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葉《煙花方勝結》[願結緣系列之方勝結]


出版日期: 2007-11-22

  炙焦饅頭?
  這種東西是城里最流行的食物?
  美人懶榻?
  不以此榻為床,你旺為此城之人?
  尋烏城,為何有著這麼多奇怪的風俗?
  原來原來……這風俗全因她而起。
  見過女子無數,只有她——
  非迷不迷,既妖且媚,
  喜怒無常卻心懷純質,
  貌似荒誕風流,實則視萬物如雲煙,
  餅她眼,卻不留她心。
  她就真的什麼也不在乎?
  他……不信!




收到嘉兒的Q言——有沒有興趣寫系列?

啊?當場在電腦前一愣……思緒飄飛。

系列啊……這個嘛……聽說據聞傳言很有難度的。隨後看了策劃,嗯,好像又蠻不錯、蠻吸引我的、蠻具有挑戰性的(省略百種以上冠冕堂皇之理由)……

心一動,就此定下。

Me選「方勝結」。趕緊Q一句過去定下,就怕被人搶了似的。

大腦,沸騰之後開始冷靜。

中國結……中國結……不知其他作者見了這三個字腦瓜子裏會跳出什麼,我海拔型思考的腦袋立即就想到古色古香的中國傳統,想到結繩記事,想到腦子打結腸子打結,紅紅的臘腸引誘動人地掛在太陽下……唔,不好意思想過頭了。

既然古色古香,好,故事就去給它定在古代,再加上一點穿越(本人喜好簡單思維)。想到穿越,不由想起言情界這種題材已是滿天飛。

難度太大,不行!

那就……科幻吧。我又想。但時間機器、科學怪人造成空間異動、遊戲變現實現實變遊戲、外星能量引爆古代人口爆炸的文也大把大把(我的鈔票也大把大把就好了……),前文如此精彩,里程碑式的作品一本本豎在遙遠的東方,我是不是也要去摻一腳?

獨愴然而涕下地反思后,還是放棄。

然後……腦子裏跳出一個詞——閉口的時間循環。

這非我所發明,實乃久久以前在某科幻雜誌上讀到一篇文章,大概之意是:人的一生就像一個環,圓,是沒有起點和終點的,你不知道它的端頭在哪裏,也不知道它的尾部是哪一段。時間,正是如此。

好比——

現代,女主角家傳一個結,而這個結在機緣巧合下將女主角帶回古代,女主角留在古代生活,與古代某英俊男子相戀、結婚、生子,這個結也在她的家族中一代代傳下來,傳過百年來到現在,並傳到了居於現代的女主角手中。接下來,這個結又將女主角帶回古代,與男主角相遇相戀結婚生子……

在科學家眼中,故事中存在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這個結,從哪兒來的?

沒人知道結來自何處,為何會到女主角的手中,或者說,為何會被女主角的家族當成祖傳之物。

有人會說,這是女主角從現代帶回去的啊。

對,女主角由現代將這個結帶回古代,也就是說,這個結同時與女主角共存於古代。那麼請問——

誰編製了它?

它的最初主人又是誰?

沒人知道。

沒有起點,沒有終點,這就是閉口的時間循環。

當時間發生閉口循環時,誰還能解釋得清?人類?外星生物?超物理超化學?異空間?呵呵,科學有時也蠻有趣的。

在時間的長河裏,我們為什麼會相遇?

因為……緣吧。

如何有緣?

結者,結也,結緣。

(PS:煙花方勝結,請各位將最後的「結」字當成動詞念。^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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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火逐風飛,金蛇亂舞。堂榭熏黑,六街成灰。

青天白日下,一場大火肆虐而起。

城裏一旦發生火災,可不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情,行人驚慌逃竄,莫不膽戰心驚,滿街只見將軍狼奔、文臣鼠竄……唔,這兒不是大都,自不會因一場大火燒出滿街的將軍文臣,只是……只是……

這城裏人對火災的反應是不是太詭異了些?

