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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席絹《大齡宮女》 [打印本頁]

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5     標題: 席絹《大齡宮女》

出版日期:2010/07/16

【內容簡介】

好——太好了!
沒錯,在他人生裡三分之二的時間都臥病在床時,
他是曾好奇生命走到盡頭之後,
迎接他金大公子哥兒的會是哪一種境地?
天堂?地獄?還是……
不管是什麼,掛就掛了,他從來也沒想過「重生」這檔子事!
但他竟然就這麼重生了——也就是時下流行的穿越時空?
重生是吧?穿越是吧?很好!沒幾個能有這能耐的!
更好的是,他竟穿越到一個不知名朝代的不知名皇宮裡,
重生在一名年紀老大不小、即將面臨失業的宮女身上——
晴天霹靂啊!
想他一個事業有成、養尊處優的40歲黃金單身貴公子,
此刻竟淪落成一個無才無貌無錢財的23歲三無貧乏宮女……
這……這老天爺還真會玩他呀!
人生至此,他還能祈求什麼?
看來也只有混吃等死的美麗人生了……
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6

【楔子.前世.新生】

    死亡是什麼樣子?

    在人生的最後幾年,他總是在過多無所事事的時刻,不由自主地思考這個問題。當然,也許在吐出生命的最後一口空氣時,他的存在,就此灰飛煙滅,連思想也不復存在,那麼這般孜孜唸唸地思索,又有什麼用?

    什麼用?啊,不一定要有什麼用的。不斷地思來想去,也不過是因為太閒了而已。他是一個病人,如果病人也可以是一種職業的話,那麼,在他短短的四十年生命中,他幾乎可以算是一個真正的全職病人,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那一種。

    不管一個人的人生,曾經多麼的意氣風發,多麼的風光熱鬧,在生命走到盡頭時,也就只是無言以對的沉默而已……

    等死啊……

    真是件無聊的事呢。

    不過,對於他這樣習慣於生病的人來說,肉體的疼痛或死亡的恐懼,在日復一日的等待中,也就淡了。

    生老病死、吃喝玩樂、愛恨情仇什麼的,對他來說都不是特別值得掛心的事。太過破敗的身體掐滅了他所有的熱情,總是習慣讓自己淡淡的,忍耐著所有的不舒服,他忍痛的功夫不錯,已經能做到就算痛到極致,也不會失態地哀號哭喊,通常是靜靜地昏迷過去。

    不斷挑戰自己忍耐的極限,是他培養多年的樂趣。

    反正也沒別的事可以做,又沒時間培養別的興趣嗜好,日子也就這樣湊合了。

    他生來就是個備受父母寵愛的獨生子,優渥的家境給了他安心生病養病的環境,不至於教他因為金錢上的匱乏,而逼得父母不得不傾家蕩產來治療他先天不足的破敗身體,甚至,不得不將他丟在孤兒院門口自生自滅……

    他曾經算過,花在他身上打小到大的醫藥費用,足夠父親多買下幾塊位於精華區的地皮,放著不動讓它自己升值,二十年下來,如今也該是賺回數十億的暴利進袋。

    那些錢哪,源源不斷地用在他這破敗的身體上,只為能拖著一口氣,說起來實在是一筆失敗的投資。當他必須親自打理家業、每天不得不撥出些許發呆的時間來看著理財師為他整理出來的財務報表以及投資報告這些乏味至極的文件時,不免會感歎一下。

    願意打理家業,倒不是出自於父母意外亡故的原因。他那雙極之疼愛獨子的父母,早早就將大筆財富做了妥善的打理,也為他尋來可靠的理財專家、會計師、律師等,組成一個利益共同體的小團隊。可以說,就算失去父母,他依然可以每天過著悠閒的生病日子,在身體狀況允許的範圍內為所欲為。但是他還是學會了如何理財,並適度地融入那個理財團隊,只因為——他得為他唯一的獨子打算,正如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二年,備受父母呵護那樣。他希望這樣對子女過度溺愛保護的行為,可以在日後成為金家一個奇特獨有的傳統。

    無限制的溺愛子女,到底可以將他寵得多壞?這是他一直想知道的事。

    父母對他極之愛寵,但他除了身體沒起色外,倒也沒有太大的少爺脾氣,至少,他從不以自己病痛為借口,成天擺臉色來刺痛父母早已為他操碎了的心。他是一個沒有被寵壞的好兒子,他想,如果他身體能夠健康一點的話,他是願意學著去當一個飛揚跋扈惹人嫌的敗家子看看的。那一定很有趣。

    所以,當他意外有了一個兒子之後,他對兒子只有一個期望——提供他一輩子不愁吃穿的錢,由著他吃喝玩樂,教他享受人世間的一切,讓他生下來就是為了花錢,除此之外,不必想其它。責任、義務、光宗耀祖什麼的,都不必扛在肩上勞累自己,就純粹地當個有格調的公子哥兒,不務正業一輩子去吧!

    可惜……他的身體太差,沒能撐到親眼見到兒子如何恣意揮霍著玩樂一生;再說,由於兒子的母親那邊的家族太過複雜,有些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他花了十來年,在清醒的每一刻,都在謀畫著如何讓兒子自由快樂的成長,幸福過著紈褲的一生……

    好吧!他承認,自從有了個兒子之後,他就開始後悔當初不該憑著一時衝動,就跟孩子的媽結婚。

    孩子的媽很好……至少,在當時的那一瞬間,她讓他心動了!而且她黑道大姐頭的身份更是教他感到驚險刺激,與她交往,簡直是超禁忌、超瘋狂!那種犯忌的快感,簡直可以說是拎著腦袋在玩命!

    以一個不知道還能活多久的病秧子而言,偶爾的瘋狂是應該被體諒的。只是,兒子生下來之後,他開始後悔,因為他期許兒子有個無憂的紈褲人生,但因為妻子複雜的背景,以至於兒子的將來,注定不那麼風平浪靜,有太多人想干涉他的人生了。

    當初放縱自己狂戀一場、閃電結婚什麼的,可沒有想過子女後代這回事哪……

    如果早知道會有孩子,他就不會考慮招惹那麼一個麻煩的女子,即使她是他人生中唯一感覺到喜歡的外人。

    他有錢,但妻子的家族種種事務,不是用錢就能解決的。

    錢無法擺平的事,他就顯得很無力了。還好,他的妻子——啊,老是改不了口,是前妻。他的前妻是一個擁有鋼鐵意志的人,她的強悍足夠保證兒子的將來盡可能活得隨心所欲。

    前妻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是放牛吃草,長好長壞都無所謂,反正都是她的孩子。不似他有著長遠的規畫,並企圖引導子女往他期望的方向走去,前妻總笑他是個控制狂。可見她有多麼的不以為然。幸而,即使對他的控制欲很有意見,卻仍然同意他的要求——不讓她娘家的事來煩兒子,讓他徹底擺脫那些亂七八糟的事!

