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子璇《帶刺的溫柔》


出版日期:2015-10-08

沒有刺的愛,還是愛嗎?
沒有刺的玫瑰,還是玫瑰嗎?
他們相識在無所顧忌的十七歲,
看似和平分手於煎熬多傷後的二十七歲。
他們有著太過相似的靈魂——
如果她是帶刺的玫瑰,
他就是只充滿防備的刺蝟;
當兩人親密擁抱,下場只會是遍體鱗傷。
那麼,分手之後呢?
分手等於結束?
還是,
分手,才是真正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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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戲子璇

    上一次出書,是去年十二月的事。

    過了一個年,再完成新稿,突然有種跨過生與死的感覺。短短幾個月,生活的改變實在太大了。雖然「失戀」聽起來是人生中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對於當事人來說,失去的前後,真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命形式。

    一切都變了。

    住所、配合對方所改變的作息、生活習慣、、時間分配,一夕之間完全大洗牌,從過去以兩個人為主的考慮,轉由全盤操之在己,完全自由,也完全無所依靠。

    人在脆弱的時候,好像都會藉由超自然的力量來協助自己,我找過好幾次塔羅牌老師,問感情的未來,也問自己的盲點。關於牌陣什麼的,我一點都不懂,但看那色彩鮮艷的牌卡湊成的組合,竟真的解讀出可信的訊息。老師說,每一次感情來臨的時候,我總是用最激烈的方式燃燒,痛了對方也傷了自己,最後,便是化為灰燼,什麼也不剩。

    好像真的是那麼一回事,所以在失去的時候,才會有那種徽底被掏空,連靈魂都不剩的感覺。

    「所以,我應該去談一場平凡而沒有太多波折的感情嗎?」我問。

    「的確,你不能和人生目標太過平順、平凡的人在一起,那會讓你的人生了無新意、枯燥乏味。你需要轟轟烈烈的愛情,但不是每一次都燒成灰的那種。所謂轟轟烈烈,不是用激烈的情緒自傷傷人,而是你必須和對方有默契,讓彼此的生活永遠存在驚喜與新意,這樣一來,如煙花般燦爛的火光才可以燒一輩子。所以你要等,等那個人真正出現。」老師看著牌面,這麼解釋著,「在等待的時候,更重要的,把自己的燃料存足吧。」

    好吧。

    我等。

    而我也的確需要一段時間好好沉澱自己,畢竟過去我確實花太多心思在感情問題上了。我四處旅行,聯絡許久不曾見面的朋友,一改過去的生活型態,建立新的習慣,屬於自己的。靜下心後,也終於重新面對最喜歡的寫作,用熟悉的方式和自己溝通。

    故事是虛構的,但我往往都用筆下角色的聚散離合來與自己取得平衡。一切痛苦、幻想、冀望、疑問、掙扎,我都寫進故事裡了;然後,在寫下《全書完》的時候總會問自己,角色的問題都過去了,那我呢?我的難關,過去了沒有?

    這次為什麼寫《帶刺的溫柔》這樣的故事呢?

    任雪霺的尖銳,大概類似於自己歇斯底里的那一面,因為對於失去的還有恨,所以藉著她的遭遇告誡自己,強烈而不顧一切的復仇,並不能帶來什麼,更遑論有所轉機。唯有更懂得如何去愛以後,失去的才能成為獲得,未來的也才得以繪上色彩。

    故事說完了,落下最後一個句點時,我鬆了一口氣。心情確實變了,無論是時間或寫作都讓我變得不一樣了,不能說巳經完全不難過,但是,接受了。

    我接受那一段感情帶來的痛苦與不合適,也接受命運用這一場失去帶給我領悟,我跨過了生與死,在最痛的時候看清了自己的缺失。

    還相信愛嗎?相信。

    還期待愛嗎?期待。

    但,愛是什麼?