不信,瞧那——

滿街百姓在逃離火舌肆虐的範圍后,不約而同地駐足旁觀。失火人家的戶主背着大包小包,左手牽羊右手牽着小阿狗(此乃戶主之子),衝出煙焰瘴天的安居之所,臉上沒半分焦急。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場無一人衝上前救火,所有腦袋一致轉向遙遠街頭,似在期盼……

的確詭異。

火舌獰笑舔上屋頂,開始向兩邊房屋擴張。

實際上,在不遠處,已有數十名年輕漢子提起水桶準備救火。

實際上,早在那不正常的濃煙漫上天際時,位於全城最高點的望火樓守兵已敲響火鍾,「咚咚咚——咚咚——」三促兩長的鐘聲不僅引來救火兵,也將其他街市的閒遊之人一併召喚過來。

「快!快!」勁喝聲由遠而來。

左邊,一道旋風從眾人眼前呼嘯而過,地——剎那間停在火屋前。定眼瞧去,是一隊裝束整齊的黑衣紅甲救火兵,手中水桶、水囊、水袋、灑子、麻搭一應俱全。

他們來是來了,卻舉著滅火器物,盯着大火,一、動、不、動!

呼……東風乍起,吹得火焰囂張狂笑,諷這塵世俗人——焚盡天下蒼生,捨我其誰。

在四面蜂擁趕來的觀望人群中,一道灰影如蒼鷹般凌空躍起,腳尖輕點屋舍,在空中數個翻身縱躍,轉眼來到救火兵身邊。

頎長身影剛落地,大袖一甩,沖為首的總把怒斥:「為何還不救火?」

總把是位四十左右的高壯男人,姓孫,見到那男子,「呵呵」一笑,「易大人,你初來乍到,不明白……」

「不明白什麼?」男子背向觀火的百姓,眾人只瞧到一道俊挺身形,聽他道,「食君之祿,分君之憂。你們難道想等這一片屋舍盡數焚毀后,才要救火?」

說話間,男子早已將袍角撩起準備救火。他並不急於取水桶,左右四掃之後,問孫總把:「這屋舍左右各是什麼鋪面?後方……」

「易大人,您昨天才來,先別急!」孫總把安慰著。

「胡鬧!」男子聲音中夾着威嚴。

孫總把瞟到他已變臉,心頭一顫,突地,遙遠人群傳來喁喁輕語,如波浪層層推近。孫總把不由將視線調遠,落在男子身後,口中輕喃:「來了、來了!」

四周不知何時靜了下來,只聽到火舌舔噬屋舍的噼啪聲。

男子心奇,順着他的視線向右轉頭。就在回頭的短短一剎,他眼中看到的,是詭異;鼻中聞到的,是濃香。

香!

香氣襲人!

不知何時,四名衣着整齊的灰衣轎夫抬着一頂藍紗轎,距離火屋三尺處停下。遠遠,原本糾結成半圈觀望的百姓空出一個缺口,一群衣着鮮亮的嬌美女子魚貫而入,腳步從容。隨後,數十名與轎夫同式打扮的男子也從缺口處走進來。

東風再起,濃郁香氣竟壓住了烈焰焚燒的焦炭糊氣。

香氣從紗轎上傳來。這香氣雖濃雖烈,聞起來卻不會令人厭惡反感,倒像是蓮池清氣,牡丹濃芳。

輕紗如薄雲,因火焰引來的氣流慢慢鼓起、飛揚。東風捲起紗絲,在藍天白雲之下,在黑屋金焰之前,竟有着說不出的……美艷。

香得濃烈,馨得醉人。

沒讓眾人引頸期盼太久,一手拂揮,藍紗被粗魯地掀開,轎內走出一名女子。

火勢越來越大,風助火勢,火乘風飛,在「噼啪噼啪」的可怕聲音中,沒人會聽清兩人說什麼,但,他聽見了。

「邦寧,我自己進去。」

「是,姑娘!」為首的轎夫沉穩俊黑,他輕輕頷首,側身讓出一步。

這一步,讓他眯了眼。這城裏,藏龍卧虎?

眼一抬,他看向那女子。

白底藍紗裙,黑髮高束腦後,以淡藍的發繩系著,繩尾垂著兩顆碧珠,全無姑娘家應有的花飾。發尾僅過肩頭,露出一段皓白玉頸和小巧的耳朵。團花簇成一隻簡易的蝴蝶花飾裝飾在女子腰后,隨着女子的走動,仿若輕舞。她腰邊墜著一隻編工精緻的方形紫色繩結,流蘇打結,墜玉清脆。

女子面向火屋,正慢慢走進去。

他皺起眉。

此刻,沒時間讓他細思。就算他初來乍到不懂民風民情,就算眼前的跡象詭異難解,但——他卻明白,再不滅火,這街上一排的商鋪民舍將盡數焚毀,甚至危及鄰街,損失不可估量。

火,不可兒戲。玩火者,必自焚!

