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淑芬《大王不敵太后》


出版日期:2005-07-01

×!他又不是頭殼壞去,沒事他奶奶的結什麼婚?!
哎,無奈他從事的「黑道」這行風險太高
為了未來著想,他還是娶了個教授的女兒回家——
唔,他在新婚之夜有記得行使一下丈夫的權利
然後他兩年都沒回家,甚至不確定老婆長啥模樣……
說老實話,他並不覺得這樣的婚姻生活有啥問題
他也並不打算「洗心革面」當個稱職的老公
可不知老天爺是看不下去還是怎麼地
居然有人很不長眼地去綁他老婆——
咳,為了救這個實在不太熟的老婆
他威風凜凜的「金虎王」差點被打成軟腳蝦
不過沒關係,只要老婆對他輕輕一笑
再送上一句「丈夫是天,你說什麼我都聽」
他就樂得什麼都可以忘記……


序幕
  
  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驕傲!
  
  梅教授靜靜端詳自己的女兒。
  
  執教鞭近三十年以來,他得過國內外學術界的獎項無數,發表的論文不計其數,幾本文史的著作至今仍然為多家大學系採用為教科書,甚且獲邀到幾間知名的外國大學做過演講。然而,這一些外在的光環,在他眼中的重要性,都比不上眼前這個年輕女孩。
  
  他心愛的女兒,是上天賜給他最珍貴的禮物。
  
  由於太過醉心於中國文學的鑽研和探究,生命中的前三十年,他都浸淫在校園裡。在二十六歲那一年,他跟著國民政府來到台灣,當時已經擁有一個復旦大學中文博士的學位。到了台灣之後,他進入T大繼續延修,再度取得一個史學碩士及中文博士。畢業不久,系主任順理成章將這位學經歷比許多教授亮眼的高材生延攬進來,成為師資名單上的一員。
  
  梅教授深知,常年做學讓自己顯得酸氣十足。一襲長袍馬褂,一度在校園內成為好奇探視的目標。但,他悠遊於中國文學的美妙領域裡,從來不覺得生命中缺少什麼。
  
  直到系主任為他做媒,而結識了稍後的梅夫人。
  
  三十五歲結婚,在當時是嫌晚了一些。不只當時,即使在現代,也仍顯得「太不負責任」了一點,但是等待是值得的。
  
  他遇到生平中的摯愛。
  
  結婚幾年下來,妻子腹中遲遲沒有動靜,兩人存著緣來緣去儘是喜的心情,安然若素,並不費盡心力求得子息。
  
  上天對萬物的安排自有其緣法,在他四十將屆的那一年,妻子突然有了身孕。夫妻倆滿心熱切地迎接新生命的降臨。
  
  由於家人在戰亂時盡已失散,梅教授對人生無常已有一番領悟,香火傳承在他心中並非首要之務,安生安養即是福。因此,當妻子生下來一個珠圓玉潤的小女嬰時,他並未如其他同事那樣微歎一聲,拍拍臂膀說:「下次再生個男孩。」
  
  為父之心,歡喜逾恆,並無任何遺憾。
  
  妻子身體不好,夫妻倆並未試圖再懷胎生子,只是用盡心血,細細培育這株好不容易得來的梅香。
  
  他們夫妻倆都是中人之姿,奇特的是,女兒卻生就一張國色天香的嬌顏。
  
  「定是承到她奶奶的美貌了。」梅教授抱著學步中的女娃兒呵呵笑。「她奶奶可是南京當年名聞遐邇的一抹風景。」
  
  女娃兒誕生於臘月,姓的也是「梅」,於是他取寒梅「玉色鐵心」之意,為女兒命名為「玉心」,這下子,從名到姓,整個玉人兒正正是一株白梅了。
  
  他只盼女兒人如其名,外顏清艷如花,內心堅韌若鐵,永不輕易摧折。
  
  妻子身弱,在玉心十二歲那年便癌症去世,常年下來,身為父親的他專心於教授一職,女兒則專心學業,閒暇時學學古箏和筆墨;偶或三五好友過來小酌一杯,女兒便彈琴娛賓,父女倆過的儼然是與世無爭的現代隱士生活。
  
