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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hek
陆丰租赁 發表於 2010-1-29 09:55

嚴禁空白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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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可以看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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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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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好☆☆ http://www.happyfunnyland.com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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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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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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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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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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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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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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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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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默默地,曹北琪跟在一位滿身疲憊的白領上班族後頭踏出捷運站出口,並習慣性的抬腕瞄了一下手錶,一看清表針指的數字,腳下一個踉蹌,驚嚇的心頓時咚的一下滾到地上去了。

  十點五十三分!

  慘了,慘了,她從沒有這麼晚回家過,一定會被罵死了!

  慌忙撿起掉落在地上的心,胡亂拍拍上頭沾染的塵土後便塞回胸口裡,一邊加快腳步往回家的方向行進,時間愈晚,路上的人跡也愈來愈少,放眼看去,零零落落小貓兩三隻而已。

  不要緊,不要緊,這附近從沒聽說過有什麼狼什麼狗的,應該不會有事的。她一邊安慰自己,一邊轉入通往她家的路,可是走不到二十公尺,她就聽到後面還有另外一個人的腳步聲。沒事,沒事,這條路又不是她家的,有其它人也不奇怪。她繼續安慰自己,不過,下意識腳步又稍微再加快了一點點,結果,當她走上公園旁的道路時,發現後面的腳步聲竟然也跟著她加快了。

  別嚇自己,別嚇自己,這麼晚了,她急著回家,別人自然也急著回家嘛!

  她更努力安慰自己,努力粉飾太平,甚至還放慢了腳步,想說讓後面的人先走一步,免得有人跟在她後面步步驚魂,她承認,有時候她的膽子也是很小的,譬如現在。

  可是……

  咦咦?為什麼後面的人也放慢腳步了?

  不信邪,她再加快腳步,立刻,後面的腳步聲也加快了,再放慢,後面的人也跟著放慢,又加快,後面的人也隨著加快。

  不……不會吧?她不會這麼倒霉吧?

  瞬間,她的腦海中自動浮現電視新聞裡夜歸女孩子被姦殺的報導,血淋淋的、驚心動魄的,心跳頓時好像追加了賽車引擎般開始狂飆,完全的嚇壞了,想回頭看又不敢,慌慌張張左右張望,除了昏濛濛的路燈之外,一無所見。

  完了,完了,在這附近,一過晚上九點半,路上就幾乎沒什麼人了,尤其是公園這邊,除了九點就關門的商店之外,連住家都沒有,就算她喊救命,也只有蚊子會來表示一下同情,順便叨擾一頓大餐,一點幫助也沒有。

  怎麼辦?怎麼辦?

  手機,手機,給我手機啊啊啊!

  沒有,沒有,她沒有手機啊啊啊!

  為什麼?為什麼要拒絕媽媽買手機給她?就算以往都用不著,買了也是浪費,可是現在用得著了嘛,而且還非用不可咧!

  嗚嗚嗚,怎麼辦,怎麼辦,現在她該怎麼辦?

  她滿頭大汗拚命問自己,愈問愈慌張,愈問愈是一腦子空白,連一個字答案也找不到,不過,在她認輸投降之前,身體本能就接管了一切,下意識便使出除了尖叫以外唯一能做的動作!拔腿就跑。

  媽呀,救命啊!

  跑跑跑,跑跑跑……追追追,追追追……她拉腿沒命的奔跑,不料後面的腳步聲竟也跟著她跑起來,她差點當場暈倒。幸好,幸好,她沒有幹那種無意義的蠢事;沒有,沒有,她只是差點暈倒,並沒有真的暈倒,而且,她很努力自力救濟,埋頭卯起來跑得更快。

  爸呀,救命啊!

  再跑跑跑,跑跑跑……

  再追追追,追追追……

  哇啊啊,後面的人竟然跑得比她還快,太過分了,她已經這麼拚力逃命了,沒有獎勵,至少也要給她一點鼓勵吧,譬如說,他們跑得一樣快,她逃不脫,後面也追不上,然後,大家一起練奧運。

  嗚嗚嗚,給她一點點鼓勵嘛!

  繼續跑跑跑,跑跑跑……

  繼續追追追,追追追……

  沒有,沒有,還是沒有任何鼓勵,只有沒力,兩腳跑得快抽筋了,沉重的書包在臀側一下下的拍打著,更增加她的負擔,沒一會兒,她已經跑到快斷氣了,後面的腳步聲卻依然愈來愈逼近,眼看就要追上她了,她幾乎可以感覺到後面傳來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吸熱氣,呼得她後頸寒毛直豎,胃裡好像有一百隻老鼠在暴動……不要,不要啊,她就快被追上了,怎麼辦,怎麼辦啊,她還能做什麼努力救自己?