    對前妻非常地有信心,她答應的事,就一定會做到,就算哪天她出意外死了,也會安排好一切!所以即使他是個不稱職的父親,也能安心平靜地面對死亡,不會有任何怨恨牽掛。

    而今天,此刻,他終於要永永遠遠地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兩年昏昏沉沉的,一日虛弱過一日,醫生曾經發出四次病危通知,卻又沒死成,硬是吊著一口氣苟延殘喘著。

    說真的,他對自己的毅力還滿佩服的,那麼虛弱那麼痛,都沒死成。每次清醒過來,看到床邊幾個特地大老遠跑來送他一程的人,都已經開始感到不好意思了。

    他有預感,這次是真的要走了。

    前妻這次也來了,他覺得很愉快。之前四次她沒有到場,是因為她人在遙遠的第三世界忙著。這次之所以來了,肯定是因為正好休假。

    不過,她是個從來不做白工的人。

    她是來給他送終的,那麼就不會白跑一趟!

    他對她有著無比的信心!

    「嗨,我就要走了……」他以為自己還能有些許力氣發出輕快的聲音,好跟前妻聊聊天,打發一下時間。卻不料發出的字句破碎成氣音,若不是她特別敏銳的聽力,還真是聽不到他想表達什麼。

    「嗯,我知道。」前妻是個泰山崩於前也面不改色的人,這讓她顯得很冷酷,即使她總是笑得痞痞的,但氣質就是冷得像南極寒冰。

    「那麼,bye……」他是個優雅的公子哥,堅持在人生最後一秒,也要維持著體面。就算他已經發不出聲音,僅剩的力氣只能做出口形。

    「bye——」

    像是知道他眼中似有若無的期待是什麼。前妻俯下頭,給了他一個吻別。

    一抹淡淡的笑意定格在他臉上,成為他生命中最後一抹表情。

    所謂含笑九泉,正是如此吧?

    四十歲的短暫人生,在此劃下句點。

    一切,就此結束。

   

    生命的盡頭,是虛無嗎?

    而虛無,就是無止境的黑暗嗎?

    他在飄蕩……

    雖然看不到自己,也感覺不到身體的存在,更是失去了方向感,但他知道,自己在飄蕩,朝不知名的方向直線飄去……

    他不知道這樣執著於某一個方向有什麼意義,四面八方都是烏漆抹黑的,再去區分東南西北也沒有什麼意思了,不是?

    但他不由自主。如果他是可以控制自己的話,那麼,他就會命令自己停下來,就算已經死掉的人再也不會感覺到疲累,但一直傻傻飄著也未免太蠢?

    他想,他應該停下。但卻發現自己停不了,自己像是一抹輕煙,一邊飛著一邊正在消散……

    這讓他想起妻子……啊,不,是前妻,抽煙時的樣子。當她吐出煙圈時,初時白煙濃密,然後那煙會向上飄去,邊飄邊逸散,最後在高處化為虛無……

    也許,他現在就是這樣的情形吧。

    他還是一直在朝某個方向飄著,或許飄了幾天?幾日?幾年?甚至幾百年、千年?天曉得!他或許還能「看」得到,然而在這無止境的黑裡,張眼閉眼毫無意義的地方,就算他有手,而且還戴了表,難不成還能抬起來看一下時間嗎?

    ……突然,他看見了!

    前方,黑暗裡出現了一抹珍珠色的微光,很黯淡,但相較於四周的黑,它的存在可比夏日艷陽了!

    他不知道那是什麼,但比起知道它是什麼,更令他著急的是它正在消散!

    他想,他是厭煩極了黑色了,於是好不容易見到其它顏色,便希望它可以存在得久一點。所以他不想要它消失,他命令自己趕在那已經變成灰色的光消失前,靠近它!

    他沒有辦法讓自己加速,不過他還是趕在那灰色的光徹底消失時接近它了。在他接近的瞬間,那已經四散的灰光竟又亮了起來,重新聚合在他四周,將他包裹住!

    然後,他被一股力量狠狠吸攫住,像被猛力塞進了什麼容器裡,一時動彈不得,窒悶的痛苦感令他想大叫,卻一點聲音也發不出來!

    再然後,隨著自己與那珍珠色光芒融合為一體之後,腦海中開始大量浮現無數個快轉畫面,衝擊得他頭昏眼花,覺得整顆腦袋都快爆了!

    然後,他暈了!他像個被逼迫在電影院連續看了三天三夜快轉電影、眼睛無一刻得到休息的可憐觀眾那樣,暈了!

    這次,真的是,再也沒有半點意識了……
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6

【第一章】

    迷迷糊糊睜開眼的一瞬間,他以為自己又當了一次放羊的小孩,第五度沒死成。那些來送他最後一程的人,又白走了一趟。

    再怎麼皮厚的人,都該要覺得不好意思了,何況他是個這麼愛面子、喜歡端著公子哥兒身段、希望有個好名聲留給別人去打聽的人。

    也許……他該換個醫生了。換個醫術不那麼好、醫德不那麼佳,重點是懂得體貼病人心意的醫生。

    這個主治醫師簡直像是跟閻羅王有仇似的,專愛跟地府搶生意,他一條殘喘的小命,被擰得細細的像條拔河繩,由著生與死的兩方拉來扯去,玩得不亦樂乎。再怎麼好涵養的人,也是有脾氣的吧!

    就算他病得亂七八糟,老是生死一線,也是需要尊重的好吧?!

    第一次病危沒死成,會慶幸。

    第二次病危沒死成,有點僥倖。

    第三次病危還是沒死成的話,就尷尬了。

    到了第四次,仍舊沒死成,清醒過來都不好意思睜開眼看任何人了,只想默默挖個坑把自己埋了,順便拉著主治醫生一道……

    第五次……還好,第五次,成功了!

    是成功了,但還來不及在心底為自己握拳喝彩,就接到晴天霹靂一枚——

    「姑娘,你還好吧?」清揚的男中音在耳邊響起。

    姑娘?什麼姑娘?在叫誰?還有,這麼古老的稱謂是怎麼回事?莫非這年頭流行起復古風,連遣詞用字都復古了嗎?初初回復意識的金公子滿腦子漿糊,雖然渾渾噩噩的,卻不妨礙他分出一點思緒去天馬行空……

    然後,他發現那聲「姑娘」似乎是在稱呼自己。因為他被扶了起來,而男中音再次在耳邊響起:

    「失禮了,姑娘,在下扶你到一旁稍作休息,以免被路人再度推擠受傷。唐突之處,還請見諒。」

    是個好聽的聲音,不過聽在金公子耳中,卻成了雷聲轟轟,震碎了他滿腦子的渾渾噩噩,一時竟神清氣爽起來!他連忙使盡力氣,撐開自己彷彿千斤重的眼皮,想要弄清楚現下是怎麼一回事!