    我今年二十八歲,談過的感情不過兩次,一切看似還在「開始」階段,我也不奢求自己到底有多懂,但是我會繼續走下去,寫下去,試下去,愛下去。

    願,有一天我們都能無憾地說︰我懂愛了。

    璇的FB︰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661015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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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戲子璇2015初春於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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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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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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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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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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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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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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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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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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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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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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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歐凱恩趙曉愛

    佳偶天成結婚喜宴

    醒目的標示擺放在會場入口,在任雪霺眼中卻顯得特別刺眼,且她並不是受邀的賓客之一。

    捧著精心挑選的單枝玫瑰,她身著正式禮服,一身華貴之氣,默默地看著熱鬧的眼前。

    與她無關的,這一切。

    婚禮總是極盡所能地鋪張、奢華,高調宣示當下的幸福與璀璨,完全不會被多說些什麼。

    畢竟,如果幸運的話,這種喜宴一輩子只一次就夠了。

    一次,就能到永遠。

    讓她選的話,她甚至會要得更多,場面更盛大,因為她的幸福人生,必須舉世無雙,獨一無二。

    可惜,沒有人說過,每一對佳偶,都是彼此生命裡的最愛。

    況且,組成一個家,其實不需要太多愛。

    因為,愛的反面,就是恨;恨能砥礪人心,卻也能毀滅一切。於是,越平淡的,就越能走得長久。

    他很愛她,但不要她。

    站在新人的大幅合照前,她閉上了眼,幻想耳邊流過的喧鬧聲是為了她而狂歡。

    不切實際的畫面中,她手裡捧著粉色玫瑰,拖曳著耀眼如星的白紗,緩緩走過紅毯。

    在宣示台前等著她的,是從十七歲那年就認定的幸福;沒有人能夠取代在彼此生命中的地位,甚至,也沒有人能夠比美她,能夠擁有這樣靈魂相契彷若量身訂做一般的,另一半。

    男人對她伸出了手,她在同時間睜開眼。

    眼前的新人合照,成為一幅荒謬諷刺的畫面。

    畫面中,穿著白紗的女孩,可愛脫俗,卻完全比不過任雪霺的高雅氣質,但她才是真正的新娘。

    在感情的世界裡,到底什麼樣的人才算是第三者?

    是得不到名分的那個?還是奪走他人幸福的那個?或是什麼都不在乎、任人奪走幸福的那個?

    她冷冷一笑。

    想了這麼多,純粹是為了確認,她真的不是宴會的女主角。

    她下意識抬起手,手指上淡粉色的細小傷口傳來陣陣刺痛,她能清楚感受到每一吋毛孔所發出的呼救。

    很痛,卻不會致命,所以她只能忍受。

    失去所愛的人,也是這樣的感覺吧?

    但是,以她的自尊和高傲,實在不應該出現在這裡,更不該有想再看他一眼的念頭……她該收起赤luo的脆弱,回到孤獨的生活中。

    愛情,無論結局如何,她已成功在他心中留下刻痕,這是那個即將成為他妻子的女人,永遠做不到的。

    到底,她還是贏家。

    正打算喚來會場的服務生,希望能夠替她將玫瑰送至新郎休息室,豈料,才伸出手,竟被另一隻突然闖入的手牢牢握住。她力道不及對方,迅速被拖離現場。

    也許只是過了短短一、兩分鐘,但是,夠了,這短暫的瞬間,已足夠讓她回味──被他帶著走,無論終點是何處都無所謂的感覺。

    他拉著她走向安全梯,來到地下停車場。他將她推上座車,兩人在後座對峙許久。

    「任雪霺,妳來這裡做什麼?」是他先開口,語氣與其說是氣憤,不如說是不安。

    「這車是載新娘的,你確定要讓一個毫不相關的女人坐在這裡嗎?」她幽幽地開口,沒有正面響應他的話。

    「為什麼?」他瞪著她,「妳為什麼要出現在這裡?」

    「在這樣的場合,我不過是個路人,你該對我視而不見,並立刻回到會場,與那個你許諾會陪她一生的女人一起,接受眾人的祝福。你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在我身上,也不必問我目的,如果我根本不重要。」她笑得諷刺,「但是,歐凱恩,你卻沒有那麼做。」