  如斯,恬寧歲月悠悠晃過二十載。
  
  梅玉心輕攏慢撩,蔥白的指拂過古箏琴弦,琮琮琴聲如水,流洩於書房內。落地窗的長簾掀啟,幾抹早陽篩灑而入,被細欞格子劃破,碎成一地金芒,再點點散於撫琴人的四周。
  
  箏聲一轉,從激越的奔流化為低柔的溪唱,一束青絲隨著撫琴的動作而輕舞。琴音美,撫琴人更美,玉骨冰肌,暗香疏影,如一株淡梅。
  
  最後一個回音,琴聲收止,梅玉心垂手端坐,漾出一個恬靜的笑。
  
  「爸,您還想聽什麼曲子,我彈給您聽。」
  
  老教授望著那絕色的容顏。
  
  「妳一天到晚跟我這個老頭子耗在家裡,多可惜了妳的青春。有空也出去和同學朋友看個電影、買買東西,不用非在家裡陪我不可。」嘴中吐出的和腦子裡想的是完全不相干的話。
  
  「今天天氣這樣好,是彈琴的好日子,拿來逛街殺時間,不可惜嗎?」梅玉心輕揚了下眉毛,那美好的起伏,如燕鳥掠過白沙一般。
  
  梅教授終於綻出一絲笑意,迅速的又淡去了。梅玉心見老父眉宇間重新蒙上憂色,淺歎一聲,直接問了。
  
  「爸爸,您最近的心情不太好,是不是有事煩著您?」
  
  梅教授怔怔盯住女兒。倘若老妻尚在,對於這樣玉潔冰心的女孩兒,她會有多麼驕傲呵。
  
  他的腦中迅速滑過幾十年來的種種,新婚,盼子,成孕,誕生,教養,成人……
  
  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驕傲!
  
  梅教授緩緩張口,然後——
  
  放聲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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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結婚?結什麼婚?我又不是頭殼壞去,沒事他奶奶的結什麼婚?」
  
  咳咳咳咳!哇咧,嗆到了!江金虎一口檳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衛生紙!」旁邊的小弟趕快衝上來服侍。
  
  江金虎粗魯地抓過垃圾筒,把嘴裡那團又嗆又辣的物事吐出來。
  
  「我呸!你去哪裡買的這種過期檳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視跑腿買檳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無辜地含著淚。
  
  檳榔一點問題都沒有,明明是你自己不會吃也不敢吃。——不過這種大逆不道的話,可沒有一個兄弟敢說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鍋,偶爾加上檳榔這種嚼起來會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沒有一樣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麼大事,但是號稱天不怕、地不怕,見神殺神、見佛殺佛的狠角色縱貫線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點辣,傳出去可就是一件丟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為奇恥大辱,一天到晚叫旁邊的人拿根辣椒給他練習練習,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飯時露出罩門,害他沒臉;可是他的辣功沒一次練得成,倒是身邊的跑腿小弟先給罵得灰頭上臉。
  
  「阿虎,你也夠了,我在跟你談正經事,你跟我聊檳榔?」
  
  幫裡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換帖兄弟——秦文諾終於出聲了,眾小弟一個個投去含淚的感激目光。
  
  「這算什麼狗屁倒灶的正經事?要結婚你自己去結,不要推給我。」江金虎兩手往胸前一盤,兩腳往茶几上一伸,很挑釁地抖起來。
  
  秦文諾又好氣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條來的時候,還真讓人奈何不得。
  
  許多道上兄弟對於他們兩人的組合,至今仍然納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來混的,他野生動物般的眼神,完全沒有讓人誤會的空間。
  
  秦文諾從國中時期認識阿虎開始,他就長得比同齡學生壯碩許多;別人發育期不斷抽高,阿虎也跟著抽高,人家長到差不多了,他還在長。
  
  到了二十歲那一年,江金虎已經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顆頭了。
  
  至於為什麼阿虎二十歲了還在讀高中?這種微不足道的小問題把它默默略過,當做沒注意到就好。
  
  從小在街頭打轉的人,很少有人不進感化院吃幾頓公家飯的,阿虎當然也不例外。進感化院的好處是吃住不用錢,又有免費理髮,資源豐厚,最後他索性留起「公家小平頭」,省得每次進去還得重剃一次。
  
  這種髮型沒給他帶來多少剛直不阿的正氣,反而加深他非善類的氣息。
  
  不過,全怪在頭髮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實也該負點責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濃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幾道械鬥留下來的疤,讓他更像個凶神惡煞。他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像在瞪人,笑的時候看起來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後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軟趴趴一條,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塊,夏天穿短衫的時候,更多疤痕從衣襟或袖口展現出來,在在顯示他習於肉搏的人生。
  