    乍然一看,他以為自己見到了熟悉的人!但很快發現,只是肖似,並非同一人……所以雖然一瞬間失望地誤會自己的第五次病危仍是活了過來,但也就那麼一瞬而已,他這次是真的,死了……

    那一雙似曾相識的單眼皮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凝望著他,那眼底有著善意,也有一點點淡漠,可見對於一時的舉手之勞只是出於人品太好,但也就這樣了,那隱藏著極深的,還有一絲絲防備。

    防備……什麼呢?被賴上?

    心裡疑惑陣陣的金公子安靜地被眉眼肖似故人的陌生好心人給扶到青石板路旁的邊角地、不會有人行走的地方坐著。背靠著一棵柳樹,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安置自己後,才開始放眼打量週遭。

    眼睛隨意掃了掃四周,這裡是個好山好水的地方,天上是乾淨得不可思議的藍天白雲;地上是古意盎然的天然美景,而且非常應景地塞滿了無數的古人。

    是的,是古人。

    他們每個人的衣著都非常古意,古得很徹底,從頭到腳、從裡到外,都古得一塌糊塗。看到這樣的場景,一點也不會認為是在拍電視劇什麼的。那太自欺欺人了,不願面對現實的人才這麼幹。

    瞧瞧這些人身上穿的:有的是華麗的絲綢,有的是粗糙的麻,不管精緻或粗鄙,華麗或寒酸,總之,全是古裝;髮型更是十分有特色,男的全是梳髻戴冠,女的則花樣多些,但也全都不脫鬢角戴花、金玉飾品綰髻什麼的。比較講究的婦人,甚至還戴著長長的帷帽,用厚厚的紗簾將自己從頭罩到小腿。

    明明是一堆奇裝異服的男男女女,卻極之和諧地融入眼前的山光水色中,不見一絲突兀。

    如果這些奇裝異服的人是不突兀的,那麼,唯一突兀的人,就是他了……

    金公子呆呆地低頭打量自己,先看到自己的雙手——這是一雙女性的手,更是一雙長年勞動的手。十根手指甲光禿禿的,不見光澤,甚至還有幾處龜裂,指甲的顏色也不是健康的粉紅,而是偏向黑黃;手指更是顯得有些粗壯難看,手背毛孔粗大,紋路深刻;手心粗糙且脫皮處處,摸起來非常硬實,還有些尖銳,簡直可以直接拿來當磨砂紙使用!這樣的手掌,隨便從一塊絲綢上滑過,足以將絲綢還原成蠶絲吧……

    一個人到底要出賣勞力到什麼程度、不珍惜身體到什麼程度,才能將自己毀成這副慘狀?

    金公子養尊處優了四十年,別說自己的雙手肯定是嬌嫩柔軟的,就他認識的人裡——包括醫院掃地的清潔女工,也沒有粗糙到這麼嚴重的手。

    被這樣醜陋的一雙手打擊到麻木,金公子一下子感到興味索然,對自己的新長相失去了任何期待。即使發現自己的性別改變,也沒有心情去覺得驚濤駭浪了。

    他想不透一個應該死去的人,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個地方,還成為一個女人?然後,他想起了之前那片無止境的黑暗,還有,灰色的光……然後,他與那灰色的光融在一起了!這,或許就是他出現在這裡的原因了——他與這具身體的原主人融合了,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而重生,聽起來也不是太過美好的辭彙,尤其是,重生在這麼一具粗糙的身體裡。

    男變女,誠然值得以驚聲尖叫來表達自己的震撼,可是,如果貌醜身陋至此,那麼,是男是女也沒有什麼好在意了——嬌生慣養了一輩子的金大少,對於生存的苦難一無所知,即使他常常處於死亡邊緣,但那絕對是兩回事。

    所以,對他而言,長得粗陋,恐怕比餓死還嚴重。畢竟他曾經是個美男子,卻不曾體會過什麼叫飢餓。

    金大少正在忙著COS雕像,將自己隔離在這個世界以外,一時收訊不良,無法接收週遭傳遞過來的各式訊息,包括她身邊還杵著的那個扶了她一把的好心人。那位好心人一直被無視中。

    他的時間正在靜止中,可不代表別人也是,於是,他身邊那個好心人打破沉默開口了——

    「若姑娘已然無礙,在下就此別過了。」

    「……」無聲無息,是唯一回應。

    由於金大少一直沉默地看著人群,目光顯得空茫而呆滯,對於身邊這個雖然有點熟悉,但實際上是陌生人的男子,沒有投以絲毫關注,就連最基本的口頭感謝也沒有。男子並不認為自己小小扶了眼前女子一把,讓她免於被人群踐踏或者被馬車輾過,算得上什麼天大的恩情。他不是那種順手幫了人,就認為別人應該感恩戴德回報的人,只是……這樣的目中無人,也未免太無禮了吧?

    還是……這位姑娘還沒有從驚嚇中回神?嚇得神魂不屬了?

    「姑娘?」再度試探一問。

    還是沒有得到回應。男子一雙筆直軒揚的眉忍不住微微擰了起來。

    剛剛那一波人潮疾速而過,他遠遠看到這位姑娘被推擠在地,被好幾個人踩了過去,等人潮走遠了,趴在地上的她仍是一動也不動的,不知道是暈厥過去了,還是痛得起不了身,就怕是被踩壞了骨頭,那就嚴重了。

    而週遭的人都各自忙著自己的事,雖然瞥見路上躺了個女子,但也沒有人願意多事,想著反正每隔一刻鐘,都會有巡衛兵過來巡視,維持秩序,一般人也就不用操心了;若自己多事,到時被反咬了一口意圖敲詐,那可就麻煩了。

    當然,之所以會沒有人理會這位姑娘的最大原因,恐怕是見她一身粗衣,再者從她枯燥而束得不平整的發,以及,粗黑的手來看,除了絕對不是個有點姿色的女人外,還八成是個低賤的奴籍,眾人也就沒有什麼心思去理會她了。

    而,幫了金大少的這個年輕男子,自認並非善良之輩,但不說等一會他家裡的馬車會載著大批貨物駕過來,這一個女子躺在路邊,若是被馬車傷著了,可就是他的責任了,光是就這麼放著一名弱勢女性倒在路上不管……他的心沒有別人硬,終究做不到。

    但這位姑娘再這麼傻下去也不是辦法。要不是確定沒有人可以睜著眼睛昏迷的話,他還真要以為眼前這名姑娘正在昏睡不醒中!或者,是個耳聾的,重聽的?

