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非《花花公子的祕密》


出版日期:2002-09-00

在自動送上門來的眾美眉之間,他向來是迷死人不償命的,
舉凡「用」過的人都說他能力好,
從來沒聽說過。不行」這兩個字喔!
只是,夜路走多了,是不是真的會踢到鐵板啊?
否則,與他並肩作戰多年的「好夥伴、好弟弟」,
怎麼會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張床鋪拉起警報來了——
哎呀呀!這可是比要他們命還嚴重的大事耶!
難道是老天爺嫉妒他長得太帥、看他不爽,
打算提早終結他花花大少的生涯,
讓他年紀輕輕就品嚐那種無法人道的痛苦嗎?
嗚嗚嗚他可不可以不要啊!
為了重振往日雄風,找回他引以為傲的「男子氣概」,
他只好鬼鬼崇崇、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上門求醫去,
卻沒想到,為他看診的大夫不但是個美女,
還具有神奇的「療效」……


序  霞非

  「喂!某某某,這裡是希代出版社,妳是某某某嗎?我們考慮很久後,同意要讓妳加入我們的行列。」

  「什麼?不好意思,我可不可以再聽一次?」一臉欣喜若若狂的問。

  「你已經被錄取了。」

  「真的嗎?妳的意思是我……我……可以參加……可以參加……『火焰大對抗』節目?」

  @$#&!……@$#&!

  「哦,我聽錯了喲,不是『火焰大對抗』,原來是『電視冠軍』喔!」

  @$#&!……@$#&!

  「可是……我雖然食量很大,一天也不過吃個五碗拉麵、十塊蛋糕、三塊牛排、七罐檸檬紅茶,但是……人家……人家……還是沒辦法像赤阪尊子那麼厲害啦!

  「還有、還有,我不會高空彈跳,也不會三十人三十一腳……」

  什麼!被妳發現了,原來我竟然是個超級日本綜藝節目電視迷!

  @$#&!……@$#&!

  「某某某,請、不、要、再、鬧、了!」

  對不起、對不起,人家……實在……太興奮了嘛!

  感謝「小內和小南」……呃!不是,是「姚姚和龍龍」的慧眼識「英雌」,終於讓我這名「坐」在家裡蹲了好久的人總算可以出頭了!

  無論如何,對一個成天都在胡思亂想的人而言,如果所寫的東西可以讓讀者哈哈大笑外,還想的跳幾下,開開口罵罵作者「太扯了」,讓自己心情放鬆一下,快樂一點的話,那我會覺得自己拚命對著電腦燭幕敲敲打打的行為,總算有那麼一點價值了!

  言歸正傳,先在這裡透露一點點當初設定男主角岳英雄的心裡的想法。

  我有一個女朋友愛上了一名風流男子……嗯!這樣說吧!這個男人是個自命風流的男人,他同時愛很多女人,但同時也不愛所有女人。

  這個男人在每個不同類型的女人身上不停地尋找,似乎是在找些什麼,但其實他只是在滿足自我的優越感罷了。

  因為他的外型比別人好一點、條件比別人優一些些,他總是同時腳踏兩條船,在兩個女人身上做比較、在兩個女人身上做試探,以此測試自己在不同女人身上,究竟可以產生何種不同的變化及反應。

  他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

  一個愛自己勝過愛任何人的男人!