怒氣陡起,他腳尖輕點躍入火屋。轎夫眼光輕閃,未及有所動作,他已抱着女子沖了出來。

「姑娘不可胡鬧,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怎可隨意傷害?火災之地,不是你一個女流之輩玩鬧的地方。」將女子粗魯地丟向轎夫,他沖發獃的孫總把及救火兵大叫,「愣什麼,你們想讓這條街燒成灰嗎?」

孫總把如夢初醒,手一揮,大叫:「救火!救火!」

救火兵似被他吼回元神,下巴彈了彈,記起自己的職責。立即,一道道銀白水線向火舌撲去,只不過……濃煙嗆得救火兵吃不消,又延誤了最佳的救火時機,木質的頂梁已完全焚燒,擴張之勢絕難阻止。

趁救火之際,孫總把憶起男子剛才的問題,趕緊回答:「易大人,這宅子左邊是民舍,右邊是糧鋪,後面……後面……」臉色一變,聲音有了顫意。

「後面建着什麼?」被稱為易大人的男子皺眉,目光緊緊盯着火場。

到目前為止,他的每一個動作似乎都準備着救火,他的每一個表情都顯示著要衝入火場,但——他仍是站在一邊看着。

「後面是香油坊,整條坊全是煉油……」

眉心遽凝,男子的臉瞬間鐵青。

「油坊?」他向前走動兩步,極快思索一陣,回頭道,「快,召回四名氣力大、身手好的火兵,聽我調遣。」

不知他有何妙計,孫總把仍聽命從火場中召回四名壯兵,四人離開火場時,臉上已有焦炭之色。他們不知何故被召回,神色焦急之際,聽那易大人問——

「屋中嬰兒、老人、病弱者皆無?」

「無人。」

「有無牲畜牛馬系固而無法逃脫?」

「無。」

抿緊唇,他命四人轉看被火焰包圍的屋舍,「你二人,負責左方房梁;你二人,負責右方立柱,兩方同時用鐵錨……」

飛快交代完四人該做什麼,待四人點頭明白后,人影一閃,他轉眼沖入火舍之中。

四人獃獃,「總把,易大人他……」

「沒時間了,按易大人的吩咐做!」

四人不敢違命,分向兩邊跑開。

火勢越來越大,觀望的百姓瞧得不對勁,臉上開始出現焦急。突然,一聲巨響,整個屋頂轟然倒塌,一時間灰塵鋪天蓋地,火勢慢慢減弱。趁此時機,救火兵一鼓作氣,將殘留火苗全部撲滅。

東風……吹得炙氣翻滾,但,火終於滅了。

俊軒的身影不知何時又出現在屋舍外,不理會孫總把閃閃發亮意欲探問的目光,他呼一口氣,再深吸一口氣……滿肚子甜香。

差點忘了突然出現的藍紗轎,以及往火屋裏走的奇怪女子。沒多想,他慢慢轉身,眼一抬,表情微……滯!

這……這……這場景……

若不是身後一片焦礫殘垣,鼻中聞有淡淡焦味,他真要懷疑眼前是不是一幅畫兒……不,根本就是一幅畫。

紗轎居中,藍衣女子倚坐其間,一手輕扶轎柄,一手支頜,容貌因輕紗的翻飛帶上些許朦朧。東風過處,捲起漫天花瓣,猶如頑皮的花精追逐飛舞的藍紗,粉粉的、藍藍的,輕盈而惹人心憐……咦,等等,就算現在是三月時節,此處未種桃花,何來漫天飛舞的桃花瓣?

他不信地揉眼,伸手接下親吻鼻尖的桃瓣,想確定它的真實。

指尖觸感冰涼,兩指用力一揉,果然……是真的。

耳邊,傳來輕柔悠蕩的絲竹之音,伴着紗飛瓣舞……等等,哪來的琴聲?