    於是,咬牙,以更大些的聲音在她耳邊叫著:

    「姑娘!你聽得到在下的聲音嗎?!」

    聽到了!比雷還響的聲音,怎麼會聽不到?!

    「啊!」

    金大少被嚇得驚喘出一聲低叫,向來優秀的涵養讓他即使飽受驚嚇也沒有失態地尖叫,走神到天外的思緒終於歸位,呆滯的雙眼也終於有了神采,空洞的黑眸霎時亮得灼人,那眼波切過來,簡直犀利得像把刀。

    一個粗鄙模樣的女子,怎麼會有這樣凌厲的眼神?!

    男子身體不由自主地緊繃起來,原本滿身的不耐煩、一點點的關懷同情等等雜七雜八的情緒一下子收斂得乾乾淨淨,表情嚴肅,教人無法從他臉上讀出任何想法。

    「你……」這人是誰?認識自己現在這具身體的原主嗎?金大少在腦內搜尋了下,有點遺憾地發現那裡只有一片空白,至少,記憶裡沒有儲存過眼前這張臉譜……男子給他的熟悉感,來自,嗯……前生……

    「如果你沒事了,在下——」雖然對這名女子產生了一點疑惑,但畢竟素昧平生,就算她身上有什麼不妥當,也不關他的事了。男子心中下了決定,正打算告辭。

    不過,話還沒說完,就被身後傳來的叫聲給打斷——

    「哎啊!寶生姐,你在這兒啊,我們在前頭找了你好久,都沒看到你,想著你會不會已經到明興宮前的大廣場等著了,結果跑到那邊還是沒看到你,誰想你竟然落在這兒了!你這是怎麼了啊?!」

    金大少抬眼看去,見到三名跑得氣喘吁吁的十三、四歲少女正站立在她面前,為首那名圓臉少女從大老遠的就劈哩啪啦地說了一堆既擔心又牢騷的話。

    這三個人……金大少以為自己空白的腦袋不會提供任何有用的資訊的,可是,嘴巴卻極之自然地開口喚人了:

    「梅香、秀竹、阿惜。」隨著對三名少女的名字正確喚出,金大少的大腦立即有了搜索引擎的功能,在輸入三個人名為關鍵字之後,自動列出了眼前三人的來歷,以及自己這具身體與她們的關係——嗯,就是資深老鳥與資淺菜鳥的關係。她們共同擁有著一個很不怎麼樣的職業:宮女。還是非常不吃香,超級沒前途的那種。

    「你們來得正好,我剛剛跌倒了,現在還痛得站不起來呢。是這位……好心的先生幫助了我。啊,失禮了,一直忘了向你道謝,謝謝你了。」金大少終於記起禮貌,連忙補救。他可是一個風度翩翩、氣質高貴的公子哥,不容許自己有任何不恰當的失禮舉止。

    男子臉色有點奇怪,他不是先生,也不以教書為業,不明白女子為何要如此喚他。還有,對於她直白而有禮的道謝,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出合適的反應。更別說,她的道謝……禮貌多過真心感激,不知為何竟給人高高在上的感覺。

    好奇怪的女子……

    算了,這不是他該好奇的。他在這名女子身上耗去太多無謂的時間了,巴不得在最快的時間內將她擺脫掉。於是,他道:

    「區區小事,不足掛齒。在下失陪了。」拱拱手,起身,走人。

    金公子望著男子轉身而去的背影,習慣性地屈起手指輕敲著大腿,終究忍不住,於是脫口揚聲問道:

    「呃,先生,請問,你是不是姓趙?」

    前方已在五步外的男子被問得頓了下腳步,略略回身看她一眼。眉頭有些皺,眼神帶著防備,卻是沒有回應,以更快的步伐離開了,很快地沒入人群裡。

    竟然猜對了,是姓趙呢!

    金公子嘴角勾起一抹笑,覺得心情突然好了許多。

    對這陌生的新天地,也不再那麼牴觸了。

    好吧!既來之,則安之。他會適應的,他已經做好心理準備要吃苦了。

    「扶我起來吧。」他舉起雙手,理所當然地對三名小姑娘要求道。

   

    關於靈魂的研究始終沒有絕對的定論,而金寶生的上輩子縱使常常在生死之間拔河,也不表示她應該對這方面很瞭解,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是跟原來的金寶生的靈魂融合了,還是說他將她吞噬了?總之,很奇特的,在金寶生遭受意外失去意識時,他金公子就「醒」在這具身體裡了,而且還接收了她的所有記憶……

    嗯,怎麼說呢,這些記憶讓他瞭解了自己的情況很不美妙。

    這具身體自十二歲起進宮服役,至今已經工作了將近十一個年頭,是個混得奇差、運氣黯淡,沒什麼本事也沒有靠山的低級宮女。若不是年資擺在那裡,一些後進的學妹(小宮女)、學弟(小太監)必須表面上恭恭敬敬地叫她一聲姐姐,而她可以將一些粗重的、不想做的累活丟給他們來給自己掙取一點小小福利的話,這個高齡老宮女差不多該羞愧地去死一死了。

    這個宮女身上有著一些不太優的性情,比如說善良溫吞;比如說軟弱怕事;比如說學不會虛張聲勢或者倚老賣老,偶爾還會被那些年資淺的小宮女給指使得團團轉,就因為她不會計較,也絕不跟人交惡。這種性情放在任何一個時空的職場上,都是非常不妙的。

    金大公子前一輩子雖然沒有上過班,也沒進過職場——誰讓他手上有錢,一開始接觸商業時,起點直接就是老闆了。他沒當過員工,但當過老闆,也面試過人,那些老實本分、懦弱安靜的人,他只會安心地派他去當總務,專門管理公司的文具用品發放、茶水間沖泡品的補充、廁所衛生紙的有無,一輩子也別想翻身了。

    無疑的,金寶生宮女就是頂頭上司眼中那種最佳低階員工,雖用得安心,但也可有可無的那種。

    真是超級沒前途。

    更沒前途的是——這女人工作了十一年,居然身上沒有存下半毛錢!當宮女的月俸都如數寄回老家,給兄弟姊妹買地結婚生子去了。就指望著等二十五歲放出宮時,家裡的兄弟可以看在她多年的奉獻上,接納她,給她一個容身之地……

    多麼沒志氣的心願,多麼卑微的念想。

    金公子不是個容易喪氣的人,但手上沒有錢的感覺,實在教他感到不安。在商場上投資多年,他知道用一千萬去賺一億是很容易可以辦到的,但若想用一塊錢去賺回一百元則是困難重重的,更別說他現在身上一無所有。