  當他決定和我的女朋友分手時,他曾說過一句話,很殘忍的一句話--

  「和妳在一起非常無聊,像一杯白開水。」

  我的女朋友當下受到極大的震憾,一時不知該如何回應。

  後來,他們賣掉了原本要當作新房的房子,而那個男人,在短短不到一週的時間內,立刻有了第三者。

  我的女朋友傷心地離開舊地、舊識,遠離一切屈辱,所有知道他們過去那段情的每一個熟人,她都不想,也不願再遇到。

  她在這段愛情的過程裡,被傷得體無完膚。

  這似乎是一個嚴肅的話題,許多翻閱言情小說的讀者們對這樣的事應該不陌生,或許自己親身或周邊的朋友可能都曾經遭遇過類似,抑或正在面對相同的情節。

  而女人們,似乎在這樣的過程中,總是扮演著弱勢角色。

  聽剛了女朋友的故事,我突然有了一番新的想法。

  我想讓這個花花公子嚐到一點苦頭、嚐到一點小小教訓,希望他能藉此修正自己的言行。

  當時,我只是很簡單的想寫一個故事,書名其實應該稱作『花花大少浪子回頭記』,但寫著寫著,卻發現自己並不想讓讀者再陷入相同的痛苦中,感受到我那可愛又可憐的女朋友的悲慘遭遇。

  畢竟,看小說是一件開心的事,何苦看得心煩氣躁、心情更不好,不是嗎?

  所以,小「坐家」我,就將原本沉重的話題用力地在心中一刪,大大的更改了男主角岳英雄這個男人。

  我希望他能可愛一點點、有趣一點點、肯負責任一點點、用心多一點點、對女人專情一點點。

  因此,我讓他吃一些男人最怕碰到的小小苦頭,讓他付出真心只愛一個人、讓他變得風趣幽默、讓他不再拈花惹草。

  也許,這是我心裡最期待看到的那個男子的面貌,也許,這是我自己的小小私心作祟。

  我希望他只專心愛一個人。

  即使他愛的女人不是我的女朋友。

  寫著寫著,我的男主角老早就跳脫真實世界中那個男人的背景設定,變成一個貨真價實、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岳英雄。

  岳英雄就這樣活靈活現地自己在我筆下「主動」誕生了。

  (不是不感動的,原來,自己也可以創造出這麼可愛的人物,比真實世界裡還要可愛一千倍、一萬倍的男主角,你們一定也要喜歡他喔!)

  寫到這裡,我要收尾了……什麼?你說什麼?大聲一點!

  哦!很想聽後續對不對?我就知道你一定忍不住。

  好啦好啦,我這人個最直率、最好說話、平日又最喜歡閒扯八卦,看在大家不停拜託我的份上,我就勉為其難的再當一次「報馬仔」吧!

  跟你講啦!

  後來,不到半年的時間,這個男子付出了生平第一筆「戀愛稅」,和一個小他八歲的年輕女孩結婚了。

  這樣的結局不知是好或壞,總是,我的女朋友擺脫了那個男人的陰影,總算可以重新出發。

  我慶幸我的女朋友沒有再為這樣的壞男人傷心欲絕,也慶幸另一個聰明的女性「收服」了那個男人,不論如何,愛情的國度裡沒有誰是誰非,只有愛與不愛。

  或許有一天,這些橋段、情節會出現在我的故事裡,只是不是現在。

  說了這麼多小插曲,並不是要評斷誰好誰壞,只是很想說,看我的故事不必想太多,好笑就好,不好笑退錢。

  不過,要退錢別找我退,去找「小內和小南」!

                   不小心被枕頭毆打成傷的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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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嘿咻……嘿咻……嘿咻……

  岳英雄使勁扭動強健有力的腰身已有二十分鐘之久,涔涔汗水將他全身上下浸得濕答答地,偏偏他向來最引以為傲的「原始本能」,今天卻很不給面子,任憑他再賣力,還是無動於衷。

  他偏不信邪,決定再試一遍。

  嘿咻……嘿咻……

  他扭動得相當辛苦,身下躺著的女伴也很辛苦。

  「你今天是怎麼搞的?怎麼突然不行了?」

  不行?!他自認聽力好得很,但他怎麼好像聽到了某項「錯誤」的訊息?

  想他岳英雄十四歲那年在某位大姊姊的用心調教下,開始通曉人事後,這十六年來,他遊走在眾多女友間,可說是無往不利,舉凡所有「用」過的人都說他好,他可是從來沒聽過「不行」這個評語耶!

