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十元銅板在半空中揚起一道不算高的弧度,然後啪地掉在一隻張得開開的手心裡。
「反面,又是反面,為什麼我老扔不到人頭?你欺負我,只是決定左邊右邊,有這麼困難嗎?你知道永瀾不想往右走,就算真的被天雷打,我也不要去投靠那個人!你翻個身不難,說好了,翻個身我就不為難你了。」好聲好氣的商量,認真對待一枚平凡無奇的銅板。
她不是瘋子,也不搞笑,扁嘴又嘟嘴的,哄騙又商量,用銅板來擲筊決定她的去處,她很認真。
再一次。
說也奇怪,硬幣存心跟她作對,幾度翻覆,落到她手裡的還是數字滿天下,國父大人硬是害羞不肯出來見客。
五指緊縮握拳。
哼!老娘偏不信邪!雙手合十,水嫩的櫻唇喃喃細語,銅板再度上到半空中,亮光一晃而逝,叮的一聲掉落地面,撞到郵筒的角,翻個身滾啊滾的滾過路燈,簡直像是離家出走的小孩,神奇的沿著水溝蓋,直奔不遠處一雙腳趾露出來乘涼的破布鞋邊,這才甘心躺平。
破布鞋的主人跟野人沒兩樣,長及肩的頭髮蓋住了臉,寒流過境的天氣,身上穿得卻是讓人看了更冷的無袖功夫裝、破爛磨損的牛仔褲,說是街友嗎?修長的骨架,看起來年紀輕輕的,不像好吃懶做的人,可是那虎視眈眈,兩眼瞪著超商乾淨櫥窗的模樣,讓店裡的店員心裡直發毛,路人見狀也繞得遠遠的,以免遭到不測。
他看到了那抹銀亮。
彎腰撿起來,毫不遲疑把硬幣放進嘴裡咬了一口,然後眼露喜色,跨著流星大步,理直氣壯的走進那扇會有叮咚叫聲響,還有中氣充足的「你好,歡迎光臨」的便利商店。
片刻後,他抱著一排養樂多,嘴巴笑到幾乎咧到後腦勺的走出便利商店。
「還來,我的五十元。」一隻手,一道黑影,軟得像水蜜桃的聲音攔住了他的去路。「你撿到的那個硬幣是我的。」
按理說,這樣的聲音一點說服力也沒有,只是人就擋在他面前,他不得不停下來。
「你的?上面寫名字了嗎?」口氣很差,母雞向來只會護衛小雞,他卻有誓死要捍衛多多的氣勢。
「我說是我的就是我的,我不小心掉的,你應該還給我才是。」就差那麼一秒,結果她只能眼睜睜看著他歡快的進了超商的門,就差那麼一秒!
他看著那雙水嫩到會令所有男人都想牽牽看的小手伸到他眼前,然後順著柔潤好看的胳膊爬上她的臉蛋,發現她有雙比北極星還要明亮的眼睛。
這些年所有的文明都離他很遠,常常只要抬頭,那顆指標性的星就落到他眼底,想不到都市裡也有這麼明亮澄澈的星星。
被送去學武是父母的安排,中斷學業的他在離家五年後又被叫回來,也是因為他們的遺囑。
他們說,他得回來克盡身為長子的義務。
遺囑、遺囑,人都死了,屍骨早寒,去他的義務,去他的長子,他只是順著臺階回來罷了。
久違的都市。
他輕佻的撇了下頭。
「錢我花掉了,你要,找他去。」那個他,是指便利商店穿著制服,正在替客人結帳的店員。
他運氣好,平常要五十五元才能買到一整排的養樂多,今天促銷價只要四十八元,如果她真的堅持……找回來的兩元她要嗎?不過他好像把錢丟到了捐款箱。
「你用我的錢去買這個?你不知道銅板也有失主的嗎?!」她氣得嚷嚷。
那五十元,可是攸關她的將來……呃,去處,很重要的。
「我看過了,一面是國父,一面梅花,兩面都沒有其他人的名字,所以不可能是你的。」是狡辯,可是對他來說錢是誰的不重要,他想喝養樂多,他喜歡這玩意,而且,很久沒喝了。
至於失主是誰?不關他的事。
「賠我!」
他掏出兩隻空空的褲袋。
「看得出來我比你手頭還拮據,好歹你的穿著還滿體面的。」
他從來不介意在恰當的時候使用小小的心機。
永瀾忽然不知道如何是好。的確耶,他怎麼看都不是那種生活寬裕的人,可是為什麼她莫名感覺到他有著強大的靈魂力量?