定眼,定心,定神。握緊拳,男子終於相信,眼前這美麗如畫的一幕,只能用「詭異」二字形容。

花瓣,來自轎后那群艷麗女子手中的花籃;琴音,來自轎邊一位素手調弦的綠裙姑娘。這群人臉上,皆是對轎中人的順服和恭敬。

男子眼角一瞥,不意外看到四周一片痴痴目光。

這城當真詭異。他心中一嘆,正要走上前,卻有人早他一步衝到轎邊。

「百里姑娘,在您來之前,我可沒叫救火啊!」被護衛攔在轎前五尺處,失火戶主沖女子哀求,「您就可憐我……」

「呵呵!」女子輕笑,並無責怪之意,「邦寧,他這屋子全廢了?」

「是。」邦寧看了一眼面目全非的「悲慘之地」,點頭,「主梁被拉斷,頂柱倒塌,整間屋子已經廢了。」

「好吧,他也的確是等着我來,這間屋子就算我買了,再原樣重建一間,可好?」

「好。」

「啊,你說千福回頭會不會念我?」

「會。」

女子沉靜片刻,嘆口氣,「她累的時候多,我就勉為其難讓她再念一回。」捂嘴輕笑,毫無顧忌地伸了個懶腰,她並不理會一邊道謝的失火戶主,素手提裙,香風微動,人已走出紗轎。

風過垂柳地站定,低垂的面容在悠然琴音中慢慢抬起,睫如秀扇,輕眨間溢出魅色流光。紅唇緩揚,頷首,沖迎面之人微微露齒一笑。

這一笑,成功定住那意欲越過邦寧的男子。

她很美。

臉如銀盤之月,眉色黛染靈透。雙眸如星,紅唇勝櫻,縱恣雅態,仿如柳竹之姿,美盼兩相承。她的紗裙正面並無花飾,霞袖慢垂,一眼看去反倒樸素無華;襯裙只到膝下七分處,露出半截白玉小腿,雖有薄紗籠罩,隱約之現的風情卻更易引人遐想。及下,未著羅襪的腳上居然穿着一雙木屐。

風引飛花,黯淡衣裳花下舞。蓮步輕搖,墜玉丁當聲如脆。

一步如雲,二步如絮,三步嬌嬈,人已立在男子身前。

近……近到他能數清她斂眨的扇睫。

受驚退一步,他臉色微變,視線慌亂從白玉腳背上移開。

檀口輕啟,她抱月飄煙地一笑,「公子……怎麼稱呼?」

明明柔弱的體態,可眉梢的不羈,眼角的嘲弄,唇邊若有若無的譏諷,加之詭異的飄花琴聲,俯首唯命的侍女護衛,無一不暗示著這女子絕非凡人。

他嘆氣,不知她是深藏不露高中高的高手,還是當真柔弱無力惹人憐。

步步拂香,他,看不出她有任何威脅。

「易……易季布。」他暗暗再退一步。

「易公子初來此地?」

「是,在下剛才得罪之處,還望姑娘見諒。」

她「呵呵」一笑,「沒關係、沒關係,易公子救小女子一命,小女子定當湧泉相報。」

此話一出,四周一片抽氣聲。

怎麼,她這話暗藏他意?他心中猜測,並未將疑惑表露在臉上,僅低頭笑道:「在下多謝姑娘。為方便官府查明災情成因,還請姑娘儘快離開。」

立即,又是一陣抽氣聲。

她未說什麼,視線從下到上慢慢滑動,最後定在他臉上。

樸素的黑布鞋,樸素的藍布袍,身形俊挺,黑髮整齊束於腦後,黑帶固定,將眉目額角盡數展露。

鼻尖向前移了一分,似嗅他的味道。見他身子后傾,面有惱色,她也視而不見,慢慢繞着他走一圈,仿若打量多麼稀奇的東西。最後,繞完一圈站定,她撫額,顰眉之態似有輕愁無限。

除了身形的完美值得稱讚外,這男人全身上下……實在是……找不出優點。

唉,為什麼?她心中重重一嘆。

衣着樸素沒關係,配上絕美的容姿,定是一位濁世翩翩佳公子;義正詞嚴沒關係,配以英勇的救火英姿,也算得上一位笑傲江湖的英俊遊俠;頭髮梳得呆板沒關係,在東風吹拂下,以烈焰為底,絕對能飄搖出狂放不羈的酷男氣質……但,為什麼,為什麼這張臉長得不符合她的審美標準呢?