  要說他岳英雄花花公子的封號,絕對不是浪得虛名的,但是今晚……今晚他竟從人人搶著要的「英雄」,變成被人唾棄的「狗熊」!

  他翻個身,氣喘吁吁地趴在五星級大飯店的柔軟床墊上,身旁女伴珍妮佛氣呼呼地起身去浴室梳洗,在用力關上門前,還不忘丟給他一記大白眼。  

  天哪!這是怎麼回事?  

  「我岳英雄怎麼會淪落到這個地步?!」他喃喃自語著。

  他的腦子不停地轉動,怎麼想也想不出來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

  上個週末跟莉莉在一起時,時間雖然快了點,總算還勉勉強強過關;星期一與潔西卡親熱時,速度就開始減慢了些……星期二跟星期四遇到艾琳娜,還有星期五和前天分別與安妮、珊曼莎炒飯時……好像就開始「怪怪」的了!

  這「怪怪」的現象包括:他的下半身明明雄赳赳、氣昂昂,明明可以衝刺再衝刺,但不論他怎麼流血流汗,「它」卻毫、無、感、覺!  

  毫無感覺,真的是「毫無感覺」耶!

  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

  岳英雄心痛的低頭「問候」自己的好兄弟,瞧它仍然非常帶勁的站著,他的心就涼了一半。

  「不會吧!往後還有那麼漫長的日子要過,你不會現在就喊著要提早退休吧?」岳英雄哀怨的對著天花板歎道。

  他還沒從「不能人道」的震驚中清醒過來,珍妮佛已換裝完畢,回復一副艷光照人的模樣正準備離去。  

  臨走前,珍妮佛還用很安慰、很神秘,卻又咬牙切齒的口吻對他說:「麥可,你別難過,我相信你一定是因為最近工作壓力太大才會這個樣子的,只要好好休息一陣子,應該會恢復正常的,到時候,可要記得再約我喔!」她拉開房門,又像突然想到什麼似的回頭,「哦!對了,今天晚上的事我一定不會告訴別人的,你放一百二十個心吧!」

  OH,NO!

  珍妮佛可是出了名的大嘴巴,他敢肯定,今晚的事不出一天,就會傳遍整個業界的,這下他可糗大了!

  無佘的望著珍妮佛腳踩五寸高跟鞋忿忿離去的身影,岳英雄只能渾身無力地癱在床上,忍不住低聲咒罵了一句,「哦——讓我死了算了!」  

  ***

  岳英雄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為了證明自己不過是因為一時身體不適、工作壓力太大、太過疲累等等理由,才導致「不行」的慘劇,因此,岳英雄決定再找機會重振雄風。

  卻沒想到,情況不但沒有改善,甚至每況愈下,「它」不只打算提前退休,而且在還沒談妥優惠方案前,便已經率先「罷工」了!

  原本熱情如火的女伴珊曼莎在被澆了一頭冷水後,自然是憤恨不平地瞪著長桶靴離去,不難想像,岳英雄的「狗熊」事跡,絕對會「壞事傳千里」了。

  唉——難道真是報應降臨到他身上了?

  不過,他岳英雄何其無辜?又不是他自己要成為花心大蘿蔔的,他只不過是順應「潮流」罷了,人家不是都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嗎?  

  雖然他是眾所皆知的花花公子,換女朋友像喝礦泉水一樣頻繁,但他自問對待每一段戀情、每一位女友,可都是「始終如一」的,絕對沒有抱著始亂終棄的心態。

  若真要說他有什麼錯,錯就錯在他長得實在是太帥了,對女人又很有一套,因此,根本不必他開口,女人就會自動送上門來。 

  岳英雄的帥,不單單是因為他五官深刻而立體,粗黑的濃眉、明亮有神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樑,厚薄適中有形的唇角,更因他全身透著陽光般的爽朗大方,像個大男孩,又似成熟男人的多變性格,令眾家女子捉摸不定且愛不釋手。  

  饒是如此,岳英雄也並沒有欺騙任何女人的想法,他只選擇玩得起、放得下的成年女伴,至於又吵又鬧的對象他可是敬謝不敏。  

  不過,夜路走多了,總有踢到鐵板的一天,他那和他「並肩作戰」十六載的好夥伴竟然拉起警報來了,這可真是比要他的命還嚴重的大事!