  有,最後一招,尖叫!

  對,要叫,就算叫了也沒人會聽到,她還是要叫,不叫一叫就壯烈成仁,她會死不瞑目。

  於是,她張大嘴巴,正準備試試看能不能把整個大台北地區的警察全都給「召喚」過來,不意,就在尖叫聲即將離口的那一剎那,驟然發現前方不遠處還有一位「路人甲」,那背影高高瘦瘦的,還綁了一條半長不短的馬尾,拎著超商的袋子緩步走著!多半是到捷運站那邊的7-11買香煙或啤酒。

  他們這附近只有一個男人留長髮,因為懶得修剪,就是……

  「三哥!」

  又長又尖銳的叫聲抖顫在漆黑的夜空中,音量保證可以創下全台所有分貝器的最新紀錄,雖然跟原先計劃的內容不一樣。

  原以為自己已經沒力氣再跑多遠了,可是在這一瞬間,狂喜點燃了她最後殘存的力量,使她像響尾蛇飛彈一樣在一秒鐘之內就飆到那人身後,三不管從後面圈住那人的腰際,十指互扣死命捉緊,還上了幾十道鎖,打定主意死也不放手。雖然不得已向他求救,但認識他的人都清楚得很,他最恨女孩子主動對他摟摟抱抱的,不管是誰,膽敢觸犯他的大忌,下場都是唯一極刑:一腳踢到北極去勘查全球溫室效應又使冰山融化了多少。

  記得有一回,他的女友!忘了是第幾任!也突然抱住他,八成是想跟他撒嬌吧,可惜用錯了方法,某人當場就抹黑臉,反手一巴掌甩出去,砰一聲那個女孩子就跑去和牆壁做最親密的接觸了,這還不夠,他又上前一步追加踢出一隻大腳丫子,咻一下那個女孩子已經像長腳的足球一樣飛到大門外去了。

  當時那個女孩子就像螃蟹一樣爬在大馬路上,半邊臉腫得像泡爛的豬肝,裙子翻開,裡面竟然沒有穿內褲,兩瓣屁股光溜溜的,在太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亮,好不刺眼,路過的甲乙丙丁戊己都看得目瞪口呆,嘴角牽蜘蛛絲,超慘!

  丟那種臉,那個女孩子大概在未來三十年內都會作沒穿內褲的噩夢。

  此外,只要不惹到他身上去,他向來不管任何閒事,就算他老哥要被分屍了、他老妹要被強姦了,他也不會插半手,徹底的冷血無情,狼心狗肺的極致。

  而今晚她不但犯了他的大忌擅自抱住他,還打算硬丟給他一件很小很小的芝麻小「閒事」,按照他那種任性又暴烈的脾氣,她實在不敢想像除了大發雷霆之怒的先賞她「五百」,再附贈一隻大腳印之外,他還會追加什麼手段來「招待」她?凌遲?不管怎樣,現在情況危急,她也顧不了那麼多了,要恨就恨,要踢就踢吧,先逃過眼前這一關再說!

  「嗚嗚嗚……」叫完就開始哭,這是最後一招的附招,免費贈送的。

  「你想幹什麼?」果然,陰森森的語氣,滿滿的怨恨,好像他全家人都是被她殺光的。

  「後面有人跟著我……」儘管恨吧,小女孩很有志氣,說不放手就是不放手。

  一陣靜默,然後,她發現自己身不由主地跟著他轉了半圈,接著,自她頭頂上傳來低沉的,令人不寒而慄的怒叱。

  「滾!」

  立刻,一陣慌亂的腳步聲迅速遠去,就如同她所預料,當他發怒擺出一級凶相時,沒有人會不害怕的。

  然後,另一陣靜默,他不再出聲,她也沒出聲;他不動,她也沒動。

  不知過了多久,因恐懼而狂跳的心終於慢慢恢復平穩,淚水也逐漸止住,再花了一點時間準備好要讓他踢到世上任一個角落去。最好不是踢回捷運站,不然又得重來一次了。

  終於,她放開了手,退後一步,閉上眼睛,咬緊牙根,準備好要讓他一腳踹到北極,也可能是南極去。但……神奇的事發生了!