    沒有錢,沒有朋友,沒有尊敬,沒有地位……

    在金公子終於翻檢完金寶生宮女二十三年的人生經歷後,歎了一口氣,雖然週遭跟他相同命運的人很多,她不是唯一慘的那一個,但這一點也無法讓他覺得好過一點。他試圖為自己這具新身體找出一點值得安慰的事,或許……戶口身份為良籍而非賤籍算是所有悲慘裡唯一還算得上好消息的事吧。

    金公子重生在一個叫做永盛王朝的國家,至於到底還算不算是地球居民?他可不敢確定。仔細搜索完金寶生的記憶,也無法知曉永盛王朝的疆域到底有多大,國家屏障是山呢,還是海?週遭還有什麼其他國家存在等等。

    這個見識貧乏的女人,頂多記得自己出身於洪昌縣金家村,屬性是良籍裡的農籍,腦中除了洪昌縣之外,就只知道永盛王朝的首都叫做恆安城,又可簡稱天都。從金家村走到天都,步行要十天,搭驢車要四天,中間要越過兩座山頭。除此之外的地理概念,一片空白。

    聽說在永盛王朝建立之前,曾經有過長達兩百年的亂世,一群擁兵自重的人殺來殺去,毫無節制,導致人口大量死亡,偌大的土地,一片荒蕪,即使走在號稱繁華的城市,街上人口依然稀稀落落到教人心酸,簡直跟山村荒野沒兩樣。

    然後,永盛王朝建立起來了。在做了一番翔實的人口統計之後,發現比起兩百年前,最後一個王朝滅亡時的人口數,竟然少了五分之三……

    於是,人力成了寶貴而緊缺的資源。除了大量鼓勵生育之外,在稅收與徭役上,更是非常有彈性,可以用家中丁口的服役來抵消稅收;而且服役的丁口,並不僅限於男丁,女子亦可為國服務。

    如果一個家庭僅有一名獨生子女的話,是不用服役的,但必須盡可能地為全國人口數做出貢獻,若是十年之內再無所出,就必須比別人繳交更多的稅金;而若有兩個子女的話,則可以挑一名子女出來服兵役或農役、工役等等;若是家中有兩名以上的子女,又是不同的計役方式。總之,在開國之初,皇帝為了充分而有效的利用人口勞動力,制定了一大堆律法,並要求嚴格執行。

    即使如今永盛王朝安安穩穩地成立一百五十年,一切都算是安定下來之後,這些服役條規,仍然被執行著。雖然朝廷裡已經在討論這些役法的修改方案,不過這些對金寶生而言,一點用處都沒有。法案修改不修改的,對她而言都沒差。反正再過兩年,她就要被放出去了。

    金寶生目前的兄弟姊妹有五個,不過當年她進宮服役時,家裡就只有她跟大哥金天寶——長子男丁是多麼珍貴稀罕的存在啊,自然是不可能放大哥去軍營服役的,所以服役的人就只能是她了。

    像她這樣身世的宮女,宮裡隨便一抓就一大把。

    很慘,但還好不是最慘的。在她們之下,還有那種幾輩子都翻不了身的賤籍呢!沒有人權到就算突然暴斃了,都不會有人聞問的那種。

    若是良籍宮女突然在宮裡死亡了,皇宮則必須給宮女的家屬一個解釋,並且付出一定的賠償金加以撫恤;而賤籍則是相當於牲畜的存在,宮女是貴人們的奴才,而賤籍宮女或太監,則是宮女的奴才,簡稱宮奴,性命比螻蟻還不值。

    嗯……老實說,就算金寶生是個混得很差的老宮女,至今還沒能得到單獨的房間,吃的也都是沒有味道可言的粗食,但至少她還是可以任意使喚那些賤籍宮女太監的。雖然以前的金寶生從來沒有這麼做過,但現在的金公子可沒那麼善良,討厭做的事情可以叫別人代勞,何樂而不為?

    由於金寶生的轉變實在太突兀了,所以,相熟的宮女同事們都在悄悄地說著金寶生的閒話:

    「那個『金傻』好像有點變了呢,你發現沒有?」

    「哎,可不是!居然開始叫那些宮奴給她洗衣整理床被了。」其實大家都這麼做,只是唯有金寶生這個傻瓜從來不敢支使別人罷了。

    「那有什麼,五天前才過分呢!你可不知道,那日好不容易總管姑姑心情好的分贈了她幾兩酒,她居然不喝,還將酒兌了水,命那些跟她同房的宮奴拿酒水去清掃房間,還將所有的傢俱床被等所有能搬動的都搬了出來,叫她們仔細洗乾淨,把那些賤奴折騰去了半條命,還以為會出人命呢!要知道,那些宮奴平常就做那些最粗重的活兒,一天也只給吃兩頓糠米飯,往往忙完工作回來,就已經累去半條命了,哪裡禁受得了她這樣折騰。」活著的賤奴才有用處,存心將人往死裡整就太不厚道了,同時也侵犯到大家的權益,不聲討不行!

    「唉,這金傻,幾時變得這樣壞了?以前不都好好的嗎?」

    「是啊!金傻不傻了,你就少一個人可使喚了,心中不快了吧?」

    「只是偶爾讓她跑跑腿,哪裡稱得上使喚?你也說得太過了吧?」

    三姑六婆裡的其中兩名忍不住互嗆了起來。

    其他人懶得理這兩人鬥嘴,逕自嗑著瓜子,一邊將話題繼續下去。

    「聽說,那傻姐兒在三月三上巳節那天,狠狠跌了個大跤,又被一群人踩踏了過去,要是一般人,早去了半條命了,可她卻是沒啥大礙地回來了。那時覺得她真是耐命,這樣被踩都沒事。原來不是沒事兒,那腦子,被踩壞啦!」

    另一個宮女則有不同的意見:

    「才不是那樣,我聽梅香丫頭說,上巳日那天,她巴巴地在明興宮大廣場前等著家人來探,結果竟然一個都沒來。聽說沒有來是因為寶生在今年一月早早的就將攢了三年的月俸都寄了回家給弟弟辦喜事去了,不止如此,怕家人不夠用,還把今年一整年的月俸都預支光啦。你們想,沒錢可拿,誰想大老遠白跑一趟?就為了看人?不就那張臉,有什麼好看的!」歎了口氣:「寶生巴巴盼了三年,結果什麼人也沒等到,我聽梅香說,那一天,寶生的臉色慘白得嚇人,整個人像木頭似的不動也不說話,就在那裡站到黃昏,直到探親的時間到了,也不知道該回宮。還是那三個同鄉的丫頭好心,將她扯了回來,要不然,怕是要在明興宮前真杵成一根柱子啦!」說完,拿著手中的帕子按了按眼角,將那一點點濕意拭去。不是真為金寶生打抱不平,而是忍不住感懷起自己的情況,大家都是在宮裡混得普通,屬於沒有出頭日的庸碌之輩,身上有錢,還能被家人惦記一下,倘若沒錢了,還不知道要遭受家人什麼白眼冷待呢!怕也不會比金寶生目前的現況更好了。

    談到探親這個話題,大家都靜默了下來。

    不管她們對金寶生這個人有怎樣的觀感,不屑也好,鄙視也好,但大家都是離鄉背井進宮工作的。不管相處得如何、工作際遇如何,大家都相同的省吃儉用,為的,不就是為了改善家人生活,讓家人過得更好嗎?