  雖然出來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數量、門路和手腕,外形並不打緊;然而兩方人馬叫陣,高大威猛的老大總是讓身後的兄弟們比較有面子一點。
  
  反觀秦文諾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兩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細瘦得一陣風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書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顆腦袋管點用處。
  
  記得當年阿虎和他還沒闖出氣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們是「王哥柳哥」;想表現自己「國際觀」的人,就乾脆叫他們「勞萊哈台」。
  
  從爛高中畢業到現在,好幾年過去了,再也沒有人敢叫他們雜七雜八的名字,因為「虎霸子」和軍師的威名已經響徹縱貫線。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紀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們即使到了二十六歲沒結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幾隻出來,你呢?什麼打算也沒有,成天只顧著跟那些酒店小姐廝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這麼急著幫我留後?」江金虎嘴角的牙籤從左邊移到右邊。
  
  「話不能這麼說,幹我們這行隨時都有風險,難保明天就出了什麼事,難道你放心就這樣兩手一撒,什麼都不管?」秦文諾反駁。
  
  「呸呸呸,你少觸我霉頭。」江金虎沒啥好氣。敢這麼直接跟虎霸子談啥死不死的話題,也就只有他這個換帖兄弟了。
  
  有時候他不免會懷疑,上輩子究竟是他欠了阿諾,還是阿諾欠了他,兩個人這輩子才會結成換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無成的酒鬼,年紀輕輕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個七歲的稚子和妻子。
  
  說他和老媽相依為命長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媽喝得並不比他老頭少,至於她為何活得比較長,可能連他老媽自己都沒答案。
  
  那女人,醒著的時候還好,頂多當這個兒子不存在。醉了之後可不得了,你會意外一個體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連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來,還能一面往她兒子頭上砸。
  
  為了自保,從小他就學會,在街上閒蕩比回到家裡還安全。這麼做也有個好處,讓他年紀輕輕就磨出一身膽識和狠勁。
  
  至於阿諾會和他扯上關係,只能說是意外中的意外。
  
  國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憑就去高雄投靠一個角頭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兒湊車資時,一個瘟生自動冒出來送錢。
  
  這個委託人是他們校長的兒子,一進國中開始就連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為第一名老是被一個姓秦的同班同學搶去。
  
  據說這個秦文諾家裡還有點來頭,老爸是個大律師,老媽是個藝術家,家裡幾個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種狗屁書香門第長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畢業,被寵壞了的校長兒子決定找個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敵,出一口怨氣。
  
  既然有人要送錢請他練拳頭,他何樂而不為?
  
  於是,當天下課他就去秦文諾慣常回家的路線上堵人。
  
  遠遠看到一個瘦小的人影出現時,他差點笑出來。他還以為是什麼三頭六臂的角色哩!這種小腳貨色,居然還勞動他這個打遍附近無敵手的狠傢伙出來解決?
  
  「喂,你過來。」他懶懶倚著街角的電線桿,勾勾食指。
  
  「你好,這位同學,請問有何貴幹?」秦文諾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臉上一個勁兒不慍不火的笑。
  
  「過來一點,我早點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關節立刻爆出喀哩喀啦的響音。
  
  「這位同學,你……該不會想打我吧?」秦文諾還一副乖寶寶的樣子,超級有禮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揮揮手。「既然你說話乾脆,我也不跟你囉唆!總之我給你兩個黑眼圈和一點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會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對事主有了交代,咱們皆大歡喜,你說是吧?好了,過來!」
  
  「『大歡喜』好像不是這樣定義的!」秦文諾杵在原地,搖頭晃腦。
  
  面對比自己高了一顆頭、寬了兩倍肩膀,又擺明了來扁人的惡漢,他怎麼一點也不害怕的樣子?江金虎開始覺得這個矮個子有點意思了。
  
  「放輕鬆,咬咬牙忍一忍就過去了。」他直直走到准受害人面前,開始研究拳頭打在哪裡指關節比較不痛。
  
  「慢著,我今天忘了帶鑰匙,家裡要到晚上七點才有人回來,所以你現在下手揍倒我,我連張床都沒得躺。」秦文諾連忙阻止他。「這樣吧,我們先聊聊天、交個朋友,等時間差不多了,你再動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麼多時間陪你聊天?」江金虎橫起眉、豎起眼。他餓了,早點辦完事早點回家放飯。
  
  「不然我們先去吃個便當,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錯,晚飯錢算我的。」秦文諾和氣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摸摸口袋,唔,荷包見底了……就算回到家裡,應該也是吃那幾包已經軟掉的泡麵。
  
