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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擁抱希望 珍惜所愛--「總有出路」遊戲 [打印本頁]

作者: koko    時間: 2011-11-13 07:44     標題: 擁抱希望 珍惜所愛--「總有出路」遊戲

http://www.embrace-hopes.com.hk/

「總有出路」遊戲條款及細則

    是次推廣活動由社會福利署主辦。社會福利署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參加日期及時間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2月30日,一切時間以主辦單位之伺服器接收為準。
    於活動期間首100位以最高分數成功完成遊戲並填妥個人資料者,將有機會獲得熊貓家族精美8GB USB乙個。
    得獎者將獲個別通知領獎詳情。每位參加者只可獲獎一次。
    獎品不得兌換現金及不得退換,社會福利署保留隨時修改參加辦法及更改禮品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得獎者應於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記資料不符,社會福利署可要求得獎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得獎者不能提供相關文件,社會福利署可取消其得獎資格。
    如因參加者資料不實或不正確而導致社會福利署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社會福利署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社會福利署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社會福利署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登錄之資料或使社會福利署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社會福利署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社會福利署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社會福利署將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勝出者若未在社會福利署指定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如本活動獎品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社會福利署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而毋須另行通知。
    參加者於是次活動中提供之個人資料只會用作通知及核對領獎事宜。
    社會福利署可自行更改此次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而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完全遵守。
    社會福利署將保留一切在推廣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取消任何人之網上登記或得獎資格,任何人不得異議。
    本活動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發生糾紛時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裁決。
    參加表格一經遞交,即表示參賽者完全同意以上參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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