坦率地說,如果把這男人丟在人群里,無論她驀然回首多少次,也絕對找不到闌珊邊的那點燈火。

唉!無語怨東風地再一嘆,秋水無骨的手很無奈地從額上滑落,向他伸出,「百里新語。」

他微怔,盯着伸到眼皮下的手,不知該如何。手很白,淡淡青色的血管在皮膚下若隱若現。不知……這手牽在掌中是何等柔滑……

腦中剛跳出這個念頭,他臉色微變,暗罵自己心術不正。眼角微微瞥開,見到被喚「邦寧」的護衛沖自己打手勢……恕他蠢笨,不能理解那莫名其妙的手勢。

移開視線,不顧邦寧遽然變冷的視線,他正要轉身,無骨小手已握住他的大掌。乍愣之下,手被用力搖了搖,丟開,她的笑語同時響在耳邊——

「易公子,歡迎光臨我煙火樓,擇日,百里新語恭候大駕!」說完,她轉身走入轎內,依舊是步步搖情落月。

坐定,起轎,一行人詭異地來,詭異地去——別人怎麼看易季布不知道,至少,他心裏就這麼認為。

煙火樓?什麼地方?她在這城裏究竟是個什麼角色?

面無表情,眼瞳垂落。

展開的右掌尚余她的香氣和觸感,他五指微微動了動,緩緩垂下。袖落的須臾,將那抹未及消散於空中的芬芳,挽留。

「那個……易大人啊,您這是去哪兒?」

一聲叫喚讓抬腳的男子回頭,「孫總把?在下回官衙。」

火情已滅,後繼工作也安排妥當,他還能去哪兒?當然是回衙署閱讀風物誌,以儘快了解此地民情。

「季大人若不介意,等下官一同回去,可好?」孫總把一張黝黑的臉揚起微笑。

易季布頷首,找了一處不礙事的角落站着。他見孫總把向救火兵交代幾句,往回走的當口,身後傳來一道輕沉的腳步聲。隨着他的轉身,輕朗的嗓音響起——

「易大人救火之急,果敢明敏,宗某佩服。」

來到他身後的是一名年輕男子,頭戴蒼水玉冠,褐綢春衫,外罩藍羅半袖袍,袍上綉以雲藤水紋,腰帶上掛着三個玉佩,手中正拿着一把摺扇輕搖。

一句話形容——滿身的財大氣粗。

易季布不認識此人,只當他過來打招呼,聽他話中並無敵意,僅點頭笑了笑。

「當機立斷以鐵錨拉斷橫樑,再劈斷四根主柱,借屋頂倒塌來阻止火勢蔓延,易大人,你讓宗某不得不佩服啊。今日,宗某可否有幸交你這個朋友?」

「宗公子過獎,這些只是救火的常識。」他臉色不變。交朋友當然可以,但這人總是「宗某宗某」,至少也要讓他知道名字才行。

剛這麼想着,孫總把已經走過來,「咦,宗公子也被這小火吸引來?」

「有熱鬧,當然要看。」宗公子搖著摺扇,眼睛不離易季布。

「這當然、這當然。啊,這位是易大人,大都新調的同知,昨兒剛到。」孫總把笑着為兩人引見,「易大人,這位是清風酒樓老闆,宗盛道宗公子。宗公子才高八斗,風流倜儻,與易大人年紀相仿,日後見面的機會一定很多。」

為什麼見面的機會多?是說他與宗公子一般風流,還是說他會常去清風酒樓?或者,宗公子是個惹事之輩,常被請去衙門?

盯着孫總把過於獻媚的笑,易季布暗忖。同樣是拿官俸,但同知的俸祿不比以往,他無奢侈之習,斷然不會常去酒樓,兩人若常有機會相見……嗯,多半是宗公子被請入官衙。

如此說來,此人算是個生事擾民之人。

心中有了定數,他抬頭,「宗公子,在下初來貴寶地,日後還請多多指教。」他有自己的堅持,但官場混得久,虛應逢迎的嘴臉見得多,做起來也自然。

宗盛道哈哈一笑,「啪」地收了摺扇,眼含趣味打量他一陣,方道:「易大人啊易大人,易同知,宗某……定要交你這個朋友。」他回頭,召過身後一聲不吭的侍僮,指著易季佈道:「記下,易大人是本公子新交的朋友,他去清風樓,無論帶多少朋友,三頓免費。」