  既然有人要請吃飯,不吃白不吃。
  
  「我醜話說在前面,你不要以為拿自助餐收買我,今天就逃得過這一頓打。」
  
  「我當然不敢這樣奢望。」頓了頓,秦文諾加一句,「你們出來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義的嘛!」
  
  老實說,國中時期的他,頂多替街上幾個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連個「江湖」的邊都沾不上,不過這瘦小子的說法倒挺能滿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這一頓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准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個拍飛出去。
  
  然後,一頓飯下來,他也不知道怎麼搞的,人確實讓他揍到了,阿諾也拿到兩個黑眼圈和一點淤青讓他回頭找事主領錢,可是,他屁股後頭從此多了一個跟屁蟲。
  
  雖然這個跟屁蟲帶出門不怎麼威風,每回幹架到一半還會敲鐘提醒他剩下多久該解決,因為接下來他們得回去溫書準備明天的小考。不過看在阿諾的頭腦確實幫他解了不少次圍,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來了。
  
  後來他連爛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掛大哥的時候,阿諾還很夠義氣地蹺家陪他一起去哩!
  
  阿諾的家人來高雄找過幾次,頭幾回他們都會硬把阿諾架走,但是不久阿諾又會偷跑回來,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棄了這個「自甘墮落」的兒子。如果阿諾回家過節,就當是撿到的,否則頂多裝做家裡本來就沒有么子。
  
  他並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無量的阿諾,為何會拋下一切,硬是跟著他這個只懂得逞兇鬥狠的小流氓瞎闖。
  
  或者,某方面來說,他是明白的。
  
  他陪阿諾回過台北幾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門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遙了,等「收假」的時候再回來接阿諾,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歡迎他或怎的——當然他們也不會歡迎到哪裡去——而是他壓根兒就不想進去。
  
  他看過秦家人幾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氣,每個人都一副仙風道骨的樣子,好像光靠啃幾本書就會飽。阿諾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樣,簡直像不同娘生的。
  
  那些秦家人個個掛著「××界權威」、「某某國際比賽第一名」的名頭,老以為自己站在地球的最頂端,看他們這幫兄弟的時候是從鼻孔看的。
  
  是了,這就是他和阿諾會合得來的原因吧!
  
  他們同樣對現有環境感到格格不入,同樣對未知世界充滿無法抑止的渴望。
  
  到了高雄之後,阿諾什麼都聽他的,獨獨對讀書這件事很堅持。
  
  「阿虎,你起碼要讀到高中畢業。」言下之意是,阿諾自己除了高中畢業,還會再念下去。
  
  而他們投靠的那位周大哥也夠意思。當時的兄弟們鮮少有幾個人認真念完書的,一聽說這兩個小鬼頭希望能回學校,大為欣賞。
  
  「阿虎、阿諾,你們兩個還年輕,回學校多念點書也好。」周金塗掃了身邊那群酒囊飯袋一眼,回頭對兩個半大不小的毛頭說,「你們念完書,有點知識水準,將來一些重要的文件我才放心交給你們處理。」
  
  喂喂,他可是出來闖蕩一番事業的,對勞什子文件工作一點都不感興趣,這種東西扔給阿諾去做就好。
  
  不過,既然有人出錢供他們吃喝拉撒睡加唸書,那他也不反對,反正晚上有片屋頂可以遮蔽,三餐有個碗可以捧比較重要。
  
  後來他們一起進了高雄的一間爛高中,阿諾讀普通科,他讀了個亂七八糟的機械修理或什麼的,連他自己都記不起來。
  
  日子跟在台北的情況也沒差多少。他繼續在校園裡聚眾打架生事,阿諾繼續乖乖唸書。而所有人都知道,秦文諾是江金虎罩的,敢動他一根寒毛的人,就得準備面對江金虎那雙硬拳頭。也所有人都知道,江金虎是秦文諾的拜把子,敢動江金虎腦筋的人,得隨時提防被這名啥都兩光、獨獨頭腦最靈光的小矮子暗算。
  
  漸漸的,虎霸子和他的軍師,在年輕一輩中闖出了點名號。
  
  前途看起來似乎光明無限,他們有賞識的大哥罩著,有書念、有家回,有不識相的小嘍囉讓江金虎練拳頭,有笑面書生阿諾幫忙揍錯了人的江金虎善後。兩個年輕人快意恩仇,一起迎接十八歲的來臨。
  
  他生日那天,大哥海派的招來兩個小毛頭,帶他們去開開葷。
  
  隔天早上,兩個毛頭離開旅舍房間,在走道上碰面,彼此有點尷尬,又有點得意,感覺自己從頭到尾都變成「真正的男人」了。
  
  接下來幾年,迎接他們的卻不是世界頂點,而是「真男人」背後的血腥真相!
  