  他不但沒有踢她,還撈起了她的手,緩緩走上回家的路,路途上,他一句話也沒說,那修長而溫暖的手卻熨燙了她因餘悸猶存而冰冷的心,直至回到她家門口,他才放開她的手。

  「進去。」

  她一語不發,立刻掏出鑰匙來打開大門,進去,關上門,旋即把耳朵貼在大門上,傾聽他拿鑰匙打開隔壁大門、關門的聲音,再挺直身,繼續傾聽他走在隔壁前院的腳步聲,直至他的腳步聲消失在屋內。

  然後,她低下眸子怔怔望住那只被他牽過的手,回想剛剛發生的事,滿心不可思議,總覺得像是在作夢。

  羅家和曹家是隔壁鄰居,前後三代將近六十年了,他們從小認識到大,雖然話沒說過幾句,但三天兩頭碰面,雙方父母也不時聊起彼此的小孩,曹家的小孩都沒什麼問題,羅家的小孩也很出色,就是羅家老三跟「正常」這兩個字有相當大的距離,這是左鄰右舍公認的事實。記得小時候她也超怕羅家老三的,遠遠一看見他就躲,因為那傢伙對任何人都很不客氣,更正,是粗暴,他對任何人都很粗暴,一個不小心惹惱了他,殺人狂的凶相馬上就秀出來了,人見人怕、鬼見鬼驚,要嚇唬不聽話的小孩最有效。

  每次電視報導說有兇殺案發生,她都以為是他幹的。

  上國中時,又聽說有好多女生倒追他,猜想得到,她們多半都是被他的外表給蠱惑了,可是一旦真的開始交往之後,她們很快就會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了,結果可想而知,最快三天,最慢也不到兩個月就分手了。

  就不信有誰受得了他那種陰晴不定,行事只憑一時心情好壞,一飆起火來就窮凶極惡的脾氣。

  可沒想到他今天卻表現得這麼反常,不,是正常,他生病了嗎?

  ***

  兩個多月後,曹北琪再一次匆匆自捷運站走出來,瞥一下手錶,心頭又咚了下,不過這回沒有掉到地上去。

  十點多了?甜甜的臉兒沮喪的垮了,然後無奈的歎了一口氣,自書包裡掏出從沒用過的手機來。嗚嗚嗚,以後再也不參加什麼詩歌朗誦社了,竟然拖到這麼晚才讓人家回家!幸好,鑒於兩個多月前那件事,隔天她立刻去辦了一支手機,現在才能夠打回家向爸爸求救。可是……

  不會吧,十分鐘了,家裡的電話還在通話中,是誰的舌頭那麼長?

  她搔搔頭,決定打爸爸的手機……不對,爸媽的手機總是一回到家就關機了;那就大姊的手機……也不行,這時候是大姊的熱線通話時段;好吧,二姊的手機也是可以啦……

  耶,一樣通話中?

  那只剩下弟弟的手機了……啊,差點忘了,弟弟正在考試,手機關了,那……

  那……還有誰可以求救?

  沒有,一個也沒有了。

  由於她的手機才辦好兩個月,根本沒有多少紀錄,除了同學及家人之外,也只有羅家的電話號碼,可是羅媽媽全家人都到台中去喝喜酒了,雖然三哥沒去,但他一定半字都不吭就給她掛電話……好吧,試試看,死馬當活馬醫。

  「三哥,我是琪琪啦,我在捷運站,能不能麻煩你到隔壁通知我爸……」

  「誰理你!」

  喀嚓,某人掛電話了!

  果然,死馬是救不活的,她忍不住對著手機吐了一下舌頭,哼,了不起啊!

  不過她並沒有真的生氣,因為那是預料中的事,起碼他還給了她三個字,不錯了啦!

  於是,她先到超商前面的騎樓!那裡比較亮、比較安全,再繼續打她家的電話,最慢一個鐘頭,她一定可以打通,因為曹爸爸規定打電話不能超過一個鐘頭,這是電話禮貌。

  豈料,神奇的事再一次發生了。

  她才打了十來分鐘便看到羅家老三出現在十字路口拐角那邊,他看也沒看她一眼,自顧自到超商買香煙,她喜出望外地趕緊跟進去,等他買好香煙之後,再尾隨在他後面回家。

  從頭到尾他連眼角也沒有給她瞄一下,也沒跟她吭過半個字,好像根本不曉得有人跟在他後面;可是她知道,羅家老三是特地出來「接」她的。因為他一直等她進到自己家門之後,才拿鑰匙開他自己家的大門。

  高二以前,曹北琪到羅家去的次數用兩隻手就數得出來了,但第一次神奇事件之後,她就不時到羅家晃兩圈,第二次神奇事件過後,她到羅家的次數不但以等比級數增加,還常常留在羅家用餐。