  難道……難道……老天爺真的要提早終結他花花大少的「營業」生涯?  

  ***

  挪動牆上購自毆洲藝廊名家手筆的昂貴油畫,左擺擺、右弄弄了約三分鐘之後,鹿詩初總算滿意的拍拍手,完成屋內最後一件物品的佈置工程。

  忙完屋內整體擺設後,小小的工作室終於有了點樣子,喘口氣,她泡了杯咖啡悠閒地走到屋外的陽台,欣賞台北街頭人潮洶湧、車水馬龍的風景。

  五年了!  

  自從她二十歲那年離開台灣飛往美國進修,五年來,她不曾踏過一步故鄉的土地。 

  並不是她不懷念自己生長的環境,只是當時太年輕,急於出國深造,求取更高深的學識與學位,使得她沒有機會好好看清楚台灣這塊地方。

  現在她終於學成歸國了,她決定要好好重新認識清楚這塊土地,以及這塊土地上的人、事、物。

  鹿詩初啜了口咖啡,品味esressp濃縮咖啡的甘中帶苦,不禁開始懷念起那些她曾刻意想遺忘的人,不論是帶給她歡笑喜悅,或痛苦折磨的每一個人。

  溫柔體貼的她總是這樣;從不計較別人對她好不好,只知道一味的付出。所以,五年前她才會在情感路上吃了大悶虧。  

  那年,向來品學兼優的她,竟做了一件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在研究所畢業前夕,嫁給大她二十歲的系上教授高世川,同時成為一個男人的老婆和一個小孩的媽咪。 

  更讓人跌破眼鏡的是,她在一個月內便與高世川離了婚!

  會造成這樣的結果,最主要的原因,竟然是高世川才新婚一個月就發生了外遇,對像還是一個比高世川大上五歲的女子。  

  當高世川協議分手時,她沒有猶豫半分鐘便爽快的答應了,而離婚後,鹿詩初堅持要帶著前夫的女兒高玉靈一起赴美深造,離開台灣這塊是非之地。

  不過,對於高世川的背叛,鹿詩初並未感到特別傷心,只是覺得有些無奈罷了。  

  當年她會決定嫁給高世川,其實,同情心過度氾濫是一大主因,而後來她願意成全高世川,答應和他離婚,也全是因為正義感作祟,所以,怪來怪去,好像還是得怪她自己太善良,隨隨便便就心軟的被騙!  

  鹿詩初苦笑的搖搖頭,深吸一口氣後:她在心裡為自己加油打氣,期望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

  如果不是為了要替難得從國外回台度假的死黨李崇哲接風洗塵,就算打死岳英雄,他也不會出門亮相。  

  因為最近這陣子他的心情惡劣透了,情緒也跌到最谷底,那種隨時會一觸及的壞脾氣說不定可以讓他一掌殺死七隻蚊子!

  他敢肯定,今天他鐵定逃不過被一票狐群狗黨大力調侃、大虧特虧的悲慘命運,而他現在,根本不想跟任何人窮攪和,甚至不想多說一句話。  

  所以,為了避免那些不必要的打擾,於是,他刻意戴了最新款的亞曼尼深黑色太陽眼鏡,只不過,不知他是不是被那些好事者氣昏了頭,或是為自己的身體狀況焦慮過度,竟然會忘記——晚上戴太陽眼鏡反而更惹人注目!