基本上越是出色,社會上越是舉足輕重的人,靈魂重量越是強大,不過她能力低微,看走眼也不是沒有的事。
反正——「你把我的五十元吃掉了,那我晚上要住在哪裡?」
雖然不清楚兩者有何關聯,他還是聳肩回答。「愛莫能助。如果你真要我的建議,公園、車站都是不錯的地方,地下人行道我是不建議,你這模樣,大概一進去……很難完整的出來。」
一皮天下無難事,用理虧換點良心上的建議他還做得到。難得做一次好人,可以抵換她的損失吧。
永瀾不完全懂,不過可以理解這人是不打算還她錢了。
東方清俊把她的沉默當成默許。
看得出來,這個女生對外面的世界不是那麼熟,就連最簡單的人際關係、應對進退都很生疏,不過這是她的問題,不關他的事。他徒步走了很多天的路,全身上下的骨頭都快散了架,當務首要是好好回去睡個長覺。
至於多多,他嘴角浮起一朵貪到小便宜的笑,就謝嘍!
他舉步繞過她往左走。還好、還好,說到睡覺的地方,他倒是有一處可以遮風擋雨。
永瀾跺了跺腳,濕潤的眼睛看著他的背影。
「你真的不能還我嗎?」
他掏掏耳朵假裝沒聽見,喜孜孜的在多多開口戳了個洞,一口氣喝完一瓶。
哈~爽到爆!
還不過癮,他索性邊走邊開封,三兩下就把戰利品喝了個精光。
摸摸肚子,算聊勝於無。
他的聽力一向敏銳,步行過一個十字路口後,後頭細碎的腳步聲跟上來了。
經過公車站牌,來到下一個街口拐彎處,後面的人還是亦步亦趨跟著。女生這麼執著的,他還是頭一次遇見。
這個社區的建物新舊雜陳,附近原來都是同樣的三層樓透天厝,不過幾年前土地重劃後,很多鄰居賣地的賣地,也有陸續改成公寓大樓的,像他們家這種獨幢又能擁有前庭後院的兩層樓斜頂住宅,反而在這區塊變成土地價值遠遠大過於建物本身。
水泥牆圈起的房子,兩片鐵門有一片歪倒了,放眼看去,雜草比人還高,房子只隱隱露出個黑色的屋頂。
他伸手把跟藤蔓糾纏的鐵門推開,「嘰——」刺耳的刮鏽聲,頓時在寂靜的夜裡製造出教人皺眉的恐怖音效。
東方清俊沒被嚇跑,倒是很多本來寄居的小生物一陣抱頭亂竄,好一會才歸於安靜。
他懶洋洋的走了進去。
真要追究,這洋房是他老爸最發達,喊水會結凍那幾年隨手買下來給管家養老的住所,想不到老管家沒享用幾年,最後卻變成他的藏身處。
至於他跟爸媽住的那個房子,他已沒有記憶,現在再回頭去找,就跟脫褲子放屁一樣——多此一舉。
不久,原來應該把走到都蓋住的雜草,被他鏟出一條可以行走的紅磚道來。
「你還要繼續在那裡站多久,不進來嗎?」
永瀾被嚇到,深吸一口氣,見他仍看著自己,才確定自己沒有耳背。
好吧,他也很意外自己的「善良」,他應該把她拒於門外,把她當成無關緊要的路人甲,甚至空氣都可以,像他這麼怕麻煩的人,為什麼要把一個陌生女生帶進家門?
「沒回應?那當我沒問。」
她的腳才動了那麼一動,他又改口。
「別說我沒警告你,我可是個很健康的男人,你一個單身女子要是進了我的門,出了事,是你活該。」
一盆冷水潑得人頭皮發涼,這就是他要的效果。
也不知道她聽懂了沒有,只見她神色微慌。
「到底……我能進去嗎?」永瀾躊躇開口問,手足無措的站在原地。
他心機白費,石頭丟進水裡了。
「先說好,你只能住一晚,明天天一亮,你就得走。」
永瀾有點苦惱。她要不要告訴他,如果讓她住進去,她就不會走了耶!