    即便如此,這些宮女們也心知肚明,不管她們為自己的家庭奉獻了多少血汗錢,到了二十五歲回家之後,仍然會成為家中尷尬而累贅的存在。

    這是沒辦法的事,都是她們共同的命……

    金寶生的遭遇,也可能是她們日後的遭遇,所以這場閒話說到最後,變得索然無味,大家吃完瓜子喝完茶,默默地散了。

    直到三姑六婆閒話團解散完畢,再也見不到人影之後,金大公子——也就是如今的金寶生。不再是他,而是她,才從幾塊比人還高的巨石後面轉出來。她手上挎著一個簡陋破舊的提籃,籃子裡裝著一些雜七雜八的草葉竹片,雙手沾著泥土,整個人顯得有點灰頭土臉。

    她看了看已經無人的幾條小徑,然後低頭望著籃子裡的草葉什物,聳聳肩,往她的宿舍方向走去了。

    真要命,經過剛才某宮女一提醒,她才想到要從記憶裡抽調出相關訊息,然後咬牙不已!

    該死的,居然連今年一整年的薪水都預支掉了,而現在才三月啊!叫她怎麼活到年底啊!那些豬食再這樣一成不變地吃下去,她會掛掉的!真的會掛掉的!

    得想想辦法,真的得想一想了……

   

    金寶生是個有資歷,沒品階的宮女。所以當同齡的宮女都高昇到較為理想的工作崗位之後,連帶的,所住的宿舍也高級了不少,混得好的,甚至有單獨的套房可以住。而她呢,目前住的是四人房,而且其他三人還是賤籍宮奴……

    雖然這樣一來,要使喚奴才很方便,小小的四人房裡,就她一個老大。但重點是,在這個等級森嚴的古代國家裡,良籍與賤籍通常是不相往來的,那是自降身份,甚至是自甘墮落的,所以自從金寶生被派來跟三個賤籍宮女同住之後,就沒有少被嘲笑過。

    如果之前的金寶生自尊心強一點的話,就該跑去分配宿舍的大媽那裡大吵大鬧一番,就算真的沒有別的房間挪給她住了,好歹撈點好處來賠償自己被侮辱的憤怒。

    但,金寶生當初沒敢這麼做,頂多私底下偷偷哭一場,連牢騷都不會對別人發一聲,於是便一直是這樣了。成了唯一一個跟宮奴共處一室的良家女。

    以前的金寶生是膽小怕事,而今換了內裡的新?金寶生,則完全不以為意,甚至挺高興可以在小小的陋室裡過起頤指氣使的幸福生活。

    賤籍是不能拒絕別人驅使的,任打任罵也不會有人為他們討公道。所以就算以前的金寶生是個很好欺負的軟骨頭,老是被欺負,但若是這些賤籍敢欺負金寶生的話,只要被知道了,一定會被人活活打死。

    這不是為金寶生出頭,而是為了扞衛自己良籍的尊嚴。

    所以金寶生每每下班回宿舍後,倒是過得滿好的,與其他三人相安無事,彼此井水不犯河水。而金寶生還成了賤籍宮女太監口中的好人,因為金寶生從來不會欺負他們。

    不過,好人金寶生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拒絕當好人,只想當個日子好過的人的升級版金寶生,這幾天成了三名宮奴的惡夢……

    金寶生不承認自己有潔癖,但髒亂也該有個限度,她難以想像怎麼會有女人的房間邋遢成這個樣子,有蟑螂蚊子也就算了,居然讓他親眼看到一隻老鼠從她眼前溜過去!從床頭竄到床尾,最後消失在陰暗的角落。

    更可怕的是,當老鼠在她們面前出巡時,金寶生依稀聽到身後幾聲狠狠的吞口水聲,像是見到什麼美味似的……

    這些一人,到底還是不是女人啊!

    簡直太可怕了!

    所以,金寶生決定改善生活就從「住」這方面著手。於是,其他三人的惡夢開始了。

    刷洗完了房間裡所有可以刷洗的東西之後,她連人也不放過,要求她們至少三天要洗一次澡,不然就別想回房間睡覺!

    善良的金傻變成了惡毒的心理變態老處女,這現象雖然讓週遭的人側目了幾天,但也不是沒有前例可循,其實很多大齡宮女都或多或少有類似的症狀,大家也見怪不怪。

    反正受苦的人不是一般宮女,只是無關緊要的宮奴大家也就不當一回事了。

    只不過那些早已習慣偶爾占占金寶生便宜、欺負欺負她的那幾個人,心中難免若有所失,覺得人生樂趣被剝奪掉了。心中不捨之餘,更是企圖將先前那個善良的金寶生給找回來。當然,沒有成功。

    金寶生一心打算低調做人,努力改善生活的日子,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錢,什麼都是空想,寸步難行的滋味,金寶生每天都比前一天感受更深……

    【小劇場之  姓氏】

    某年某月某日,有天,忙裡偷閒,兩人叼著根煙,吞雲吐霧,閒話當初。

    當趙男主被金寶生提醒了他們第一次見面乃是在更早之前的三月三日上巳節時,趙男主這才驅動他良好的記憶力展開搜索,將初次見面的畫面從大腦裡提調出來。然後,嘴角抽搐,手指指著金寶生,抖了好一會才說得出話——

    「你……就是那個被一群人踩踏過去,沒去掉半條命、沒有斷手斷腳的那個神情恍惚、言行奇怪的粗壯女人!」

    金寶生一手撥開那只指在鼻子前方的手指。沒好氣道:

    「謝謝你對我的印象如此深刻,不過,那不是重點。」

    「重點?」趙男主努力想了下,道:「你是指我對你的記憶不夠精確?我沒形容到你膚如黑墨、發如枯草,你覺得很遺憾?你放心,我一點也沒有忘,只是以為你不想我提起罷了。當然,如果你堅持,我甚至可以把你那天的模樣有多狼狽都能完完整整地說得一分不差,定不讓你失望。」表情慎重極了。

    「謝謝你啊。」有人開始磨牙。

    「我倆都這樣的交情了,就不必客氣了。」難得能成為兩人裡損人的那一個,趙男主自是要好好把握!這機會可是千載難逢呢!