  果不其然,他進入PUB,剛在椅子上坐定,立刻就遭到幾個好朋友的嘲笑與調侃。

  「岳英雄大帥哥,我們早知道你有一雙迷死人不償命的桃花電眼,你真的不用特地在烏漆抹黑的地方戴墨鏡好好起別人的注意了啦!」

  「賤嘴一族」的代表人物徐言希說著,就要動手去摘他臉上的太陽眼鏡,卻被他一手擋了下來。

  「言希,你不要拆穿英雄的西洋鏡嘛!他故意在半夜戴這副太陽眼鏡出門,可不是為了要引人注目。」

  渾身銅臭味的大企業家聶風,平時就常和岳英雄在言語上針鋒相對,這會兒逮到機會,當然要趕快好好的虧他一番。

  「哦——那你說是為了什麼?」徐言希還是不死心,頑皮的手仍想乘機摘下岳英雄臉上的墨鏡,一邊說話,一邊還忙著和伸手格擋的岳英雄過招。  

  「那是為了要遮掩他的黑眼圈!」  

  徐言希摘墨鏡沒成功,倒是先被岳英雄一掌打落高舉的右手,痛得他又叫又甩手,氣呼呼的怒瞪著岳英雄,但岳英雄並沒有理他。  

  「我認為阿風這個推測比較接近事實真相。」有著一張俊臉的中美混血兒裴若涵可沒打算支持同是「帥哥級」的好夥伴岳英雄。  

  「我就說嘛!咱們的花花公子什麼時候缺過床伴了?」徐言希撇撇嘴,似乎對好朋友的行為相當不贊同。  

  「英雄,做哥兒們的可要奉勸你一句話,不要仗著年輕體力好就放縱自己,做——愛做的事雖然很過癮,但還是要節制,不然可會傷到身體的。」  

  只在台灣停留一個月的科技專家李崇哲是這群好朋友當中,做人和說話最公道的,但他的這番論調卻明擺了接受聶風的說法。  

  被好朋友輪番刺激,心情本來就很不好的岳英雄,這下子更像是被火上加油。  

  要是在乎常,他早就動手先勒緊徐言希的脖子不准他再出聲,然後用兩隻腳分別踢翻聶風與裴若涵的椅子,要他們跌得狗吃屎,以示報仇,但今天聚會的男主角是死黨李崇哲,再怎麼生氣他也得暫時忍下。  

  不過,他可沒打算放過眼前這三個損友,反正,君子報仇、三年不晚,他有的是耐心和間討回這筆帳!

  「英雄,你別嫌我囉唆,我這麼說可真是為了你好。」李崇哲的苦口婆心聽在岳英雄耳裡,不由得讓正在他心裡淌血的傷口更加血流如注。

  「怪了,岳英雄,你今晚很反常耶!怎麼突然變成啞巴了?」徐言希繼續往岳英雄的傷口灑鹽。

  「該不會……真的讓崇哲給說中了吧?」裴若涵也用狐疑的眼光盯著他。

  「不會吧!我可不相信花花公子岳英雄會有『英雄氣短』的一天!」

  由於PUB裡迴盪著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和人聲,使得聶風必須放大嗓門,「用力」擠出這幾個字,不料音樂剛好停下來,約有五秒鐘的時間,場子裡突然變得異常安靜,只聽得見聶風的「吶喊」聲。

  而一直枯坐著隱忍不發的岳英雄,臉色頓時從鐵青變成了深黑色!

  「英雄,你到底怎麼啦?難道真的是玩得太過火,身體出問題了?」徐言希關心的問。  

  「岳英雄,別賣關子了,快點把真相說出來吧!」聶風還在幸災樂禍,一點都不給岳英雄面子。

  「好!你們要聽真相是不是?那我就告訴你們真相!」岳英雄咬牙切齒的說。「事實的真相是,我不能『人道』了!」

  什麼?不能「人道」?!他們有沒有聽錯?