  金錢,暴力,走私,暗盤,交易,軍火,毒品,女人……昏暗的燈光,淒厲的慘叫,不流動的空氣……
  
  腐臭。酸味。腥氣,死寂……
  
  江金虎猛然一凜,從回憶中跳入現實來。
  
  即使過了六年,那個早晨,在那間旅舍房裡看到的景象,仍然鮮明地映在他心底。
  
  那個早晨改變了許多事,從某方面來說,甚至改變了他們的一生。
  
  他和阿諾終於真切地明白,他們選擇了一條什麼樣的路……
  
  但,一切都過去了。他們不再是嚇壞了的小男孩,不再感到徨惑無助。
  
  他很堅定地定往自己想走的方向,阿諾亦然。
  
  「喏,一諾千金這點是你向來引以為傲的,難道你現在打算食言?」
  
  十八歲的秦家小矮子蛻變為眼前這個二十六歲的堅定青年,而無論八年前或八年後,打定主意的阿諾都一樣難纏。
  
  江金虎斜眼睨他。
  
  「我可不記得自己答應過要跳進單身漢的墳墓裡。」
  
  「有,老大,你說過。在上個月,也就是一九七五年,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那天,中午十二點二十七分,和竹聯幫的堂主王老大吃飯的時候不小心說過。」跑腿小廝奮勇上前貢獻。
  
  「×,我當然知道今年是哪一年,要你來多嘴!」一個大鍋貼橫掃過去。「你是怎樣?平時沒事拿個紙和筆記下我在哪裡講了哪些話?還連幾點幾分都不放過?」
  
  「人家天生記性好嘛……」跑腿小廝再度含淚退下。
  
  不哭,下次學乖一點,別再在虎哥向秦哥耍賴的時候多嘴。旁邊的小弟同情地拍拍他的頭。
  
  「你也看到了,證人甲乙丙丁俱在,你自己怎麼說?」阿諾挺了挺瘦削的肩膀,不容他抵賴。
  
  沙發上的巨漢咕嚕一聲,兩隻腳移回地上,低下頭用力揉擦頸後。
  
  「你明知道我喝醉了,醉話怎麼當得了真?」他抬起頭辯道。
  
  「你喝醉了嗎?我可一點都看不出來。」阿諾不悅地把手盤起。「『那個女兒最近剛學會走路,皮得要死。』王老大說。
  
  「『王大哥命好,女兒老婆都這麼漂亮。』你說。
  
  「『阿虎,我看你年紀也不小了,也該找個女人定下來。有沒有對象,要不要我幫你介紹?』王老大問。
  
  「『大哥說得對,我確實該認真找個對象了。』你歎了口氣,一副不勝感慨的樣子——別告訴我這些話你一點都不記得了。」
  
  砰!實木茶几受不了這一擊,頓時垮了下來。這還不夠,惱羞成怒的施暴者一腳把殘骸踢飛到角落去。旁邊的小弟們連忙抱頭鼠竄。
  
  「媽的,阿諾,我那是一時神智不清,隨口說說,你現在拿這種屁話來堵我,你還是不是兄弟?」
  
  阿諾歎了口氣,向旁邊的人點點頭,小弟們如獲大赦,轉眼間消失得乾乾淨淨。
  
  幾十坪的寬敞大廳只剩下拜把兄弟倆,阿諾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副金邊眼鏡,慢慢擦了起來。
  
  唔……江金虎的頭皮開始發麻了。
  
  當阿諾拿出眼鏡開始擦的時候,就表示他要訓話了。
  
  「阿虎,不可否認,從國中混到現在,我們兩個比平常人還要幸運,尤其是你,天生像個『大哥磁鐵』,沒有哪個大哥看到你不投緣的,但是你覺得你的好運氣能夠用多久?」
  
  「你太瞧不起我了,咱們現在可不是只靠大哥撐腰的小鬼頭。」江金虎咕噥兩聲,用力揉著後頸。
  
  確實,他們六年前出來自立門戶,目前已經有自己的地盤,一群忠心的兄弟,除了毒品和女人的生意不碰,其他小至電玩店、麻將間,中至地下錢莊、地下賭場,大至軍火走私等等都幹得不錯。任何人都看得出來,虎霸子是道上的明日之星。
  