    是,他沒有那樣做。

    在一片祝賀的人海中,他唯一看見的是她的身影,狂捲而起的情緒啃噬了理智,以致讓他忘記自己應該身在會場等待婚禮開始,並且笑臉迎接他所選擇的未來。

    心事如此輕易就被揭穿,而且是被她揭穿。他深深吸了一口氣,眉頭緊皺,「妳到底想怎麼樣?」

    「我沒有想怎麼樣。」她穿透他的目光,「反倒是你,在結婚這天拉著前女友上車,到底想怎麼樣?」

    「妳夠了!」

    他瞥見仍被她握在手裡的玫瑰,一把搶了過來。

    幾經拉扯,玫瑰花苞依然完好無缺。

    包裝紙內,一張黏合的便利貼置放其中,他一扯,一片鮮紅花瓣因而飛墜落地。

    沒有刺的愛,還是愛嗎?

    藏在便利貼裡的一句話,沒有署名,也沒有任何批註,但那飄逸的字跡,他一看就知道出自誰手。

    然而,轉眼之間,便利貼在她眼前被撕成碎片,他用了非常沉重的語氣,好遮掩心裡蕩開的漣漪,「算了吧,愛不能養活我們。」

    「你的妻子也同意這個說法嗎?」她一聲冷哼,「你們可以在一起,從現在到永遠,但是並沒有愛,她可以嗎?」

    「妳就這麼肯定,我這輩子沒本事忘得了妳?」

    「我太了解你了。」她嘲諷的笑裡多了一絲憐憫,「你可以用一場奢華的婚禮欺騙全世界,但你騙不了我。」

    「任雪霺,妳未免把自己想得太完美了!」他狠狠捏住手裡的玫瑰,花刺因為擠壓的關系,戳破包裝紙而穿出,她刻意交代不去除的尖刺刺入他的皮肉中。「我們之間的愛是會把彼此毀掉的毒藥,包括妳現在口口聲聲說的,都可能把我推向險境。但是曉愛不像妳,她善體人意,她的愛不是自焚的野火……和她在一起,我才能好好度過我往後的人生。」

    「是嗎?」她自傲的眼眸驀地多了一層霧。「你就那麼肯定她給你的,都是你要的?」

    他頓了頓。

    其實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

    他想要任雪霺,因為只有她能帶給他烈愛的瘋狂,無論是精神上或肉體上的;他想要趙曉愛,因為她的平靜溫柔能讓他清醒,回到冷靜的生活中,不再玩火自焚。

    順心,他應該選擇任雪霺;順理,他應該選擇趙曉愛……但此時此刻,他卻不知道怎樣選擇才是對的。

    要命!都已在婚禮會場,他居然仍在遲疑!

    於是,他只能用更沉重的語氣,以及更嚴苛的敘述來反駁,好壓下仍在擺蕩的心。「任雪霺,妳能給的,都是我已經擁有的。記得嗎?我們太像了,愛情裡需要的不是兩個同類……」

    是啊,他們太像了,刺蝟和玫瑰是無法相愛的。

    這些話,即便他們在掙扎與煎熬的過去已提過無數次,眼前聽在她耳裡仍覺格外刺耳。

    「你不後悔?」她看著他,抑住自尊發出最後一聲呼救。

    「既然做了選擇,就絕對不會後悔。」他咬著牙。

    「很好。」她好不容易顯露的脆弱從隨之而來的笑中淡去,「歐凱恩,你夠狠。你最好記住你今天說過的話,從今以後,最好不要讓我出現在你夢中;當你抱著那個可以帶給你平靜溫柔的女人時,你最好不要想起我的臉。」