    金寶生畢竟當女人不太久,不太懂得仗恃女人的優勢去得理不饒人,將眼前的男人給釘得滿頭包,所以白了他一眼之後,只咕噥了兩句——

    「什麼腦袋啊你,就只記得那些無關緊要的,記憶力好也不是這麼用的吧。」然後,轉回正題:「我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那時,我問了你一句話,而你沒有回答我。」

    趙男主想了一下,記起來了,道:

    「那時,你問我,是不是姓趙,對吧?」

    「對的。」金寶生微笑點頭。

    「那又如何?」趙男主不覺得這算是什麼重點。

    「耶?你當時沒有感到很驚訝嗎?在你沒有自我介紹的情況下,我怎麼可能會猜測你姓趙?」

    「老實說,我不是太驚訝。」趙男主語氣好平淡。他趙家人少爺的身份,在天都不敢說家喻戶曉,但知道的人也不少了。她會知道他姓趙,其實沒什麼好奇怪的。

    他平淡的語氣,對照出金寶生的興致勃勃有些無聊。不過這並沒有打擊到她的談興,她道:

    「你要知道,如果你不姓趙的話,後來我可能就不會跟你合作那麼多生意了。這是為了什麼,你一點也不好奇嗎?」

    趙男主想了一下,搖頭。

    「我救了你,不是嗎?當然,說救或許是太托大了,但至少那時我扶了你一把,足以讓你對我的人品有一定的評價,以至於後來你想找人合作生意,我就是你最好的選擇,不是嗎?即使我不姓趙。」再說,那時她根本別無選擇好嗎?!

    「那可不一定。我可不是那種有恩一定報的人。」金寶生對自己的人品沒那麼有信心。

    「好吧,既然如此,那麼請你為我解惑,為什麼我非得姓趙?」

    「因為,我姓金啊。」金寶生理所當然地說著,說完後,還很慎重地點頭。

    「這算是解釋嗎?」趙男主無力地問。

    金寶生哈哈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一副很哥倆好的樣子,無視趙男主滿臉寫著「男女授受不親」的表情,身體也躲避著她的非禮。她逕自道:

    「既然我還姓金,那你當然要姓趙!」

    「為什麼?」趙男主雖然開口問了,卻不冀望能從金寶生嘴裡得到自己可以理解的答案,也果然——

    「因為我們是天生一對啊!就算不是一輩子的夫妻,也會是一輩子的朋友!不管在哪裡,不管在何處!我們都要在一起!」

    她的宣言很震撼,語氣卻很輕,輕得像她吐出的煙圈,說完後,朝他一笑。

    而趙男主早已被她驚世駭俗的言語給石化,再不能有任何反應……
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7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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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7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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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7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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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8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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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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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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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9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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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19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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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21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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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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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k    時間: 2010-8-24 01:21

【後記】

    關於這個故事的緣起——

    每次構思一個新故事時,在奠定了故事大綱以及主角們的性格之後,最為費心的是要想著他們將要經歷的情節,這時,一個又一個的配角會為了劇情的需要而浮出來。

    從名字到長相,從個性到出現的作用,一點一點將那些不那麼清晰的人物給擬造出來。需要配角出場的機會或許不那麼多,但都可以為劇情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我對他們的要求也就那麼多了,所以不需要讀者將他們閱讀得太精確。為了不讓讀者太掛念,就只能以敘述的方式平平泛泛地將他們的事蹟一筆帶過,不讓他們存在的痕跡太明顯,那會搶了主角的風頭。

    身為一個創作者,我想許多人或許都有過為了出色的配角太受歡迎而感到頭痛的經驗,可是,如果連作者本身都忍不住對配角喜歡起來,又怎麼能怪出書之後,大家暢談的都是那些被寫得魅力四射的配角呢?

    一直以來,我都在想著這個問題:為什麼配角常常很容易比主角更受喜愛?最後認為比較可能的解釋是——距離產生美感,模糊創造遐想。

    可能因為我們不需要太瞭解配角,於是便可以不負責任地將他的一生造得既英偉又模糊。你不必用很多情節實際說明他有多英偉厲害,只要渺渺地寫兩句他有多成功多聰明就可以了。

    說起來也真的很奇怪對吧?作者花了十萬字去創造男女主角的世界,有時一點也不會讓人覺得感動、不會覺得男女主角有特色。但在那個十萬字裡,或許只是因為不經意的兩三行字,就讓讀者覺得某配角真是亮眼極了,恨不得那幾行字立時延伸為數十萬字,讓大家好好看個夠。

    若是一個讀者產生了這樣的心態,他迫切想看到心儀的配角被扶正為主角,有一個精彩的故事可以欣賞的話,那就只好寫信去找作者商量、上官網去公開表達自己的期許,看看能不能說動作者,一起來展望美好的未來……

    若是身為一個作者,對他自己筆下隨手創造出來的角色感興趣了,問題就簡單得多——只消將懶勁收一收,開稿給配角寫一個適合他的故事吧!

    嗯,以上扯了那麼多有的沒有的,就只是想告訴大家,我這本故事是為了上本書的某一位配角而寫的。我很肯定在那本書中,我成功地將他寫得很模糊,以至於不會有人想到他會有成為主角的一天,讀者看完那個故事之後,也不會對他感到印象深刻。但他偏偏教我感興趣了,在我塑造他時,興趣一點一點地累積成動筆的念想,於是,就寫了。

    然後,你們就看到這個故事啦。

    關於自找麻煩的部分——

    當我在下筆寫這個故事時,同時在想著一個自找麻煩的問題:當男女主角有情人終成眷屬時,在我們親愛的主角大人的心目中,這算是談了一場怎樣的愛情?呃……我的意思是——到底算是男女之愛還是男男之愛?

    當我認為的有趣終究變成自討苦吃、沒有意外的成為我的困擾之後,我就知道自己要小心了,感情的部分務必要合理的處理。希望寫到最後,能讓自己及大家接受這樣的感情,卻不會老是想著性向問題……當然,或許這會有點難,不過我不會將這點當成著墨的重點。

    我始終相信「愛情」有時是很沒道理的東西,雖然大多發生於異性之間,但能講道理的,就不是愛情了,所以世上還有同性戀這樣的存在。有時候,當你還沒有性別意識時,就先喜歡上某人,然後情不自禁之餘,哪還管對方是不是跟自己同性?