  縱貫線金虎兄的威名指日可待。
  
  「時代在改變,道上的生態也在改變,許多我們這一代奉為圭臬的義理,在下一代人眼中全然不是這麼回事了。我有種感覺,台灣的黑道即將步入一個紛亂的時期,到時候逞兇鬥狠之輩盡出,不會再是我們這種講輩分、講倫理的黑道了。」阿諾把金邊眼鏡戴上,眸底掠過一抹嚴肅的光芒。「你想要繼續『混』下去,可以,反正我也過不來那種領月薪的乖乖牌生活,但是混有混的方法,我們不能不開始合計合計。」
  
  更多咕嚕聲和更用力揉脖子。
  
  「阿諾,你會不會想太遠了?我們現在才二十六歲,人生剛開始,有什麼好擔心的?」
  
  「上個月,那個外省掛的堂主被人在大街上槍殺也不過才三、四十歲;台北那位角頭的兒子被人尋仇殺害不過二十四歲,台南的趙老闆雖然成功地金盆洗手,你想想他爬到這樣的地位,背後犧牲多少年輕兄弟?一將功成萬骨枯,你想當那個成功的『將』,還是路邊的一堆枯骨?」阿諾冷靜地指出。
  
  大部分時候阿諾都是笑嘻嘻的,天塌下來給高個兒頂著,罕少這麼嚴肅。
  
  江金虎抖來抖去的腿不自覺停了下來。
  
  「那你有什麼想法?」
  
  「阿虎,真正的黑道,是在白道裡混的。」阿諾慢條斯理地丟給他一個微笑。
  
  「呃?」
  
  江金虎望著至交好友的一口白牙。
  
  為什麼,他有一種快被人逼上斷頭台的感覺?
  
  ****************
  
  他結婚了。
  
  該死的他竟然結婚了!
  
  他竟然被阿諾三言兩語就給說動,然後娶了這個鬼國學教授的女兒,不知道姓藍姓竹還是姓什麼屁。
  
  在今天結婚之前,他連那女的長啥樣子都沒見過,然後他就多了一個老婆了,要命!
  
  他在心裡回想阿諾是怎麼說的——
  
  「這位梅老教授是從××大學中文系主任退休下來的,在台灣學術界裡很有名,妻子早逝,膝下只有一個獨生女。他多年來只拿死薪水,晚年靠退休金度日,手邊其實沒多少錢。
  
  「他的老朋友是同一所學校的教授,兒子一直有賭癮的問題,但做父母的卻不知道。去年梅教授糊里糊塗的替朋友做保,向咱們的錢莊借了三百萬,現在利滾利,已經滾到四百多萬。他那個朋友還不起,整家子人連夜逃走了,於是我們手下的小弟直接找上梅教授這個保人要錢,逼得他差點上吊自殺。」
  
  這年頭,四百萬對許多升斗小民來說是天文數字,憑一個老教授的退休金,砍了他熬湯都擠不出多少汁來還。
  
  不過這傢伙要上吊就讓他上吊好了,跟他江金虎有什麼關係?
  
  「阿虎,梅教授雖然沒錢,卻有一身清譽,如果咱們將來打算漂白,和他們家結親將會是一個絕佳的跳板。我已經好好勸過他了,他把女兒嫁過來,咱們兩邊的帳就一筆勾銷,我們還會倒貼他一筆養老金。」
  
  「結親?你沒說錯吧?結親?」他當時就跳起來狂吼。
  
  阿諾比他矮了一顆頭不只,照樣大無畏的上前,把他按回座位上。
  
  「阿虎,想想看,將來咱們的公司成立,出來走動和那些政商名流拓展人脈的時候,你是希望我介紹你為某某公司董事長兼前縱貫線角頭老大,還是某某董事長,兼T大中文系梅高平教授的女婿?」
  
  「當然是縱貫線角頭老大!」他想都不用想。
  
  阿諾閉了閉眼,勉強自己數到十。
  
  「阿虎,你想想這幫兄弟。」現在改為動之以情。「這些兄弟為你赴湯蹈火在所不惜,難道你這個做大哥的,不為他們的將來多想想嗎?你就真的要他們一路跟著你殺到頭破血流嗎?你怎麼不想想看,咱們合法的公司成立之後,他們的老本都有了保障,妻兒不必再日夜為他們擔心,他們的八十老母……」
  
  「停停停,別想跟我玩這招!娶那女人如果有用,你自己幹嘛不娶?」他瞠著虎目大吼。
  
  答案很簡單——
  
  「你是老大,還我是老大?」
  
  他是老大。
  
  所以,兄弟都是為他賣命的。
  
  所以,公司登記是他的名字。
  
  所以,梅老猴的女兒是他娶。
  
  ×!
  