  暑假一開始,她更是天天跑到羅家來報到,也多半都會留在羅家用午餐,有時候連晚餐都包了。

  雖然兩家人都覺得有點奇怪,但這時候還沒有人察覺到她是為了羅家老三。

  「媽,我到羅媽媽家去囉!」

  「午餐?」

  「在羅媽媽家吃!」

  曹家居住在一條六米寬巷道裡,兩側俱是雙層洋房,一式寬敞的前、後院,五十年前,這裡是最高級的住宅區;五十年後,悠悠歲月已將這一區的建築物塗滿陳舊的痕跡,但由於住戶的用心維護,這裡依然是市區內數一數二的高尚住宅區。

  最特別的是,在這條巷道裡絕對看不見雜亂的汽機車,因為這條巷道禁止車輛,就算是腳踏車,也得用推的停到自家院子裡。

  這日,最炎熱的七月天裡,她一邊回頭高喊交代去向,一邊踏出自己家大門,、三步路到隔壁羅家,按兩下門鈴,不到二十秒,羅媽媽就來開門了,一見是馬上就笑出一臉慈藹,目光更是寵溺。

  「你來啦,羅媽媽今天要做生菜蝦松喔,要不要留在這裡吃午餐啊?」

  「要要要!當然要!」

  興高采烈的跟在羅媽媽身後走向廚房,曹北琪像只哈巴狗一樣猛搖尾巴。由於曹家和羅家都各有四個孩子,性別卻恰好相反,曹家是三個姊姊,弟弟最小;而羅家則是三個哥哥,妹妹最小,所謂「物」以稀為貴,因此,曹家特別寵男孩,而羅家則特別寵女孩,每次曹北琪上羅家來,羅媽媽就想佔為己有,企圖撈個現成的女兒來平衡一下羅家的陽盛陰衰。

  反正曹家有三個女兒,分給羅家一個又怎樣,大不了,羅家也拿個兒子跟曹家交換,平衡一下曹家的陰盛陽衰,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羅媽媽,大哥還沒拿到學位嗎?」

  「早就拿到啦,不過他決定要留在那邊跟人家合夥開公司。」

  「不會學人家搞移民吧?」

  「誰知道。」羅家老大退伍後就到美國進修,原說好拿到學位就回來的說,沒想到一去就賴在那邊不想回頭了。理由:美國人拗了台灣那麼多軍購費,他也要去A點黑心錢回來。

  「那二哥呢?」

  「還用問,又去泡馬子啦!」

  聽羅媽媽那種又氣又無奈的語氣,曹北琪不禁莞爾,雙頰頓時浮現一雙又深又可愛的梨窩。

  羅家老二雖是泡妞高手,但他泡妞的理由跟一般人不一樣,因為他泡過的妞兒永遠趕不上弟弟那麼多,最可恨的是,他還要花費精力去泡,而弟弟的女人卻都是自動送上門來的,所以他一有空就卯起來泡更多的妞,最大的野心是打破弟弟的紀錄,創造更輝煌的豐功偉業,最好能夠登上金氏紀錄排行榜,那就更完美了。

  「秀秀更不用說,也去約會了吧?」

  「假日裡,他們兩個總是一大早就不見人影。」打開冰箱,羅媽媽一樣樣取出需用的材料。「除了老三,這麼早他應該還在睡覺,不過剛剛有個女孩子來找他,他應該醒了吧!」

  「是喔……」沒來由的,一聽到有女孩子來找羅家老三,曹北琪臉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兩瓣紅唇不自覺的嘟了起來,心裡頭開始冒發酵泡泡!那種陳年老醋腐爛的發酵。「三哥的女朋友?」

  「不,他們上個月分手了。」

  「又?」

  「對,又。」

  哼,濫交的男人!

  羅家老三的惡習多多,不勝枚舉,從盤古開天闢地說到太陽熄火都不一定說得完,其中最受人詬病,排名第一的自然是他的凶悍粗暴。

  據她所知,除了羅爸爸、羅媽媽之外,連羅家老大、老二和羅家小妹都親身體驗過他的凶暴,其中最慘烈的莫過於羅家老二,只不過很好心的「規勸」弟弟別太囂張,最好不要再把女朋友叫回家裡來嘿咻,免得教壞年幼無知又天真純潔的小妹妹,不過這麼幾句話而已,當場就被一腳踹下樓,咕咚咕咚直接摔斷腿,一個星期後,石膏還沒拆掉又被踢下床壓斷手臂,前後整整做了三個多月的殘障同胞。

  自那爾後,再也沒有人敢管羅家老三的事,除非不想活了,自己又下不了手,只好請他代勞。

  而羅家老三另一項最受人唾棄,排名第二的惡習,是他交女朋友的態度,不,那根本不算是交女朋友,而是嫖妓,還是免費的,既沒有約會逛街,也沒有吃飯看電影,連對話都沒幾句,一切都只為了解決男人最原始的生理慾望,見面,就只是為了上床而已。

  想談情說愛?