這房子看似雜亂荒蕪,可是氣場很好,住在這裡,她應該可以避得過劫數。
見她沒反應,東方清俊很自以為是的當她同意了。
「同意的話,就進來吧。」
屋子有水有電,東方清俊知道這事托誰的福,這麼些年還真心把他們兄弟放在心上的,也只有早就離開東方家的老管家。
不同於外表的髒亂,房子裡面出乎意料之外的可以居住。
所謂的居住,當然稱不上豪華奢侈、一應俱全,但是對於一個高齡近七十,住療養院,靠養老金過日子的老人,能把房子維護成這樣已經不簡單。
這年頭沒有誰還念著舊情、舊情,得看看建築在什麼樣的基礎上。
他不偏激,只是多年來的冷眼旁觀,心涼了而已。
「我累了,不招呼你,你自己隨便找個空房間睡一晚。」隨意交代,他便爬上二樓,打開熱水,用力的洗刷累積了好多天的污垢,然後光著身子,也不管頭髮滴著水,倒頭就睡。
即便家裡多了個人,對他一點影響也無。
東方清俊早出晚歸,每天回來也不開燈,摸黑上二樓,不管身上又添多少傷,一律倒頭睡死。
他運氣真是不好,行蹤再怎麼保密,那些人還是能「贓」到他,死活就是不放過他。
不從,就只有幹架才能脫身。
那些混蛋下手一次比一次狠,但他這些年也不是白練的,想打贏他,八百年後看有沒有一絲機會!
這一天他提早回來,一邊還是得閃過滿地垃圾的前院,一面粗暴的問候人家老母,還有祖宗八代。
這些不長眼睛的路人,沒看到這幢房子裡已經住人了嗎?還拼了命的把垃圾往這院子裡扔!一堆理盲!
暗夜裡看不出來是誰惹得他凶性大發,一進了門,打開燈,才發現他幾乎體無完膚,一張臉腫得跟豬頭沒兩樣。
「馬的!」一個坐下的小動作牽動傷處,痛得他齜牙咧嘴的咒駡。看來,腰肋骨大概斷了,指關節也全數瘀青。
倏地——
「誰?誰在房子裡?給我滾出來!」
只見一襲月牙白飄進了他的視線。
「你不是走了,還在我的房子作什麼?」以為早就該離開的人,此刻卻一臉的睡眼惺忪,手裡抱著枕頭,一副無辜的、小白兔似的神情面對著變臉的他。
第一次端詳她小小的、白白的臉蛋兒,一頭現代人絕對嫌累贅的及腰長髮,赤著小腳,站在他這兩天製造出來的髒亂地板上。
「我不能走,沒有要走。」呀,他一身的血,一定很痛,痛就會不舒服,不舒服脾氣就壞,脾氣壞,她只得捱罵。
「你吃定我,想賴著不走?」
「永瀾不能走,天雷要來了。」坦白從寬,他是好人,應該會讓她留下來的。
「天雷,那是什麼碗糕?」
這兩天為了擺脫那批人,他一直在外面混,早就忘了她這個人,根本沒注意她離開了沒,想不到他在外面拼死拼活的時候,房子居然被趁虛而入了。
顯然她把他的話當成耳邊風,瞧她這副居家模樣,比他還要像主人翁呢。
「我們這一族的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要被那個討厭的雷公劈上一次,要是能安全的避過去,才能真的變成大人。」永瀾很好心的解釋,希望他能明白她的苦衷。
屁字差點從東方清俊嘴裡吐出來。當他三歲小孩嗎?「工三小!天雷?滿地都是避雷針的現代,雷公要劈人,幾率少得可憐好不好,誰會那麼呆,站在外頭給祂劈?又不是發神經!」
馬的,她真的把他當白癡。
他全身痛得像被火車碾過,哪來的心思聽她鬼話連篇。「我不管,反正你立刻給我消失……嘶,你在做什麼?誰准你碰我的?」
逐客令才下了一半,一隻小手陡地覆上他最大的傷口,輕輕拂過,說也奇怪,那痛馬上消失,最教人訝異的是,連坑坑洞洞的口子也不見了,完好如初,一路平坦。
他把她的手抓過來看。馬的!就跟撲通女孩子一樣,潤潤嫩嫩的。
再看一次自己腹部的傷口,哪來的傷?彈性十足的肌膚,怎麼按都一樣。
「你……怎麼弄的?」
東方清俊意會不過來。他眼花嗎,還是錯覺?如果他沒有精神錯亂的話……他就是見鬼了。
「不知道,永瀾生下來就會了。」
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他,神佛不信,要是有傳教士敢攔住他傳道,他一定給人家一頓白眼,但現在若不是撞邪見鬼……就是他瘋了。
像是知道他的想法,永瀾連忙澄清。
「我不是鬼,你看我有腳。」她拉高裙擺,露出可愛的腳趾。
「你要是敢沒有腳,我前天就把你轟出去了!」馬的,他們家撿東西是弟弟東方孫朗的壞習慣,而他百年難得的善心大發,竟然撿了這麼個玩意回來,真夠晦氣!
