿得異常好看,眼睛深邃陰郁,可笑容卻無害,露出一排潔白牙齒,她看得刺眼。

「你有笑!」她咬牙控訴他。

「好,我是在笑,難道有規定服務客人不能笑嗎?我們經理可是說了,即便是再『奧』的客人,也要笑臉相迎。」

「你指責我奧客?」她雙手環胸,一副準備理論的樣子。

男人搖頭,雙手一攤,聳肩,表明沒興趣和她吵。走過去查看點歌機上的歌曲資料,他背對着她問:「你包了整晚,要繼續嗎?」

「要!」彷佛和他賭氣,原本想走的姚若琳故意坐下來。她不走了,作為包廂服務生,他就得繼續服務。

男人點頭,開始點歌。

看到螢幕上出現一首一首預約歌曲,她不滿的叫道:「我沒點歌。」

「反正錢都花了,幹麽不唱,多浪費。」男人不理她,迳自拿起麥克風。

前奏響起,姚若琳大罵回應他,「浪費就浪費,我錢多,我喜歡浪費,你以為你是誰?」

「噓,別吵,聽歌。」

其實愛你并沒有那麽重 沒有那麽濃

否則怎麽會如此輕松 如此舍得讓你走

告訴自己浮泛的戀情 誰都很難把握

忍住傷痛

狂妄的不想隐藏 再度孤單的冷漠

虛情假意

我不知道

喔,什麽叫做真情

虛情假意

何妨再來一些……

(「虛情假意」詞/陳冠蒨)

不可否認,他唱功一流,音質略微低啞,男聲也能唱出女歌裏的哀怨。

姚若琳坐在沙發上,盯着歌詞笑,挑眉,好強的看着他問:「怎麽,想唱歌羞辱我?」

男人搖頭笑道:「怎敢。」

她撇嘴,因為他這會很敢的開始唱起林憶蓮的「傷痕」。

夜已深 還有什麽人

讓你這樣醒着數傷痕

為何臨睡前會想要留一盞燈

你若不肯說 我就不問

只是你現在不得不承認

愛情有時候是一種沉淪

讓人失望的雖然是戀情本身

但是不要只是因為你是女人

若愛得深會不能平衡

為情困 磨折了靈魂

該愛就愛 該恨的就恨

要為自己保留幾分

……

雖然愛是種責任

給要給得完整

有時愛 美在無法永恒

愛有多銷魂

就有多傷人

你若勇敢愛了就要勇敢分

(詞/李宗盛)

男人對着螢幕唱,姚若琳不發一語地聽,包廂裏氣氛沉寂。

她冷笑着,心想這些寫詞人是否也和她一樣被愛傷害,否則怎會寫得出這樣的歌詞來。

十年前的今日,她把自己打扮成花癡一樣,跟着心目中的白馬王子走進KTV包廂,迎接她的不是友善,而是無情的嘲弄和讪笑。

她被冷落在角落,沒有人和她說話,她知道自己被騙、被戲弄,卻不敢反抗、不敢出聲,甚至連踏出那間包廂的勇氣都沒有,就那麽傻傻的坐着,一杯一杯喝着苦澀的飲料。

後來她渾渾噩噩去上廁所,被三個醉醺醺的男人拉到KTV後巷,黑暗中她看不清他們的長相,縮在角落瑟瑟發抖,乞求對方放過她。

可笑的是,那三人一邊罵她胖得像豬,又一邊動手撕她的衣服,她反抗,卻被打,他們笑得好開心,她被吓住,不敢出聲,任憑肮髒的手在身上亂竄,恨不得立刻死掉。

後來有人跳出來,說警察馬上就到,那三人吓得一哄而散,她才逃過一劫。

那段日子簡直不堪回首,她跑回家,一遍一遍洗刷自己的身體,刷到皮膚滲血為止,躲在陰暗的角落,砸碎所有的鏡子,剪破那些寬大醜陋的衣服,罵自己怎麽不去死,這麽胖活該被戲弄、被欺負,直到教回家的母親發現,才制止她的瘋狂。

可之後的日子,她再也吃不進東西,不管什麽,吃下去幾分鐘就吐出來,醫生說她得了厭食症和神經衰弱,母親自責,她卻感到高興。

厭食症,太好了,這樣她就可以瘦,可以不用吃東西,不被嘲笑、不被罵孤僻的胖子。

半個月,她瘦了三十多公斤,脫水、虛弱、精神不濟,整個人剩下不到原本一半,母親和從國外趕回的父親整天守在床前,輪流自責,卻又忍不住指責對方,讓她對整個世界徹底失望。

好想就這樣死掉算了。

可是被請來家裏的心理醫生卻告訴她,她現在很瘦,可以打扮得美美的去報複那些傷害她的人,而不是躺在這裏等死,她要是死了,大家只會說那個孤僻的胖子死了,誰也不會記得她,她來到世上一遭,誰也不知道她原本可以美、可以強悍、可以高人一等。

她永遠記得那個叫康卓爾的心理醫生,穿白衣白褲,戴銀邊眼鏡,居高臨下的站在她床前,用毫不留情的口吻一遍又一遍喊她「孤僻的胖子」,母親撲上來趕人,父親大罵醫生有病,可她卻在那一聲聲責罵中醒了。

是,為什麽戲弄她、欺騙她、羞辱她的人都可以問心無愧的活下去,而她卻要可憐兮兮的躲在這裏等死?