  自己去哈吧!

  從國三開始,前前後後他就交了起碼三十個以上這種「純交流」的女朋友,說不定早已破四十大關了,照這樣下去,他早晚會精盡人亡玩到爛!

  「三哥又把人家踢出去啦?」

  「不是,是對方要分手的。」

  「為什麼?」

  「因為老三甩了人家一巴掌,把人家的牙齒打掉了兩顆。」

  不奇怪,那傢伙比暴力分子更暴力!

  「所以今天來的是新的?」

  「對,新的。」

  十分鐘後,曹北琪悄悄溜上二樓,躡手躡足來到羅家老三的房門外,門是關著的,不用懷疑,有「新貨」到,裡面多半正在「試用」新貨。背貼門旁的牆壁,因為滿肚子莫名的酸氣,曹北琪不由懊惱的猛啃手指甲。她不會是喜歡上三哥了吧?

  嗚嗚嗚,好像……是耶!

  不過還好,只是剛開始而已,應該還來得及收回,懸崖勒「心」,為時未晚,無論如何,她都不可以愛上他,所以,從明天開始,她不能再來了!

  下定了決心,曹北琪又悄悄離開了。

  少女清純的心最容易被感動,就算羅家老三是世上最差勁的對象,她還是在不經意的情況下動了心,悄悄喜歡上了他。

  好在她能及早察覺這份錯誤的情絛,不然將來一定會後悔。

  不管怎樣,一個只想要睡女人的身體,而不打算付出真心的男人,絕不適合她這種乖乖牌的女孩子。

  她才沒興趣客串妓女呢!

  ***

  暑假過後,曹北琪升上高中最後一年,也是最辛苦的一年,從開學第二個星期開始就得上輔導課上到晚上九點,之後再搭捷運回家,等她走出捷運站時通常在九點四十五左右,歷史證明,在這時候經過無人地帶的公園實在很沒有安全保障。不過她已經跟爸爸說好了,到捷運站後就打電話回家,爸爸會來接她。這天,輔導課的第一天,曹北琪走出捷運站,瞄一下手錶便掏出手機,最好家裡沒有人佔用電話。

  咦?等一下,那不是……

  「是三哥?他又要到超商買東西了嗎?好巧喔!」她驚訝的脫口喃喃自語。

  收回手機,她連忙尾隨在從捷運站口前經過的羅家老三後面進入超商,等他買好一打罐裝啤酒,再跟在他後面離開超商,踏上回家的路。

  既然三哥來了,就讓爸爸晚一天再「上班」吧!

  「真慢!」

  羅家老三雖然粗暴,要甩人耳光、要踢人屁股,都像疾風閃電一樣,快得教人躲不過,但那只是在他生氣的時候;平常他都慢吞吞的,特別是走路的時候,長手長腳的卻老是走得比她還慢,十分鐘的路總要走上二十分鐘,路程要是遠一點,還會讓人打瞌睡。

  他烏龜啊?二十分鐘後,終於到家了,她掏出鑰匙打開大門,關上,然後靜立不動,聆聽隔壁傳來開大門、關門的聲音後,她才啟步走回屋裡。

  總是等她開門、進門、關門之後,他才會開他自己家的大門進去。

  一個多月沒到羅家去了,老實說,還真是有點想他,可是她已經下定決心了,不能再讓自己陷下去,不然倒霉的是她自己,所以,她一直很努力的避開他,沒想到今天晚上那麼恰巧又撞見了。

  不過沒關係,所謂的恰巧就是嘟嘟好就這麼一次而已,相信以後再也不會有這種情況了。

  她才沒有那麼弱,一次就破功了……

  應該沒有吧?

  ***

  水深火熱的一年終於過去了,翌年五月,拎著畢業證書的捲筒,曹北琪輕快的轉入巷道裡,心情是一種解脫的愉悅。

  終於自由了!

  高中畢業典禮結束了,她也通過推甄可以進入理想的大學,換句話說,不必再苦熬七月聯考那一關了,她可以鬆懈下來好好玩個痛快了!