只是,女孩子的腳趾都像她一樣的可愛美麗嗎?
他在想什麼?!他粗魯的拉下她的裙子,蓋住可愛腳趾。
「別告訴我你是哪裡來的山妖鬼怪,我不想知道。」
他的人生還不夠亂嗎?又多她一個來湊熱鬧。還好他年輕,心臟夠強壯。
「你為什麼生氣?」
他一定是失血太多、精神不濟,才會產生幻聽跟幻想,只要把眠補回來,這些幻覺一定會消失沒錯。
怪力亂神,退散!
不理會她,東方清俊起身往樓上走,卻沒有重申要趕走永瀾的話。
他彆扭的想著,她治好他的傷,就當酬勞,讓她多住一晚吧。
反正多住一晚也不會怎麼樣……
換下跟破布沒兩樣的衣服,裸著身體躺在床上的東方清俊,翻來覆去就是睡不著。
安靜得只能聽見自己心跳聲的夜裡,樓下什麼動靜也沒有。
她很聽話,沒來煩他,不許她上二樓,她就一步也沒踏上來,所以也許隔天就會自動消失了吧。心裡巴望著她趕緊消失不見,可是這樣的夜,為什麼知道樓下有個人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安心?
把雙臂枕在頭上,他一定是被這幾天接踵發生的事情搞昏頭了。
真的是沒一件順心的事!父親留下來的那些部眾如影隨形的逼著他,要他回到東方幫,回到槍林彈雨、腥風血雨裡討生活。
他們可是能言善道得很,說什麼一個有百年歷史的黑幫要是這樣消失了,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幫眾。
那麼他們這些人誰又對得起他了?
說的比唱的好聽,真抱歉,他一點興趣都沒有。
這些腦袋裡裝著石頭的老混蛋,有沒有想過時代不同了,街頭幫派能有多久的壽命?
他一點都不在乎東方幫會式微,散了、垮了、倒了都無所謂,反正鳥獸散不就是這麼回事。
他的父母都拋棄他們走了,幹麼繼承他們留下來的殘骸,真的沒必要。
本來已經疲憊到無力的身體,經過這一番思索,很好,腦袋越想越清楚,東方清俊這會比白天還要清醒了。
他氣憤的把枕頭往牆壁一扔,下了床,下樓去。
樓下沒有任何光線,他一下來就踢到自己製造出來的啤酒罐,撿起來捏在手裡,眼睛很快適應了黑暗。
客房門是開著的,他告訴自己絕對不是存心偷窺。
只有幾坪大小的客房裡,一身茸茸白毛的她,像是會微微發亮,趴在溫暖的墊子上甜睡著。
原來她睡著的時候會現出原形,她很小,是一隻年幼的小狐狸。
她真的不是人。
東方清俊只覺得頭上烏雲翻湧。
像是感覺到什麼,她忽然轉頭,高高豎起了兩隻漂亮的耳朵,當目光對上他的雙眼,便搖了搖蓬鬆的大尾巴,接著看似懊惱的把頭埋進兩隻前爪裡。
她在害羞嗎?
