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岳姍很喜歡看書,因為書可以教會她許多人生大道理,不會取笑她笨,更不會說一套做一套的讓她無所適從。
從小到大她都知道自己不是很聰明,因此做什麼事都更加認真努力,可是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她的人際關係始終很差,不管她怎麼做都改善不了。
小時候為了被大家排擠的事,她一直覺得很受傷。
長大之後她對這些事習以為常,也因為逐漸看淡這一切,和學會了順其自然的關係,她超然自若到一個令人佩服的境界,反倒莫名其妙的使人際關係變得好一些。
她長得清清秀秀、白白淨淨,不是那種會讓人眼睛一亮的美女,卻很耐看。
長髮披肩,脂粉未施的清純模樣,常會讓人誤以為她是剛從學校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殊不知她都已經畢業四年了!
她在一間頗為知名的科技公司擔任業務助理,當初知道她考上了這間公司,好友們都說她是蒙到的,她自己也這麼覺得。所以對於公司和這份工作,她總是盡心盡力,把吃苦當吃補,然後不知不覺間,竟也安然無事的在同一間公司裡待了四年。
四年,真是好不容易呀!
她還以為以自己的駑鈍,可能連試用期都撐不過,就會被人解雇,沒想到她竟然做了四年,真的很值得慶祝不是嗎?
所以,為了慶祝她的「卓越」與下週二的生日,姊妹們相約在KTV歡慶,從晚上七點,直鬧到半夜一點才結束。
騎車的婕玉負責送有些醉意但尚未醉倒的勤心回家,而她則負責送已經完全醉到不省人事,剛好家又與她住同一方向的柴霓。
她打電話到與公司合作多年的車行叫車,出租車在十分鐘後便到了KTV的大門外,司機正好是她認識的陳伯。
「陳伯,這麼晚了,還沒下班呀?」她招呼道。
「打算載完這趟就要下班了。倒是妳,加班到這麼晚呀?」陳伯笑著問她。
「呃,不是啦,是有朋友生日。」岳姍有點小尷尬,所以不敢說壽星其實就是她。「對了,陳伯,我可不可以請你幫個忙,我的朋友喝醉了,在大廳的沙發上睡著了,我一個人扶不太動她,所以可不可以煩麻你幫我?」
「男朋友?」
「女性朋友。」她失笑搖頭。
陳伯點點頭,阿莎力熄火下車,走進KTV大廳裡幫忙抬人。
「柴霓、柴霓。」
岳姍試著想將柴霓叫醒,不過看她毫無反應就知道自己是白費力氣,只好和陳伯兩個人一左一右的架起她,將她從沙發上抬起來,一路抬到大廳門外,打開後車門,頓時兩個人雙雙呆住——
只見一個男人雙眼緊閉坐在出租車後座裡。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意外,兩個人都被驚得呆若木雞。
「這位先生,你怎麼會坐在我的車子裡?」陳伯率先回神,出聲問道。
車裡的男人毫無反應。
「先生?先生!」陳伯稍微提高了點音量。
對方仍舊一動也不動。
岳姍聞到一陣酒味,不是來自身旁的紫霓,而是來自車裡的那個男人。
「陳伯,他好像也喝醉了。」她蹙眉,然後問:「現在怎麼辦?」
陳伯皺緊眉頭。「從另一個門上車,我們先把妳朋友扶到車裡。」
岳姍點頭,兩個人合力抬著柴霓繞過車尾,從車子的另一邊,將柴霓扶坐進後車座裡,關上車門。
「現在呢?」她看向被佔據的另一側後座。
「幫我把那個男人從車子裡抬出來。」陳伯說,再度繞過車尾,朝那不請自來的男人走去。
岳姍愕然的眨了眨眼,趕緊追上去。
「等一下,陳伯。你說要把他抬出來,要抬去哪裡?他已經醉到不省人事了,我們又不能隨便把他丟在路邊。」她搖頭道。