  實在太高興了,正想歡呼兩聲,腳步霍然定住,兩眼錯愕的望住前方……

  咻一下,某戶門口突然「飛」出一個人,姿勢相當利落的滾了兩圈,然後以非常平整的模樣趴在巷道中間,像一條剛煎好的吳郭魚,皮沒有焦,也沒有脫落,看得曹北琪目瞪口呆。是怎樣,體操選手表演失敗?

  好半天後,那個人呻吟著爬起來,她才注意到原來是個女孩子,幸好是穿牛仔褲,要是穿裙子……

  最好有穿內褲。

  「可惡,沒興趣復合就沒興趣復合嘛,幹嘛把我踢出來!」

  原來是被踢出來的,難怪姿勢那麼……悲壯。

  不,不能笑,不能笑,幸災樂禍太不厚道了,不能笑,絕不能笑,她應該賦予無限同情,對,應該同情……同情……同情……

  活該!曹北琪很努力憋住爆笑的衝動,聽那女孩一邊大罵一邊拐著腳走開,她也繼續走向自己的家,直到那女孩不見了,她才任由笑聲爆出來,並拿鑰匙開門。

  五分鐘後,她又出來,轉到隔壁羅家。「羅媽媽,三哥心情不好嗎?」眾人皆知,某人心情不好就想練腳力。

  「你也看到了?」羅媽媽又搖頭又歎氣,眼裡卻掩不住笑意。「那小子有時候真是該死的粗暴!」

  有時候?

  好輕描淡寫,正確說法應該是常常吧?

  「也許是三哥還沒睡飽就被吵醒了……」

  「才怪,老三早就醒了,而且除了剛剛被踢出去的那一個之外,還有另一個女孩子來找他,現在大概在他房裡吧!」

  「新的?」

  「新的。」

  聊到這裡,曹北琪再也忍耐不下去了。

  「我去找秀秀!」話落,人已不見了。

  「可是秀秀還沒回……算了!」羅媽媽聳聳肩,逕自走向後院。

  唉,可憐的老媽子,還得洗一大堆衣服呢!

  這一回,羅家老三的房門並沒有關上,曹北琪依然背貼在門側牆上,貝齒輕咬下唇,一臉戰鬥的苦相,天使和魔鬼正在她腦子裡單挑。喂,偷聽是很不禮貌的行為耶!不是偷聽,是路過好不好!

  那就過呀!

  累了休息一下不行嗎?

  爬個樓梯就累,你病危呀?

  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嘛!

  二樓通道前前後後也不過幾公尺,你想走到哪裡去?

  還要下樓啊,一不小心就會滾下去摔斷脖子耶!

  唔,說得也是,那就休息一下下好了。

  天使和魔鬼溝通完畢,終於取得雙方都滿意的共識,於是,曹北琪正大光明的貼在牆壁角「休息」,看,她連眼睛都閉上了,這不是休息是什麼?

  不過,她沒有關閉耳朵的特技,阻止不了「噪音」侵入,這不能怪她吧?

  「我知道你交女朋友只有三項條件,不能太難看,身材也不能太差,還有,願意跟你上床,」嬌滴滴的嘐聲。「我想我應該符合前兩項條件,最後一項條件我也同意,所以,請你跟我交往好嗎?」

  「……」沒聲音。

  「不行嗎?」嬌滴滴的失望。「啊,對了,我想起來了,我不能對你做任何要求,放心,這我也做得到。」

  「……」還是沒聲音。

  「還是不成嗎?」嬌滴滴的不死心。「啊啊啊,差點忘了,只有你找我,我不能主動來找你,這點也沒問題。」

  「……」仍然沒聲音。

  「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條件嗎?」嬌滴滴的困惑。「儘管說,我都會同意的,只要你答應和我交往,任何事我都會同意的!」

  「……」依舊沒聲音。

  「對了,對了,不能劈腿,對吧?」嬌滴滴的又補充,努力推銷私家產品。

  沒錯,羅家老三濫交,羅家老三毫無節操,不過至少他不會劈腿,總是和前一任女友分手之後才交下一任,總算還有那麼一滴滴良心……

  半滴都沒有,他只是沒興趣同時應付兩個人而已。

  「……」徹底的沒聲音。

  「還是……」嬌滴滴的遲疑。「呃,你想先『試用』看看?」好有良心的廠商,還有「試用期」呢!但是,羅家老三沒聲音就是沒聲音,而嬌滴滴的聲音似乎不曉得還能說什麼,

  於是決定先給他一小段「鑒賞期」,房內維持了整整十分鐘的沉默,然後,「鑒賞期」結束……

  「你……」金口,終於打開了。

  「怎樣?怎樣?」嬌滴滴的興奮。「可以嗎?可以嗎?」

  其實根本用不著問,答案必然是肯定的,只要能夠符合羅家老三的基本條件,他通常是來者不拒的,就算他根本不認識對方是誰!這也是常有的事,甚至直到分手,他還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因為他從不刻意去記。