    「任雪霺,妳要是一直這麼偏激……」他不甘示弱地回擊︰「妳再看看有哪個男人敢愛妳。」

    她與他四目相對,非常深刻地將他的形影刻印入眼眸,以她向來的高傲姿態從容地推開車門,離開他的世界。

    他面對著倏然死寂的空氣,覺得連心都在嘲笑著自己。

    任雪霺,妳再看看有哪個男人敢愛妳。

    如果這是劇本里的台詞,那麼潛台詞就是︰沒有任何男人敢愛你,只有我最懂得愛妳……

    但是,他已經不能回頭,也無法回頭了。

    他頹喪地走下車,戴上個幸福洋溢的面具,回到婚宴現場。

    頂著盛裝,任雪霺登上電梯,來到更高樓層的酒吧,點了一杯酒。

    獨處是很可怕的。

    因為這時候,人們什麼也沒有,除了藏在心裡的回憶,以及對自己的種種觀感,會像噴泉一般湧現。

    她確定沒有用錯字眼,它們,的確是用「噴」的。

    回憶,向來是人逢脆弱時最大的敵人,越怕,就越代表擁有許多不堪回首的往事。

    於是,她只能用酒精來稀釋記憶的殺傷力。

    一片天旋地轉之中,許多畫面在腦海裡重迭,她甚至分不清楚,什麼是確實存在過的,哪些又是她內心的幻想……但是,飛速的模糊之中,唯一清楚的,是一個年輕女孩的臉孔。

    烏黑的秀發直順而飄長,隨風飄散薄荷洗發精的淡淡氣味;五官細致精雕,洋溢年輕女孩當有的純真與靈秀,身著熨燙得筆挺的白色高中襯衫……

    十七歲的,任雪霺。

    他們相識在無所顧忌的十七歲,分別於必須成長的二十七歲。

    從一開始,他們就有著太過相似的靈魂。

    憑人類高超的科技智慧,世界上大多數的物品,都能製造出幾可亂真的復製品,但是,人,很難。

    明明是人人都有的一副五官,總難找到一模一樣的;個性就更是了,每一種情緒、喜好、處世態度,都是不同的色塊,即使經過調和,也無法找到完全相同的色調。

    然而,有一種數學概念稱之為機率,萬中選一的機緣在理論上出現的機會微乎其微,但並不代表沒有。

    所以,茫茫人海中,她和歐凱恩突破難以計算的或然率,在靈魂的那一面,幾乎可說是用同一模具印壓出來的。

    在個性上,他們總是率性而為、隨心所欲,為了喜歡的人、事,可以投入所有狂熱,只求當下的瘋狂。

    記得高中的時候,他們每學期末收到的成績單上,總會有這麼一句評語︰心欠沉靜。

    心欠沉靜嗎?

    某次被班導師訓話時,他們竟異口同聲地解釋︰「沉靜,不是老人才會有的狀態嗎?」

    實在不知道還能在哪裡找到和自己這麼相像的人。

    當他們訝異地看著對方,不解這默契是從何而來時,心裡是這樣想著的。

    也因為如此,他們對彼此產生了興趣,從而發現兩人相像的地方竟然越來越多︰對AvrilLavigne的搖滾樂有著高度狂熱、喜歡九○年代的香港喜劇電影、嗜吃地道日式風味章魚燒… …

    除此之外,他們在班上擁有各自的朋友圈,平常交集的機會並不多,但每次班級集會,他們根本不需要事先溝通和商量,就會提出相同的意見;甚至,下課時間她戴著耳機經過他的座位時,也會驚訝地發現,同樣戴著耳機的他,和她哼唱的居然是同一首曲子……