「那該怎麼辦?」陳伯反問她。
岳姍眉頭緊蹙的猶豫了下。「我們先送我朋友回家,說不定待會他就會自動醒過來,到時候你再問他家住哪裡,再送他回家就行了。」
「如果他一直睡,叫不醒呢?」
「你可以把他送到警察局或最近的飯店,我會給你車錢。」
「好吧。」陳伯又猶豫了一下才點頭同意。
岳姍頓時鬆了一口氣。
她就是做不出把一個不省人事的人丟在街上這種事,如果陳伯堅持己見的話,說實在的,她也沒辦法阻止他,但是絕對會為此良心不安一輩子。
幸好陳伯願意採納她的建議,真是太好了。
上車後,她告訴陳伯柴霓的住址,第一站先送好友回家。到達柴霓家樓下,當然還是得勞煩陳伯幫忙她抬人。
為此,她已經決定要付給陳伯雙倍甚至三倍的車資。
第二站,她請陳伯送她回家,途中,她搖了搖身邊的男人,企圖叫醒他,不過他除了呻吟兩聲外,根本連一點醒來的跡象都沒有。
「先生,你再不醒來,待會兒可能會被陳伯送到警察局喔。」她威脅兼恐嚇的對他說,希望能將他嚇醒,不過卻逗笑了前方開車的陳伯。
「岳小姐,妳別把我說得像個壞心的人一樣。」他半開玩笑的說。
「對不起,我沒有那個意思啦,陳伯。」她急忙道歉,很怕陳伯誤會她。
「開玩笑的啦。」陳伯哈哈笑道。「不過他還是叫不醒厚?看樣子我真得把他送到警察局去了。」
「不能把他送到飯店嗎?」岳姍瞬間皺起眉頭,遲疑的問。
「問題是不知道他身上有沒有錢,還有飯店不見得會收一個來歷不明又醉得一塌糊塗的客人呀。」陳伯歎道。
「那怎麼辦?」岳姍著急的問。
「看樣子真的就只有送警察局和丟路邊兩種選擇了。」陳伯似假還真的表示。
岳姍皺緊眉頭,突然有點後悔之前沒聽陳伯的話,不然把他留在KTV那裡,也許KTV的服務人員會讓他在大廳的沙發睡上一晚,而待在那裡,絕對好過待在警察局或路邊一整晚。
「岳小姐,妳家到了。」
在她懊惱後悔的時候,車子竟已抵達她家樓下。她打開皮包,從裡頭抽出一千塊,卻在遞出去前,於心不忍的又看了下身旁男人。
「陳伯——」她猶豫的開口,想請求陳伯想個辦法,可不可以別將他送到警察局或丟路邊,怎知才剛開口,便被突然響起的手機鈴聲打斷。
是陳伯的手機。
「抱歉,我接個電話。」陳伯對她說,然後接起電話。「喂,伯華呀,我在上班呀。什麼?你媽昏倒了什麼時候發生的事?好,我知道了,我現在立刻回去。」
一串驚慌著急的話語後,結束通話,陳伯神色慌亂的轉頭對她說:「對不起,岳小姐,我老婆出事了,我現在必須立刻趕回家——」
「我知道,我都聽到了。」岳姍打斷他的話,同時把手上的錢遞給他。「這是車資,不用找了。今天晚上真的非常謝謝你。」說完,她立即開門準備下車,不想耽誤他趕回家的時間。
「岳小姐。」陳伯倏然叫住她。
她停下腳步,轉頭看他。
「我沒有時間送這位客人去飯店,他可不可以麻煩妳……」陳伯看著那位昏睡不醒的男人。
岳姍呆愣了下,可是現在沒有時間讓她仔細思考該不該答應,因為陳伯還急著趕回家照顧昏倒的老婆。
「好。」她回答。
「謝謝妳,岳小姐。」陳伯感激不盡,立刻下車將那男人抬出車子,讓他靠坐在大樓的階梯與牆壁上後,就迅速地開車離開了。
看著出租車的後車燈愈離愈遠,然後轉個彎消失無蹤,岳姍回過頭看向靠坐在階梯上有如一攤爛泥的男人,無言以對外加一籌莫展。
現在該怎麼辦?她問自己,但腦袋卻是一片空白,完全沒半點概念。
可是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她不能把他一個人丟在這裡。
所以,她現在到底該拿他怎麼辦呢?