  誰會去記妓女的名字。

  所以,他的回答一定是肯定的,就因為他的回答一定是肯定的,因此,不讓金口有時間說完要說的話,雛妓二號就從門口殺進來搶生意了。

  「請等一下!」

  兩雙目光不約而同轉向來人,一雙錯愕、一雙深沉,盯住那張不顧一切的臉。

  「我也喜歡你,三哥,你的條件我也同意,而且我們比較熟,所以,要跟她交往不如跟我交往吧!」

  然後,你們就開始交往了?

  對,我們就開始交往了。

  就這樣?

  對,說這樣。

  我實在看不出他哪裡在意你了。

  我才剛開始說耶,還沒說到那裡啦!

  是喔,好吧,那請繼續。

  總之,我們就開始交往了,而且,這一交往就交往了一年多,跌破兩家人的眼鏡……

  為什麼?一年又不算久。

  可是他過去的交往紀錄最長也只有三個月,呃,根據羅二哥的官方說法是兩個月又二十七天,而我們卻交往了一年多……嗯嗯,有點門兒了。然後,在我大二那一年的寒假,我又做錯了一件事……

  又做錯事了?

  是啊,又做錯事了。

  你是壞孩子嗎?

  不然老做錯事。

  我又不是故意的,是無法推卻的嘛!

  聽你在說,做壞事還有無法推卻的?

  真的啦,因為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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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我,曹北琪,今年二十歲,雖然沒有天使臉孔,也沒有魔鬼身材,但白白淨淨挺順眼的;還有一雙轉起來滴溜溜圓的大眼睛,再襯上一對俏皮迷人的酒窩,笑起來甜蜜又可愛——大家都這麼說,雖然身高普通,三圍也不怎麼樣,不過整體來講應該還算不差——我自己覺得。

  至於我的家庭也很簡單、很平凡,爸爸是大學教授,媽媽是講師,是對慈藹又寵膩小孩的父母;剛訂婚不久的大姊是高中老師,二姊正在修教育碩士學位,高中的弟弟整天玩計算機,我們四姊弟的感情也十分融洽。

  另外,我還有一個交往兩年的男朋友。

  我想大家都會認定我一定是個沉浸在幸福中的女孩子,的確,我在家裡是很幸福,我在學校裡也很幸福,所有平凡人所能擁有的平凡幸福我都有了。

  但是……但是……當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

  不幸福嗎?

  不,我很幸福!

  幸福嗎?

  不,我很不幸福!

  幸福嗎?

  不,我很不幸福!

  到底是怎樣啊?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講,因為……因為……我的男朋友是世界上最最白爛的惡質男人、全宇宙最最變態的異種生物,天生一副最最乖戾任性的臭脾氣,還有最最傲慢自大的無賴個性,他不但崇尚暴力,還有虐待狂,最開心的事大概就是看我出糗。

  譬如出門後才發現褲子底破了一個洞,屁股會漏風之類的,而他早知道卻不警告我一聲,當我自己察覺到的時候都在路上了,四面八方都是人,真的好糗喔!

  不過,算了,反正屁股吹吹風也不會死人,只要春光不外洩就好囉!

  真正令人懊惱的是,交往近兩年下來,我一點也不覺得我們有在交往,真的,除了上床之外,他從來不會主動找我,就算面對面碰上,如果我不先跟他打招呼,他就會好像沒看見我似的飄過去,像冬天裡的瑟瑟寒風,令人心冷到極點。

  更氣人的是,就算我主動先跟他說話,他也是擺出一張剛從馬桶水裡冒出來的臭臉給我看,一整個不耐煩,瞎子都看得出來他有多麼不想見到我。

  那他幹嘛答應和我交往?

  「你是不是不願意和我交往?」

  「我什麼時候那麼說過了?」

  也對啦,他是沒那麼說過,可是,他對我的態度也不像是願意和我交往的樣子呀!