  噗哧一聲,二人爆笑的聲音差點沒將屋頂給掀翻了。

  「岳英雄,你是怕我們臉上的皺紋不夠多,故意要說笑話給我們聽嗎?」 

  徐言希拚命按著眼角,似乎真怕自己因此而長出魚尾紋。  

  三個損友笑得不可遏抑,雙手捧著肚子,甚至誇張到眼淚都流了出來,連李崇哲都感到不可思議,嘴角也忍不住抿成一道弧線。  

  這……這……這是什麼世界呀!這票人真是他好朋友嗎?他為這事都快煩死了,他們這群平日號稱兩肋插刀的好友竟然將他的「隱疾」當成笑話看待,真是氣死他也!

  唉--他可真說是交友不慎哪!  

  「英雄,你到底是說真的還假的?」黑暗中,岳英雄的臉色比黑炭還黑,但心細如髮的李崇哲還是看見了。  

  「我說假的你們不信,我說真的你們也不信,誰理它真或假呢?」岳英雄委屈兮兮的為自己的遭遇抱不平。  

  「各位,不必再質疑了,我們可以證明麥可的症狀確實很嚴重。」  

  在場四人還沒從方才的笑話中清醒,就見兩名身材窈窕,穿著時髦的女子朝他們走來,其中一位還一直以眼波對在坐的聶風、裴若涵和李崇哲傳送電流。  

  「妳怎麼知道?」徐言希好奇的問。  

  「因為,我們都是他——的床伴!麥可上周在飯店只撐了不到十五分鐘就宣告失敗。」珊曼莎如是說。

  「那妳的情況可比我好得多呢!麥可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只『維持』了十分鐘就已不行了。」珍妮佛提出嚴正的抗議。

  「珊曼莎、珍妮佛!」岳英雄厲聲喝道,就見在坐四人的眼珠子驚訝得幾乎要蹦出來,連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想來,這可說是他活到目前為止,所遭遇過的最大劫難啊!

  ***

  嗝——嘴裡吐著酒氣、兩眼迷濛渙散,腦袋渾沌不清,凌晨三點鐘,岳英雄踏著醉醺醺的凌波微步,左搖右晃的走回家。

  此刻,他只想快一點回到家,將自己重重的丟在床上,好好的睡上一大覺。

  正當他十分吃力的想掏出鑰匙打開大廈的第一道大門時,突然砰地一聲,有個人朝他迎面撞來,不但將他撞倒在地,連他故意掛在鼻樑上墨鏡也被撞掉了。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岳英雄壯碩的身軀癱在地板上,腦袋瓜昏昏沉沉的,根本聽不清楚那人在說什麼。

  而撞到他的人像是發現什麼大事般,突然啊的大叫一聲,然後便對開始在他身上亂摸一通。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曉得你辛苦工作到這麼晚,我竟然還把你撞倒了!實在是太抱歉了,我現在馬上幫你找你的枴杖……咦!奇怪,怎麼找不到呢?」

  枴杖?這回岳英雄可聽清楚了,這人幹嘛要幫他找枴杖?難不成將他當成盲人按摩師了?!

  「啊!太好了,我找到了!」

  什麼?不會吧?他什麼時候養成隨身攜帶枴杖的習慣,他怎麼不知道?

  岳英雄吃力的從地上坐起來,憋了一整晚的臭脾氣在此刻全宣洩了出來。

  「他媽的,你搞什麼鬼呀?你是瞎子,還是神經病,這麼晚了跑出來做什麼?」

  鹿詩初被罵得莫名其妙,但她馬上想到,撞倒人是她的不對,再說,她怎麼可以和一個盲人朋友計較呢?

  「不好意思,我還沒找到你的枴杖,不過,我已經找到我的眼鏡了,再等一下我就可以將枴杖找回來給你。」

  鹿詩初立刻戴上粗黑框架的深度近視眼鏡,視線頓時恢復正常,她二話不說的馬上低頭彎腰在地上找了起來。

  哦!SHIT!岳英雄火大的低咒一聲。

  他到底招誰惹誰了,怎麼今晚衰運連連?先前在PUB被人訕笑、詆毀和嘲弄,現在又被人撞成狗吃屎,而且還被當成是盲人!一連串的不順遂,終於讓他的忍耐力瀕臨崩潰邊緣。  

  「喂!你給我起來,不要找了!」

  他一把將那人拎了起來,待他將人拉到面前後,才看清楚那個冒失鬼竟然是個女的!