  算了!反正就多吊個女人在身邊而已,女人他也不是沒有,相好的還好幾個。只要這個姓梅的女人夠乖,不要給他惹麻煩,他會給她房子車子傭人讓他們父女倆生活無虞,然後一個星期回去睡她一次,睡到她給他生了個胖兒子就算大功告成,他連和她談話都不必。
  
  每星期貢獻一個晚上回家睡覺,會有多麻煩?
  
  一點也不。
  
  好,他娶了。
  
  據說當天的婚禮非常盛大,許多地方角頭和政要都來參加;據說新娘長得也很美,秀外慧中雜七雜八,不過他統統沒看見.
  
  他前一天晚上在老相好秀鳳的香閨裡喝到醉成一團,隔天醒來之後,又跟她廝磨一天,提前享受新婚之夜的快感,當天還是阿諾不知找誰頂替了新郎的位子去迎娶的。
  
  等他本人親自到達新房時,已經晚上十二點,一堆閒雜人等全部散光了。
  
  新房位於台北縣新店市郊區,是一間獨門獨戶的別墅。據說他的老丈人還留在之前老家,大概是覺得這種賣女兒的事沒什麼光彩,也不想來沾惹吧。
  
  總之,他一進家門,傢俱上到處貼著大紅喜字,燈光全熄了,兩個守門的小弟在客廳沙發上打盹。
  
  他也沒驚動任何人,帶著一身未褪的酒氣,摸上二樓新房。新房一樣關得暗??韉摹?
  
  他摸上床的時候,被窩真的香軟身軀明顯受到驚嚇。
  
  「妳姓梅,是我的新娘子?」酒意讓他有些大舌頭。
  
  身下的嬌柔軀體遲疑了一下,輕輕點頭。
  
  「噢,我是江金虎,妳老公!」
  
  這樣就算介紹過了。至於他老婆叫什麼名字、長什麼模樣,他完全不感興趣。
  
  隨隨便便完了事,他起身穿好衣服走人。
  
  床上那女人壓抑的暗泣,他也完全不關心。她本來就是買來做這檔用途的嘛!還要他陪小心、軟語安慰不成?
  
  別鬧了!
  
  盡完了丈夫應盡的義務,江金虎步出他的新居,接下來有很長、很長的一段時間,都不曾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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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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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hek 於 2023-10-6 16:34 編輯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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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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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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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的期待,大抵和作者自己預定進行的路有些落差。
  
  在《大王不敵太后》這本書動筆之前,已經有許多讀者在來信中提到對這對妙夫妻的期待。
  
  大家都很想看到風姿絕俗的江夫人,如何和江金虎鬥智鬥法,將他整個七葷八素,大家樂開懷。
  
  似乎在讀友們的想像裡,江夫人是個溫柔美麗聰慧愛老公愛女兒的好女人……
  
  呃,溫柔美麗是有啦,聰慧也有啦,愛老公?那可能是後來的事。
  
  親愛的讀友們,您們可得瞭解,當一個心思百轉千折的女人,接近權力中心時,她所下的手段可不是把人整來好玩就好,一不小心可是會出人命的。
  
  歷史上不乏女子而為弄權能手,但自己出當皇帝的那個卻被一堆男史學家冠上一堆臭名。相信女主角讀籍之廣博,最後也即時領悟這個道理。
  
  所以,我們親愛的男主角可能到老都不會曉得,他的命曾懸於一線之間,差點被那個「丈夫是天,你說什麼我都聽」的老婆搞死。
  
  無知是幸福的。
  
  就像書中所言,性格較偏執的人,做一些決斷的原因往往非尋常人能理解。
  
  江金虎一開始最讓他老婆受不了的地方,就是他的憨直魯莽,到最後,得到她的心的原因,竟也是為了同樣的特質。我想,再怎樣心志堅強的人,都會想得到一個脆弱時可供傾靠的伴侶,而女主角終於明白,她要找的男人,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跟這樣深沉的女人過一輩子,大概不會是什麼太愉快的事——起碼對一般人而言。也只有江金虎這種凡事大剌剌的粗神經漢子,才可以這麼快樂的把老婆當成寶。所以我一點都不懷疑,他們會幸福快樂地過完後半生,因為他們兩人,都從彼此身上找到前所未有的契合。
  
  不過這個小故事倒是告訴我們,會把「丈夫是天」這句話掛在嘴上的女人有兩種,一種是真正無行為能力,以為丈夫就是天的那種;(低頭祝禱:這種遠古生物值得列入史跡博物館保存,請上帝保佑她們)另一種……我們最好小心為妙。
  
  記得許久之前,「黑道」這個題材在小說界盛行時,一直有讀友來信問——凌淑芬,妳為什為不寫黑道的故事?
  