東方清俊輕掐自己的手臂。是真的。
重新關上門,他頭也不回的轉身上樓。進房,把自己埋進他的床。
卡早困卡有眠,明天起床,一切的錯覺都會消失無形。
頭戴安全帽,脖子上掛著擦汗毛巾的東方清俊,扛著細條鋼筋在建築工地裡穿梭。
這工作他做了幾天,不必用腦筋,只要有強壯的體力就能勝任,拿的是日薪,一天兩千五百元,算高薪。
再過半小時就下班,領了薪水,要購買的日常用品……錢,暫時應該夠用了。
不管如何,家裡多了個人,該準備的少不了。
他不承認自己腦袋壞了,錢是為他自己花的,他要在這裡住下來,總是得把房子打理成一個能住的樣子。
那間屋子是空殼,除了幾組簡單傢俱,連個泡面的鍋子也找不到,更別說香皂毛巾之類的用品。
前面一段日子,他忙著跟東方幫的殘渣部隊玩躲貓貓,哪來的美國時間想這些瑣碎事情。
那天他醒來,那只狐狸沒走,甚至乾脆不要臉的用她的狐狸樣子到處走來走去,一點自覺都沒有。
其實撇開那些怪力亂神不說,她那身白毛還真是漂亮,把她當成寵物養也不是不可以。
說起來他能這麼坦然接受她,是因為他看了不少現代時下流行的玄幻、修仙、穿越、軍事、遊戲的網路速食文化。其實這世界要什麼沒有,差別在於自己要不要信而已。
相處了幾天,他發現她跟人沒什麼不同,比較讓人發噱的是,女生愛乾淨會收拾的美德她一樣也沒有,不管屋子有多亂,她都能安之若素。
她不會開火下廚,不會自己倒杯水來喝,也沒看過她出門,套在身上的衣服,好像就那麼一百零一件,萬年不變,可是也沒從她身上散發出什麼奇怪的味道來。妖怪不是都會變來變去?還是她已經修煉到可以不用吃東西、不用洗澡清潔的境界?
當然,前面的這些全都屬於猜測。她壓根就像他以前想的一樣,不懂人情世故,人類的煮食器具她不去碰,也不認為身為寄居在別人家裡的她,得要多付出點什麼來換取住宿這類的概念。她肚子餓了只會討吃,吃食還不能太差,看不中意會翻臉絕食,說他看不起她,要她吃餿水。
瞧瞧,誰見過這麼大牌的寄宿狐狸?
剛開始的客氣,一定是假裝出來的。
為了她的伙食,他只好出來打工。
至於修煉這件事——他確定沒見過,了不起有月光的夜裡,她會坐在視窗曬曬月光,更多,就沒有了。
其實應該不用對她存有太多想像,一只要吃三餐、宵夜不能省、吃飽睡睡飽吃的狐狸,能對她有多少期待?
既然只是純打工性質,只要是工頭的命令,他就去做,他年輕力壯,又聽話,爬鷹架、絞鐵絲、拌水泥,全做得有模有樣,不像那幾個說是為了學校報告、不得不來混個成績的大學生,能摸魚就摸魚,不到下班時間,已經在討論下班後要去泡網咖,還是和新把到的妹去是把費(Buffet)。
東方清俊一點都不羨慕大學生,自中斷學業後,他就自修武道,後來因為一連串的事故,在父母的安排下,他最後到了德國格鬥學校,在外這些年下來,他眼界更加寬廣,心胸遠遠勝過同儕許多。
「要約他嗎?」
「不要,根本約不動,你忘記他上次怎麼拒絕我們的?」
幾個年輕人的對話,一字不漏的飄進東方清俊的耳裡。
「這次也許不會。」
「他本來就不合群,再說我們是大學生欸,雖然年紀差不多,但我聽說他沒讀過高中,搞不好大字也不識幾個,帶出去丟臉啦。」
「這念頭沒念過高中的人的確少見。」
「道不同不相為謀,走啦。」
「其實,我覺得他還滿帥氣的……」
明知自己是那幾個人話題裡的物件,他卻佯裝什麼都沒聽見似的,從他們身邊大剌剌的走過去。
畢竟談論他的人都不尷尬了,他這個被談論者當然要表現得坦蕩蕩。的確,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愛嚼舌根就用力嚼吧!
他們的話,對他一點殺傷力也沒有。
相較於這些人,家裡那只狐狸可愛多了。
他不禁加快了腳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