  對他千依百順,他覺得厭煩;討好他,他說我礙眼;裝小丑想逗他開心,他罵我腦殘;我把自己扎上蝴蝶結當生日禮物送給他,他收下了,卻在事後鄭重聲明,就算他拆封試用的是原裝貨,他也不會為這種事負責。

  換句話說,他想退貨的時候照樣退,管你是不是被他試用到爆爛的二手貨。

  好嘛,既然正面的反應他不喜歡,那我就反其道而行,處處跟他作對,這總該不會有錯了吧?

  還是錯!

  擺出一副屌樣給他看,命令他來伺候「本小姐」,反駁他所說的每一句話,要他依從「本小姐」所有的要求,三大節——情人節、聖誕節和生日——更不能忘了鮮花、禮物和浪漫的約會,而且拒絕再陪他上床,還叫他去「自己安慰自己」,夠酷了吧?

  「你欠扁是不是?」

  耶,怎麼可以那樣罵人家,明明是他不喜歡我太溫馴的說,現在人家酷一點也不對,到底是要我怎樣嘛?

  這也不行、那也不對,簡直是欺人太甚,人家都那麼努力想讓他高興了說,他卻一點也不給我領情,還罵人家,愈想愈捶心肝,難道他沒聽說過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不知道脾氣再好的人在超過忍耐極限的時候也會狂風暴雨一下的嗎?

  沒聽過?

  不知道?

  好,那我就給他知道一下,小姐我豁出去了,姿勢擺好,嗓門子先清一清,再深吸一口氣,然後開始破口痛罵他,三不管把他所有見得人和見不得人的醜事、糗事、骯髒事,統統給他爆料出來,我相信左鄰右舍一定很樂於和我共同分享豬頭男的惡跡。

  最好說到他沒臉活下去,聽說101大樓就是為了讓他跳下來才建那麼高的。

  可是,有人的臉皮就是用鋼筋鐵板鑄成的,不管我罵得有多難聽,他少爺就是老神在在、啥米攏不驚,就算我吼到倒嗓,天都塌一半下來了,他還是無動於衷、不痛不癢。

  「我就是你所說的那樣惡劣,那又怎樣?」

  嗚嗚嗚,不怎樣,我認輸,行了吧?

  不騙人,有時候我真的好氣好氣他,好幾回都下狠了決心要跟他分手,還到廟裡去燒香拜佛,發誓賭咒說這回非分不可,甚至偷藏了一把剪刀,想說一見面就先戮他兩下,不,六七八九下,之後再發表分手宣言。

  光是想像他渾身血注亂亂噴的模樣,就能使我心情舒暢的度過美好的一天。

  然而,不管我下了多大的決心,賭了多麼惡毒的詛咒,一旦見到了他的面,我的決心就融化了,連剪刀也融化了——景氣太差,偷工減料的情況好像愈來愈嚴重了。

  因為我太喜歡他了,不管他對我如何,光是能見到他,我就覺得很幸福了。

  老爸、老媽說我太傻,姊姊罵我是智障,弟弟笑我是花癡,連他媽媽都不支持,苦勸我不要太死心眼,他哥哥說要替我另外找個更好的男朋友,他妹妹見了我就搖頭歎氣,不然就翻白眼。

  「拜託你有點自尊可不可以?」

  我也想好不好!

  我自己也覺得自己太沒人格,女性尊嚴蕩然無存,一整個遜到了極點,連吃飯睡覺坐馬桶嗯嗯的時候,我都要用一半的精神唾棄我自己,另外一半可憐我自己。

  可是沒辦法,人家已經收不回送出去的感情了嘛!

  就算他對我不理不睬,就算他覺得我很厭煩又礙眼,就算他說我是笨蛋又罵我腦殘,就算他不打算為他對我所做的任何事負起責任,就算他不喜歡我,甚至討厭我、憎恨我,我還是喜歡他。

  搞不好我的頭殼真的有哪裡破洞,腦袋漏風了也說不定!

  算了,我認了,是誰說的,總是愛人的吃虧,被愛的人佔盡便宜,既然收不回感情,我這虧再不想吃也得硬吞,愛他,就得隨他起舞,盡早認清事實就不會再浪費時間去哀怨了。

  更何況,每天買一把剪刀回家來融化也不符合經濟效益,我的零用錢又不多。

  不過,儘管他對我如此差勁又惡劣,但至少有一件事讓我知道,他對我並不是真的完全不在意的。

  什麼事?

  這個嘛,唔嗯,說來話很長……

  你多得是時間?

  好吧,那我就慢慢的告訴你,一切呢,得從我高二下剛開學那個月開始說起,記得是月初的某一個星期五,那天,我做錯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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