「先生、先生?」她走上前,蹲在他面前伸手搖了搖他,再次試著想叫醒他,但結果就跟剛才在車上一樣,他根本毫無反應。
岳姍煩惱的抓亂頭髮,卻仍想不出一個可行的方法。
算了,既然不能把他丟在這裡不管,又不忍心把他送到警察局,也不確定有沒有飯店願意收留他,現在只剩下一個辦法了,那就是由她來收留。
既然做了決定,她立刻站起身,拿出磁卡,刷卡進入社區大廳,請值班的警衛先生幫忙抬人。
「對不起,警衛先生。」她敲敲櫃檯桌面,將正在打瞌睡的警衛喚醒。「我的朋友喝醉了,可不可以麻煩你幫個忙,和我一起把他抬到我家?」
「喔,好,沒問題。」被住戶逮到自己在上班時間睡覺,警衛先生有點尷尬,立刻從座位上站起來,熱心的點頭道。
走到大廳外,兩人合力將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從地板上拉起來,一人架著一邊,將他抬進大廳,走向A棟的電梯。
「妳男朋友怎麼會喝得這麼醉?」警衛問。
岳姍笑了笑,沒有回答。她不想告訴警衛這個男人不是她男朋友,只是個陌生人,因為這麼一來肯定會引來一堆追問,而現在的她根本沒有多餘的力氣應付那些問題,她快要累斃了啦!
今天上了一整天班,下班後又因為勤心明後兩天突然有工作的關係,所以臨時將慶生會提前到今晚舉行,之後抬醉倒的柴霓回家就算了,現在還得抬這個幾乎要比柴霓重上一倍的男人。
天啊,天啊,天啊,她真的快要累昏了啦!
唯一讓她咬牙苦撐下去的動力只有一個,那就是不斷地告訴自己明天是週末,不用上班,她可以睡到正中午或是睡一整天都沒關係。
沒錯,就是這樣!想想明天,想想待會兒她就可以躺在床上,想想就快到家了——八樓、九樓、十樓——
「叮!」
終於到了。
岳姍迫不及待的將早已拿在手上的鑰匙插入鎖孔中轉了兩圈,「喀喀」兩聲,大門應聲而開。
「麻煩你將他扶到沙發上就行了。」她一邊將客廳的燈打開,一邊對警衛說。
「不用扶到房間嗎?」警衛問。
「當然不可以!」她反射性激動的回答,卻在看見警衛臉上出現愕然與懷疑的表情時,頓時僵了下,然後趕緊解釋,「他……呃,不喜歡沒洗澡就上床睡覺,所以……嗯,今晚就讓他睡沙發好了,免得他明天醒來對我發火。」
「看樣子,妳的男朋友脾氣不太好呀。」警衛蹙眉,「他該不會動手打妳吧?」
「啊?」她怔愣了下。
「他雖然長得很帥,但會打女人的男人豬狗不如。」警衛故意稍微用點力的把男人丟到沙發上。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會打女人的男人!
「不是的——」岳姍慢了半拍才反應過來,急忙搖頭否認,卻被警衛先生打斷。
「妳不用跟我說是不是,總之,會動手打女人的男人就不是好男人,妳要記住這句話。」說完,警衛朝她點點頭,轉身離去。
岳姍一整個無言以對,傻眼到不行。怎會造成這樣的誤會啊?
算了,反正只有這麼一晚而已,這個男人以後絕對不會再到這裡來,自然也就不會再被誤會了。
啊~真的好累喔,她要去洗澡睡覺了啦。
就讓他睡在客廳的沙發上,希望他明早醒來之後會自己離開。
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哈欠,她鎖上大門,走進房門拿了換洗的衣服,接著走進浴室梳洗後,再回到房間,鎖上房門,直接倒在床上,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就睡著了。
裴名競在渾身酸痛的感覺下慢慢地甦醒過來。
伸著懶腰,他想把雙手雙腳伸直,卻莫名其妙的撞到一堵牆,讓他混沌的腦袋先打了個頓,這才懷疑地睜開眼睛。
眼前陌生的環境讓他的腦袋產生了一秒鐘的空白。
他慢慢地翻身坐起來,轉頭張望四周陌生的環境,懷疑地忖度著。這是哪裡?他怎麼會在這裡?