愛情是什麽?值得她死嗎?

自尊有什麽?被踐踏到無地自容的她,還有什麽自尊可言?

傷心算什麽?如果心已經碎成無數片,還有什麽可害怕的。

她不怕,她要振作,她要覺醒,她姚若琳要重生,讓那些小瞧她的人等着,總有一天,她要将他們踩在腳下,踩碎曾經傷害過她的狼心狗肺,讓他們付出代價。

勒馳停止唱歌,關掉音樂,起身走到她面前。

沙發上的女人斜斜的坐着,頭靠在扶手上,殘存的煙蒂夾在纖弱見骨的指間。

她睡着了。

整個人看起來好小,和偌大的環形KTV沙發比,嬌小得像個孩子。

原本蓬松整齊的發絲此刻散落,蒼白的臉在燈光的映照下宛若透明,緊閉的眼角殘留一道淺淺的淚痕,眉心始終緊鎖。

這麽嬌小,卻又如此強悍。

強悍到一向處變不驚的他也被她吓了一跳。

在她來之前,他就留意到,包廂裏的壽星神情緊張,不停看表、看手機,刻意喝酒壯膽,不時撫摸胸前口袋,吩咐他小心收好的糖果花束其實很醜,他也忍住沒說。

聽壽星的同事偷偷八卦,好奇是怎樣的女人,開跑車、穿名牌,卻心甘情願倒貼當保險業務員的男朋友。

後來她進門,他就知道,這個女人不真心。

她的笑、她的溫柔、她的體貼、她的大方,都假裝得很到位。

糊弄一般人可以,可是他見過和她一模一樣的女人,故作堅強,卻不堪一擊,人前高傲得像女王,人後脆弱得像小孩。

連這張睡倒在沙發上淚水蹒跚的臉,都如此相像。

她為什麽這般殘忍的對待那個男人,他知道。

她說起那個很胖、很孤僻的女孩被嘲弄,說起喝醉的自己被酒鬼拖到巷子裏,讓他想起十年前的那一天。

驚訝老天的安排,十年後的今天,讓他和她,再度相逢。

他不相信命運,卻覺得奇妙。

如今的她完全變了一個人,纖瘦、漂亮、大方、時尚,任誰也想像不到當年的她何等模樣。

可是他卻覺得,她的心還留在那個晚上,血淋淋的傷口十年來沒有癒合過,放任它疼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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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怎麽會這麽衰,遇上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

「長痛不如短痛,求你成全我。」

「想跟那個男人走,我死都不會答應!」

「我愛他!」

「該死,我愛你!」

坐在家門外的石階上,聽屋裏父母吵得不可開交,含着隔壁阿婆給的糖,姚若琳接受三姑六婆同情的目光。

她很好奇,愛是什麽?讓人不快樂。

十二歲,父母離異,悲傷的父親遠走他鄉,母親急急改嫁,她轉讀寄宿學校。

由于性格孤僻,受同學排擠,無人安慰,她開始嗜吃甜食發洩。

一度胖到九十公斤,受盡嘲諷,更無地自容。

臃腫又孤僻,連她都讨厭這樣的自己,卻沒想到有人喜歡她。

十五歲那年,比她高一屆的學長,校園裏的風雲人物,像神一樣的存在,暗戀他的女生無數,結果……他卻選中她。

她永遠記得那一日,他深情款款的走到她面前,問她願不願意跟他做朋友,參加三日後他的生日派對。

她欣喜若狂,斷食三天,散盡平日省吃儉用省下的零用錢,在售貨小姐異樣的目光下,買了只有夢裏才敢想的碎花洋裝。

這般盛裝打扮,只希望他能看到她的努力。

為了他,她願意改變。

她渴望被愛,也渴望愛人,渴望沖破父母婚姻的陰影,擁有屬于自己的幸福。

可是,那個給她希望的男生,卻用最殘忍的方式将她撕碎……

十五歲的夏天在她生命中刻劃下這樣的烙印。

愛是背叛、傷害、痛苦。

愛是愚蠢的游戲、欺騙、仇恨。

愛是傷心、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愛這個詞,與她絕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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