「是。」侍僮從懷中掏出本子,「刷刷」寫下數行字。

伸手拍拍易季布的肩,宗盛道另有深意地看他一眼,含笑離開。侍僮記完后,看了易季布一眼,面無表情追着主子離去。

不明所以盯着拐彎處消失的身影,他只當生意人好客,不以為意地笑了笑,舉步向官衙行走。身邊,孫總把顫抖而興奮的聲音響起——

「易大人、易大人啊……」

「孫叔,不在官衙,你不介意我喚一聲孫叔,你就喚我季布吧。我初來,有些事還望您多指點。」

孫總把微微一愣,隨即點頭。他本就是豪爽性子,當下改了稱呼:「季布啊,你剛來城裏,有些事還是要知道的,不然,一不小心得罪了人可不好。」見他點頭,將步速調得與他同步,孫總把四下望了望,小聲道,「這城裏,有些人惹不起。」

「哦?」袖中雙拳微緊,隨即緩緩放開,他輕輕點頭。

又是如此,在哪兒都是如此。哪兒都有惹不起的人,都有得罪不起的官,在大都……在大都……罷罷,事如雲煙,過去的都過去了,他又何必將自己困在往事裏。

既來之,則……安之。

剎住跑開的思緒,他丟開往事,細聽孫總把在耳邊輕語。

「這世上,有錢的是大爺,大爺中的大爺就更是大爺了,得罪不得。剛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風酒樓老闆。要說一家酒樓老闆,也算不得什麼,不過啊,宗家是咱們城裏百年釀酒的行家,宗氏釀酒無人可及,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爺是疼到骨子裏去了,他開酒樓,宗老爺當他好玩,沒想到居然也有今天這個聲色。都二十八了,也沒見他娶妻。」

也就是說,宗公子不僅祖產富旺,他自身也是個賺錢好手,而且,很風流。

點頭,易季布仔細聽着,神色平靜。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陳家,老爺陳放勛,五十多歲,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應家,老爺應得財,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別說還開了當鋪茶樓青樓。這應老爺好風雅……咳,總之也是大爺中的大爺,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這些人,還是可以商量的。這些老爺雖然好色的好色,愛財的愛財,背後又有當官的兒子撐著,再怎麼說,咱們吃的也是朝廷俸祿,只要讓他們面子過得去,也不會太多刁難。」

「嗯。」

「不過呢……」孫總把突然壓了聲,似考慮該怎麼說。突然,他丟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買兩個饅頭」,也不理他什麼表情,徑自跑向街邊一家饅頭店。

易季布回頭望去,饅頭鋪外掛着巨大旗幡,上書「炙焦饅頭鋪」五字,鋪面前站了許多人等饅頭出籠,生意不錯。孫總把去了一陣,托著兩個荷葉包跑回來,遞一包給他,「來,嘗嘗,城裏最有名的饅頭。」

接下,荷葉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陣陣香氣。這個時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餓。

孫總把見他發獃,有些不好意思,解釋道:「這是城裏最時興的饅頭,我兒子最愛吃。」

炙焦饅頭?

易季布捏捏荷葉包,有點硬,不像尋常饅頭那般柔軟。他道聲「謝謝」,沒多說什麼,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遠的地方,怎麼說都會有比大爺還大爺的人。」孫總把將剛才沒說完的話繼續,「那人……城裏商會老闆,個個見了會給三分面子;那人……總是任著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時會過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盡量順着,就算心裏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門牙和血吞。」

「嗯。」

「那人……萬萬得罪不起。」孫總把的聲音有些發寒。

他停下步子,嘆氣,「孫叔,你想說什麼?」

「剛才……」孫總把吸口氣,胸挺了挺,拍上他的肩,「剛才和你說話的姑娘,是煙火樓老闆百里姑娘。」

腦中閃過一瞬間刻入心頭的名字,他輕喃:「百里……新語。」

「你還是找個機會,去道個歉。」

「……」

「百里姑娘若是心情好,興許不會刁難你。」

「……等等,孫叔。」找回自己的聲音,易季佈滿臉驚詫,眼中恍然明白什麼,「你的意思是……這城裏的惡霸、土皇帝、地頭蛇,就是那位百里姑娘?」

「呃?」這次輪到孫總把詫異了。他剛才……有這個意思嗎?不會吧?