    驚喜的小插曲越來越多,對彼此的好感也益發加深。

    然而,他們之間唯一不一樣的地方,在那時候,或許只有一個︰她像所有女孩一樣非常不擅長數學,而他卻非常有天分,不需認真上課,就能拿到相當好的成績。

    這一點點的不同,卻是兩人感情燃發的火種。

    那一天的情形是這樣的——

    對數學實在沒興趣的她,忍不住在課堂上睡著,被數學老師念了一頓,心情大受影響。

    他看在眼裡,沒多說什麼,卻在接下來的小考結束、準備收卷時,偷偷把考捲和她的調包。

    結果成績一出來,她考了九十一分,他卻只有十九分。

    兩人的表現都不同於以往,老師看到分數後,馬上發現不對勁,將他們叫到辦公室問話。

    他坦承考卷是他調包的,與她無關;但她卻說,因為不想考不及格,所以偷了他的考卷。雙方僵持不下,數學老師也失去耐心,最後以一人記一支警告收場。

    從辦公室回教室的路上,她一記眼神,他看懂了。

    他們蹺掉了下一堂的體育課,翻牆到校外的便利商店買了好幾罐啤酒,躲到冬日里根本不會有人的游泳池大喝特喝。

    她不勝酒力,一罐啤酒才喝不到幾口,臉頰已染上一片霞紅,醉眼迷離地笑著。

    他心一動,迷戀地說了一句︰「妳的臉怎麼比嘴唇還紅?」

    沒給她機會反應,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吻上了她的唇。

    那滋味,像他早上放在她口袋裡的薄荷糖,甜甜的;又像輕拂面頰的微風那般舒適。

    在波光閃爍、透著漂白水氣味的游泳池水面上,他們看不到世界的倒影,在那個可以大肆揮霍青春的年紀,只有她,和他。

    他們因相似的靈魂而展開交往,也為那得來不易的默契而感動。

    但是,如他所說,相愛不是只需要相似就夠了,畢竟,兩個人在一起,並不都是平順而沒有磨擦的,有所爭執的時候,那相似的靈魂還能成為彼此的潤滑劑嗎?

    慢慢的,他們發現了困難點。

    太過於直來直往、不懂得退讓,是讓爭執越演越烈的關鍵。強烈的自尊讓兩人誰也不願意退一步,傷痕也因此越拉越大;加上,兩人都太過於隨心,行事缺乏理智,面對沖動,皆無法約束住對方;因此,交往的一路上,總是危機重重,成長空間也十分狹隘。

    拉扯了十年,從高中生沖撞到大學生,再從大學生折磨成社會人士,他們彼此相愛,卻也有許多無法改變的根本問題。

    曾幾何時,他們最自傲的相似,成了相處上的相刺。

    到最後,竟演變成用互相傷害來證明彼此的親密。

    害怕失去對方,所以用冷言冷語試探彼此會否離開;不希望對方找到比自己更好的對象,所以用激烈的言辭數落對方的不是;無法面對心裡放不下的自尊,只好把情緒化作蠻力,姿意破壞屋裡的一切,直到成為一片狼藉。

    苦於找不到更好的方法處理彼此的關系,這才驚覺,每一個人都是拼圖上的缺塊;而所謂伴侶,並不是找到與自己相同的那一塊,而是能互補的那一塊。

    他們誰都不是對方所缺少的。

    為了不再耽誤對方,留給彼此更多傷口,爭吵無數次、煎熬千百回以後,在二十七歲那年,他們看似和平地分手了。

    他找到一個個性和他互補的女孩,溫柔且善體人意的趙曉愛──他是這樣說的。

    她沒見過趙曉愛,甚至不了解對方的來歷,但他很快就與女孩訂下婚約,完全阻絕與她復合的機會。

    然而,兩人之間那由同一模子印出的靈魂,以及熾熱得足以使世界一同燃燒的愛,真的只要分手了,就能夠平息嗎?

    以物質不滅原理來看,如果愛是那麼簡單就能毀滅掉,那麼這十年來她不顧一切所燃燒的是什麼?

    再怎麼說,也該有灰燼餘下吧?

    任雪霺又伸手要了一杯酒。

    青春已不再,愛情被殘忍劃下句點,她是否該像他一樣,隨便找一個個性不那麼沖突的人,任過往一切成為談笑之間的無聊笑話?

    反正,早已不再是能放肆作夢的年紀,結果會是如何、身邊人是不是能讓自己不顧一切,都不那麼重要了。

    「歐凱恩,你實在太讓我失望了。」她狠狠嘆了一口氣,「如果你真的和我有一樣的靈魂,就不應該這樣決定你的感情。」

    車里相對那一刻,他的一言一行,甚至眼神,早已坦露一切。

    他還愛著她。

    既然愛著,為什麼不能在一起?就算折磨著彼此,也該是另一種形式的幸福,不是嗎?