  其實凌某人的答案,某方面而言已回答在本書中。
  
  我知道黑道一直被電影電視等等各種媒體美化了。
  
  大家想像中的黑道大哥生活,不外乎醇酒美食、出手闊綽、一堆小弟眾星拱月,煞是威風。
  
  但對我而言,在凌某人的幻想世界裡,黑道人物一直沒有多少美化的空間。
  
  記得有一次深夜,和幾個朋友開車出去兜風,一位跑社會新聞的記者朋友心血來潮帶我們到北海岸去,指著某個海岸線說:「之前警察接到線報,有人蛇集團深夜要走私進來,我跟著警察半夜出動埋伏跟監,就是躲在那裡。」
  
  當晚果然逮到幾個蛇頭和一船人「私貨」,相信我,把人當牲口買賣真的不是什麼愉快的場面。
  
  所以讀友們得去怪我這幾個專接觸社會現實面的朋友,他們徹底摧毀了我寫一個「周潤發」型黑道大哥的可能性。
  
  當然,我真的已經盡力讓男主角「出淤泥而不染」了,書中的許多情節,也盡量一筆帶過。
  
  記得交稿那天,袁美眉拿出平凡精心繪製的封面時,用一種同時交錯在語重心長與狂笑之間的複雜語調,跟我說:「淑芬,妳怎麼會寫出一個這麼『台』的男主角啊?我從來沒想過我們禾馬的封面有一天會出現一個這麼『台』的男主角!那真的是因為妳,好嗎?我跟妳講,言情小說裡這麼『台』的男主角,這還是第一個,只有妳才寫得出來!」
  
  是是是,是是是,我錯了!
  
  啊人家能夠想到的黑道大哥就是這麼「台客」嘛!不然妳要我怎麼樣?嗚——反正穿白西裝、拿香檳酒杯的大哥已經比比皆是了,不如換換口味,來看看凌某人寫的「本土型」角頭大哥!
  
  男主角台客一下有什麼關係,人家女主角不台妹就好啦!(抱著頭縮在牆角)
  
  這個系列,到本書為止,算是完結了。(我想大概沒有人想看身高一六五的秦文諾,和酒國名花金翠姊的故事吧?嗚,你們這群殘忍的讀友,人家矮個子也是有春天的!)
  
  前面三本作品《王子不要公主》、《皇后不要國王》和《女王征服王夫》,已經統一在某本作品的後記裡談過了,最後這本《大王不敵太后》,在時間點和輩分上都與其他三本有所區隔,所以它的感覺比較像番外篇。
  
  通常,在創作與現代時間點稍微有點差距的故事時,我都會刻意不去帶到太多的時間背景。可是在創作本書時卻遇到一個狀況——好多次我寫男女主角之間聯繫,又或者小弟要打電話給主母通風報信時,都想要寫「某某人拿起手機」如何如何。
  
  我第一次寫小方報信說「嫂子被鍾老大抓走」的時候,大約在第二章吧,還真的用了。
  
  可是停了下來,想想不太對勁,趕快去查台灣行動電話的歷史——哈!不出所料,當時連手機都還沒引進台灣呢!不得已,只好改成那個可憐小方被人抓去痛打一頓,再放回來報訊。
  
  小方啊小方,我也不想讓你捱這頓皮肉痛,你真的得去怪中華電信那個時候為什麼還沒有手機可用。
  
  總之,書寫完了。而且得說,在這四本書裡,《大王不敵太后》是我在創作過程最愉快的一本……難道是因為我天生偏愛蛇蠍美人?
  
  呃,不研究。
  
  總之,希望讀友們也能喜歡這個故事,喜歡我們超級本土、愛穿大花襯衫的——縱貫線金虎王。
  
  至於他老婆……讀友們喜不喜歡可能不重要,因為他老兄可是當成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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