「孫叔,我明白了。」

兩人說話間已回到官衙,易季布沖他笑了笑,提着饅頭向衙內走去。

明白?孫總把張著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什麼。突然,眼角瞥到衙門內衝出的官袍男子,孫總把頭一縮,立即決定——先將饅頭送回家討好兒子。

衝出來的官袍男子姓皮,名之純,三十五歲,長著一張標準的白凈書生臉。

他衝出來的速度,其實僅比走路快了那麼一點,見了易季布手中的荷葉包,當下三步並作一步,速度當之無愧的是「沖」了。

「易老弟,想不到你初來乍到,也知道本地最時興的饅頭。」眼光繞啊繞,就是不離開他手中勾掛的小東西。

「這個?」易季布瞧瞧神色,將荷葉包遞給他,「既然皮大人喜歡,不知能否給在下一個薄面,收了這份小禮?」

他不能說這是孫總把送的,也不能說自己現在不餓,更不能說……唉,如果他的頂頭上司,堂堂皮之純皮知州「明目張膽」向他討饅頭,他又怎會私藏。

「謝了謝了!」父母官果然喜笑顏開,「我家浩兒最愛吃這個。你知道,官衙事多,我又不能假公濟私讓手下在這個時辰去買饅頭,嘿嘿……」

浩兒是皮之純年方八歲的幼子,易季布昨天見過。

「你你,來來來!」皮之純招過一名小差,吩咐道,「快替我送回家,就說是爹特意向易叔叔討來的。」

「是。」小差吏點頭,轉身就跑。

這就是「不能假公濟私」?明白明白。

眼珠轉了轉,易季布保持沉默。然而,他想沉默,皮之純卻不會讓他清凈,盯着小差吏跑遠,書生臉轉向他,嚴肅的表情彷彿戴了面具,「我聽說……你遇上了百里姑娘?」

詫異抬眼,他不明白皮之純語氣中的……興奮?

「是。」

「好,很好!」皮之純來來回回踱了幾步,大笑,「季布,你在街上救火,本官已聽說了,判斷精準,好!本官有了你,日後可安心不少啊。」

知道他話中有話,易季布僅是微笑,等着他繼續,不想等了半天,只聽到皮之純抽筋似的笑聲。終於,他忍不住心中好奇,問道:「皮大人,這百里姑娘……」

「咦,你不知道,孫總把沒告訴你?」

「……」

「煙火樓,花酒場。它是本城最大的舞伶館,大爺們砸錢的地方。說起老闆百里姑娘,當真是三天三夜也說不盡。」拍拍他的肩,皮之純欲言又止,張張嘴,終是一笑,「慢慢來,時日長了你就會明白。」

話中玄機微妙,易季布聽不明,回想孫總把的話,再聯繫皮之純的嘆氣,他還是……不明白。

煙火樓……花酒場……

他總是在得罪人,得罪那麼多人,他還學不乖嗎?在大都如此,在這兒……「唉……」他低低一嘆,眸光垂向掌心。

不知是掌中殘留着香氣,還是香氣徘徊在心中,呼吸間總能聞到淡淡香芬。

將掌放在鼻下聞了聞,等明白自己做出這不合時宜的舉動之後,臉皮一僵,他趕緊垂下手,暗罵自己不正經。

垂手時,腦中驀然閃過……

飛花斜飄,藍紗如霧,像是一幅……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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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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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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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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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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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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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針葉

大家好,我是針葉。感謝在閱讀網閱讀我的作品。

相信許多寫穿越的作者,趨向型思維定勢便是把自己擬身成為主角(不分男女),這樣才能真實體驗主角的心境。

我是凡人,逃脫不了思維的窠臼,一如作者不會自比但絕對會想像——如果我回到古代,將如何如何生活?

那個……百里新語其實有微微的BT傾向,不知你們覺不覺得……(^D^)

不是每個有機會被Dang的一聲扔到古代的人都會隨遇而安,至少百里新語不是。所以,她其實是有點「恨」的。

我偏愛季布和新語,不想讓他們受太多折磨,何必互虐呢?最終郁悲的只能是某針自己。

這個故事沒有確切的時間年限,雖然被我納入「神景八幽」系列,總歸,知道百里新語生活在元代就沒錯了。歷史上本來就不會有她這個人,年代反而是多餘的。

將她困在尋烏,是因為如此才不會對歷史造成「蝴蝶效應」,所以,我讓百里新語一輩子也走不出尋烏城。她若真的邁出城門,天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這是我對人物的禁錮。

福兮,禍兮?

不可說(^x^)。

這是我的任性。對不起,百里新語。

最近發現一句話很對——

作者只負責故事的開頭,而結局,則由鮮活的人物自行決定,那個時候的作者,扮演的只是一個單純到傻掉的記錄角色。

這故事,算是我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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