    或許有些人天生就明確知道自己的感情傾向。比如說,一定是異性;或者一定是同性。但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人對這樣的界限是模糊的,沒有絕對的,在遇見愛情之前,對愛情的發生對像毫無條件設限。

    本質上,我們的女主角《或者是第一男主角……》是個異性戀。但喜歡上的女人卻遠遠不是一般人眼中正常會喜歡……或者有膽子將她當對像去喜歡的人。上輩子她是男人,一個儒雅溫文的病弱公子哥,而娶的妻子卻是個強悍無敵的黑道大姐頭。某種程度上已經說明了他是個正常的異性戀裡眼光不正常的男人!

    這算不算是異性戀裡的同性戀傾向?就看大家怎麼解讀了。不過在我的想法裡,會讓主角萌動愛情期待的,始終是那一類型的人。無論男女,而在於性情客貌感覺等等。

    而,有著上一世的愛情做底基,加上這一世在陌生而無所適從的世界裡,身邊的每一張臉譜都顯得太過模糊虛幻,始終沒有辦法產生認同感。

    她跟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像隔著一道紗簾,沒有真實感,甚至常常恍惚覺得自己就是個在演著古裝劇的演員。這種想法很危險,將真實活著的日子當成一場夢般的漫不經心,痛或快樂都不真實,若一直這樣下去,離心靈崩潰也不遠了。所以男主角的存在,無疑像是風箏的線頭終於有了個牽引人,將她定住了,扎根了下來。

    僅僅一個相似的眉眼、就足夠讓她安心了。在這個與她漠不相干的世界裡,終於找到牽絆,那麼,一切都變成了真實。她也就能扯開那簾紗,大步走進去,融入其中,真正的再世為人,而不是總是在回憶裡遙想著上一世,將這一世當成一個夢在過。

    所以我想,就算性別轉換,心態上是男的,身體上是女的,也不會對這個故事造成太大的問題點,讓大家目光只瞅在同性戀還是異性戀的話題裡打轉,而不在乎劇情怎樣進行……我是這麼希望啦。

    比起性向問題,我覺得主角本身的審美觀從上輩子就非常與眾不同,以至於她毫無心理障礙地接受一名男性當戀人,而從來沒有特別去思索這究竟算不算定心理上的同性戀、肉體上的異性戀這樣糾結的問題。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自重身份的金大公子(或金大姐兒),是從來不會做出有違世俗民情讓人批判非議、害得自己必須閃閃躲躲的離經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結婚,當然也不介意世人因為自己的獨一無二而為主指指點點——她從來就是有一點點那麼愛出風頭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況下的。

    你不能讓一輩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許自己聲譽落地,所以,當她的性別為「女」時,她自然會去嫁一個男人,而不是因為他生來是同性戀的關原。

    所以,呃,我還是不覺得自己寫了一本近似於耽美的故事……但願你們也相同這樣認為。

    然後啊——

    很抱歉啊,各位。這幾年來,寫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發行面世,而現在,已經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經,我總以為只要熱情還在,那麼創作力就會源源不絕,但其實不盡然是那樣的。是的,我還有很多故事沒有寫,但寫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幾本小說,不管是思維模式還是對自己與時俱進的期許都讓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當我還是新手時,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愛情故事寫出來就可以了,就算文裡有著各種的缺失,有著缺乏考證的謬誤,但想表達的愛情至少是寫完整了。然後,新手變成老手,愛情寫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變,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創造,在下一本仍然讓人覺得有趣,而不是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現,讀者每拿到一本新書,就能摸清楚裡面大概寫的是什麼,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會有差別。

    當然,你可以將這樣的情形美化為「風格」。但我對自己的要求一直不僅僅是這樣。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還是不甘於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實,不願就此安於現狀。所以,書寫得少了,故事有時不那麼吸引人了,但那顆期望自己能寫出新意的執念,仍然在心中熱烈地鼓動著,不曾稍息。

    這幾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讀友勸我寫回以前的風格,說我全盛時期的風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變變變,寫一個好看的故事,好過寫一個「別出心裁」卻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實,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說的是,「別出心裁」的故事並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讓你覺得不好看,是因為作者沒有將它把握好。這一點,作者心知肚明,也總是悄悄地在調整,期望在作者與讀者之間,構建出一條通暢的橋樑。

    創作是一條必須不斷孤單摸索的路,你永遠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對了還是錯了。但無論對錯,都是不能停下來的。至少,對我而言是這樣。

    我會一直走下去,不斷摸索,期望不負「創作」這兩個字,直到最後一刻,但願在這條路上,仍然與我同行的你,也能收穫到一些快樂。這就是我最大的榮幸了。

    好啦,就哈啦到此,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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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weilili    時間: 2010-8-24 02:27

看看,谢谢
作者: greta0233    時間: 2010-8-24 09:14

thanks
作者: claire    時間: 2010-8-24 10:03

thx
作者: maphel    時間: 2010-8-25 19:28

谢谢分享
作者: shadow001    時間: 2010-8-26 20:32

回復 1# shek


    thx
作者: chiq    時間: 2010-8-27 00:47

thx
作者: yuling    時間: 2010-8-27 09:39

3q
作者: andrea0900118    時間: 2010-8-27 09:57

3
Q
作者: 安小貓    時間: 2010-8-27 15:28

lee me see tks!@@
作者: nana8401    時間: 2010-11-3 12:05

谢谢分享
作者: yuehchu    時間: 2010-11-25 16:40

謝謝分享
作者: 981121    時間: 2010-11-25 21:25

thx
作者: 麵包    時間: 2011-6-26 14:13

THANK YOU~~~
作者: xixiyan    時間: 2011-7-24 05:15

不会吧
作者: 123ZY    時間: 2011-12-30 21:57

thanks
作者: anny0928    時間: 2012-3-31 17:06

回復 3# shek
QQ{:2_36:}
作者: xp68    時間: 2012-3-31 17:39

hahaha 男人靈魂女人身體!!
作者: ann75329    時間: 2012-5-4 15:28

thanks
作者: hli1234    時間: 2012-5-7 22:47

3q you I like
作者: kwong888    時間: 2012-10-28 08:44

回復 1# shek


    thanks
作者: d181212    時間: 2012-12-30 14:30

回復 1# shek


    Thx
作者: hjc001    時間: 2013-3-9 23:40

謝謝分享
作者: 陳英蘭    時間: 2013-3-10 23:06

good
作者: PG-love    時間: 2014-11-4 07:20

看看
作者: eegg    時間: 2015-4-14 17:12

謝謝
作者: eegg    時間: 2015-4-15 21:57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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