    他憑什麼把這權利交給另外的女人?

    抬起頭,奢華的水晶燈透著七彩霓虹光芒,她無由地想起另一個與他一同經歷的故事。

    大學時,他們曾經在深夜裡溜出宿舍,跑到空曠無人的操場上,肩並肩瞭望夜景。

    場慣微弱的燈光,是他們能看見彼此的唯一光源,卻引來了也渴望一絲溫暖的飛蛾。

    小小的燈內困著無數飛舞的翅膀,更有不少早已失去生命、破碎地散落在燈下。

    她憐憫地,卻也欽羨地看著燈光,「知道最後可能會死,飛蛾還是會毫不考慮地往前沖,就像那句成語說的。」

    「所以,只要沒有燈光,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這樣的話,他們就找不到追尋的方向了。」她望進他眼眸,像是希望能從中找到讓她放心投入的火源,「既然狂熱燃燒才是一生唯一的追尋,為什麼要剝奪牠們實現夢想的機會呢?」

    「即使結局是悲劇?」

    「為什麼轟轟烈烈的悲劇,就不能當成夢想?」然後,她眸裡燃起了野火,一發不可收拾。

    他們用最滾燙的吻,在彼此身上烙上了相愛的印記。

    她永遠記得那一刻。

    即使是粉身碎骨,即使可預期是悲劇收場,她也要毫不考慮地向他奔去。

    那才是她要的愛情。

    所以,愛一個人,該放手祝福,讓對方快樂嗎?

    她又將手中的酒一飲而盡,卻依然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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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任雪霺在花店裡選了一枝玫瑰花。

    不是一束,是一枝。

    畢竟,這樣適合孤芳自賞的花,實在不適合包裝成束。

    或是,成對成雙。

    艷紅花瓣層層包裹,像燒得熾盛的火球;奪人目光的美麗張狂著,是絕對而專一的存在。

    玫瑰是很自私的。

    既然她的氣質足以傲視群芳,那麼,只要擁有她一個,就夠了。

    從此以後,身裡、心裡、夢裡、眼裡……甚至,連靈魂裡,都只能有她存在,再不需要其他野花雜草。

    因為,那對她來說,是冒犯,也是輕視。

    玫瑰的花語,應當是︰獨一無二。

    她伸手自花籃中將相中的一枝玫瑰取出。

    花睫上的刺並未除去,她一握,根根尖銳隨即刺入細致的皮膚裡。她沒有收手,依舊優雅地將花遞到花店老闆面前。

    「老闆,我要這一枝。」她的聲音沉靜而略帶疏離。

    「妳的手……」驚見她手指滲血,老闆連忙接過玫瑰花,遞了一張紙巾給她。「真是不好意思,我居然忘記處理這一批玫瑰的刺……妳還好嗎?」

    「沒關系。」她輕輕擦去指上的血跡,「既然我選擇了玫瑰,就不能害怕被刺傷。 」

    說完,她笑了。

    笑裡有些無奈,但,更多的是,自嘲。

    這句話在多久之前,也有人對她這麼說過。

    但最終,在他撫慰過玫瑰的嬌艷,也領受過美麗背後帶著傷的尖銳後……仍是選擇放手。

    他要不起。

    他們太過於相似,如果她是帶刺的玫瑰,他就是只充滿防備的刺蝟……當他們親密擁抱,下場只會是遍體鱗傷……

    太過相似的人,注定無法成為戀人。

    傷口癒合以後,他們看似和平地告別,他也做了他覺得對的選擇,然而,在午夜夢回時,他能保證從沒有想起過她?

    以她對他的了解,在鮮血淋灕的傷口裡狂放地痛過,他還能找到另一個比她更貼近他的靈魂?

    她驕傲地揚起了唇。

    傷口不再流血,兩人不再見面,但指尖上的玫瑰餘香、自玫瑰睫刺而來的痕,並不是那麼容易淡去的。

    她在他的心裡,永遠都是獨一無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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