  看她一臉惶恐、楚楚可憐的模樣,他的火氣頓時消失無蹤。  

  「喂!妳幹嘛這麼晚了還慌慌張張的跑出來撞人?」

  瞧她不但撞倒了身材魁梧的他,還把自己的近視眼鏡撞得稀巴爛,不但鏡架歪了一邊,連右眼的鏡片也碎裂成萬花筒。  

  面對他粗聲粗氣的質問,鹿詩初小心翼翼的不敢說話太大聲,深怕又惹惱了眼前的男人,說不走她很有可能會痛毆一頓。  

  「我……我是下樓來買東西的……」

  她從白天忙著佈置即將開張的工作室直到晚上,才驀然驚覺已是深夜時分,偏偏辦公室裡缺了最重要的文具,如果不先準備好,明天肯定會手忙腳亂,所以,她才會匆忙衝下來準備去便利商店採購。

  「有什麼東西重要到讓妳非得在這個時候跑出來買不可?」

  怪了!他對女性向來極有紳士風度,從來都捨不得大聲跟她們說話,更別說是咆哮了,但今晚遇到的這個莫名其妙的女人,竟然能讓他完全不顧形象地把最真實的一面給展露出來。  

  「我……我要買原子筆和便條紙……」她囁囁嚅嚅的,聲音細小到幾乎只有她才聽得見。  

  什麼?他沒聽錯吧?她說她要買什麼來著?原子筆和便條紙?  

  「妳是白癡還是豬頭啊!三更半夜買什麼原子筆和便條紙?明天買不可以嗎?」他忍不住又發飆了。  

  他瞪大眼瞅視著眼前的女人,不過,鹿詩初並沒有被他給嚇到,反倒是對他焦慮、躁鬱的情緒深感同情,她猜想,他可能已經罹患了憂鬱症而不自知。  

  「以前真的有人常罵我白癡、豬頭呢!不過,我已經好久沒聽到這些稱呼了。」好友趙涓最常這麼說她,現在想想,還真令人有些懷念呢!  

  天哪!岳英雄沒轍的翻翻白眼。  

  「你還好吧——」她伸出纖弱的雙手想要將岳英雄從地上扶起,不料卻迎上他炯炯有神的目光,「啊!原來你的眼睛看得見。」  

  「太好了!我還擔心找不到枴杖呢!」  

  不會吧!這女人到底是從事什麼職業的?  

  他長這麼大,頭一次遇到這麼「白目」的人類,自己的鏡片都已經碎得不成樣子了,還在關心別人好不好,她也未免太好心了吧? 

  雖然不太欣賞她冒冒失失的個性,也有點氣她將他誤認為盲眼按摩師,但他向來不會隨便占女人便宜,既然兩人相撞他多少有錯,說什麼他也得賠給人家一副新眼鏡。  

  「我姓岳,住在十二樓,妳明天到眼鏡行去換掉這副眼鏡,到時候把收據送來就行了。」

  岳英雄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片,在紙上寫下自己的聯絡電話。  

  「啊!不用了,這筆錢我可以自己出。」而且,是她慌慌張張的先撞到人家的。

  「我說賠給妳就賠給妳,不必找那麼多理由拒絕。」他生氣了,沒想到這個女人竟然不肯接受他的好意。

  「是,那……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她小心翼翼的說,深怕又觸怒了他。  

  其實這樣也好,她正想找個時間幫他診斷一下,早點找出病兆,以免將來憂鬱症發作,就為時晚矣。

  「我姓鹿,剛搬到第十樓,我開設的心理諮商工作室明天就要開張了,歡迎你成為我的頭一號病人。」

  啥?她說啥?  

  心理諮商工作室?!  

  不會吧?

  他百分之百肯定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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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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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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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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