昨晚的事一一浮現在他腦海,幾個好朋友為了歡迎他回國,替他洗塵接風,大伙都喝了不少酒,他也一樣。
結了婚的人,打電話叫老婆來載。
有女朋友的就叫女朋友來接。
而他這個唯一的孤家寡人,卻假清醒的謝絕了別人要送他的好意,直接坐上停在KTV大門口待客的出租車,說了地址之後,就閉上眼睛醉昏了過去。
然後醒來人就在這裡。
問題是,這裡是哪裡啊?他不是跟司機說了地址之後才睡死過去的嗎?他現在怎會在這個陌生的地方醒過來?
從沙發上站起來,宿醉的頭痛讓他蹙緊眉頭,卻不能阻止他想搞清楚這是什麼地方,以及他為什麼會在這裡的決心。
這是一間適合單身貴族居住的小套房,一房一廳的格局,有衛浴、廚房和陽台,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主臥室的房門是上鎖的,不確定屋主在不在裡面,但是可以確定一件事,這個屋主肯定是個女人,因為陽台上還晾著未收的內在美。
除此之外,屋裡女性化的柔美佈置也證明他的揣測。
他突然在吧檯邊停下腳步,伸手從吧檯上的一堆東西裡,抽出一迭裝訂過的文件,對著文件上面的公司名稱蹙起了眉頭。
勤鑫科技,真是個熟悉到不行的公司名。
這裡的屋主,該不會這麼剛好,正巧是勤鑫的員工吧?
皺著眉頭,他將那迭文件放回原位,目光卻被一張疑似照片的東西吸引住,他隨手將它從成迭的文件堆裡抽了出來。
它果然是張照片。
照片裡有四個年輕女子,年紀相仿,笑靨如花,一看就知道是群交情很好,有如姊妹淘的好朋友。
四個女人的長相各有千秋,都有屬於自己的獨特味道。
長得最漂亮的應該是最左邊的那一個,彎彎的秀眉,澄澈的水眸,挺直的鼻樑和粉嫩的雙唇,絕對是個艷冠群芳的大美人。
站在大美人旁邊的女人是四人之中長得最高的,她的臉上雖然也帶著笑容,卻有種冷艷的氣質,挺適合當模特兒的。
第三位的氣質出眾,有種大家閨秀的賢慧感覺,卻有一副好身材——至少照片上看起來是這樣,她應該就是很多男人心目中未來妻子的想像圖。
最後一位,也就是最右邊的女人,應該是四個人之中長得最普通的一位吧?
白白淨淨、清清秀秀,然後,他就找不到其它可以形容她的詞彙了。
可是該怎麼說呢?
裴名競直盯著照片中最右邊的女人看,總覺得她愈看愈耐看,雖不是照片裡頭最美、最具個人特色,或最讓男人想娶回家當老婆的女人,但是卻莫名其妙的吸引住他的目光,讓他不由自主的一直盯著她看。
他是怎麼了?而屋主和照片中這四個女人又是什麼關係?是朋友呢,還是其實屋主就是照片裡的其中一人?
他好奇的想著,然後猛然一頓的突然發現一件事,他竟然下意識的希望屋主是照片中最右邊的那個女人。
他的腦袋到底在想什麼啊?
他搖了搖頭想甩開這念頭,但隨即後悔莫及的呻吟出聲。
頭痛啊!
將照片放回原處,裴名競走回沙發前,再度躺了下來,舒緩頭痛不適的感覺,片刻後才睜開眼,繼續研究眼前的陌生環境。
牆上的鍾指向九點五十的方位。電視旁的書架上塞滿了書,電視櫃下方也一樣被書給佔滿了,就連連接著吧檯的展示櫃也堆滿了書。
看樣子,這個屋主很愛看書。
屋裡放眼所及之處,沒有亂七八糟的東西,除了吧檯上那迭像是從公司帶回家的文件外,皆有條不紊,乾淨整潔。這個屋主會不會是照片中那位氣質出眾的大家閨秀呢?如果真是這樣,那她可就真的表裡如一了。
他喜歡愛乾淨又勤快的女人,比起外表,他更重視內在。所以他的目光才會被照片中最平凡的女人吸引嗎?這是什麼爛結論!
算了,不想了,頭好痛。這屋主昨晚既然願意把她家沙發借給他睡一晚,應該不介意他在上頭多躺一會兒吧?
閉上眼睛休息,裴名競不知不覺又沉進睡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