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樓雨晴《點睛》[綺情之畫魂篇]
[打印本頁]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8
標題:
樓雨晴《點睛》[綺情之畫魂篇]
出版日期:2010年4月20日
內容簡介:
寇君謙,家住綺情街44巷,以繪畫維生,但有怪癖,
要他畫山畫水畫建築都可以,就是不能畫活物,只因他身有異能,
畫下任何活物,一點上眼睛,物體就真的活過來飛出畫紙,
搞得他有畫等於沒畫,還得自行收拾後果,煩煩煩!
直到那天,他追著畫出來的小狗跑,最後狗追到了,
一顆心卻被撞見他這蠢樣的柔美小女人拐走了──
他滿腔愛意沸騰,熱血地提筆畫下巧笑嫣然的她;
但一覺醒來,畫裡的她活了,俏生生地出現在面前!
問題是,這從畫裡跑出來的女人不知是哪裡出錯,
臉孔和他夢中情人一模一樣,個性卻天差地遠;
人家溫溫柔柔,她一開口就讓人恨不得自我了結,
還說此屋是她家,請也請不走,非跟他同居不可?!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8
楔子
寇君謙這一生,都活在陰錯陽差的……該說命運嗎?
如果不能說是老天爺存心惡搞他,那只能說,他真的是活在陰錯陽差的命運中了。
首先,呱呱落地時,被取名為君謙,足見父母對他的滿滿期許,從胎教到送他上才藝班,就是希望將自小徜徉在藝術殿堂的孩子陶冶成一名氣質優雅、謙謙有禮的君子。
可——見鬼了!他打從娘胎蹦出來開始,根本沒做過一天的謙謙君子!
學小提琴,弦不曉得被他拉斷了幾根,簡直就是野蠻的暴力分子,搞得才藝班老師不得不將這尊破壞狂請出門。
因此,他才會被送去學繪畫——據說是抓周時,他不管試幾次都死抓著畫筆不放。
關於這個說詞,他強烈懷疑父母唬爛,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畫畫了!
結果那種為了交差隨手塗鴉、連自己都看不出在畫啥的鬼畫符,居然被說有天分,生來就是要吃這行飯的,有夠鬼扯!
為什麼沒人看得出來,他天生就是過動兒啊?送他去學柔道、劍道、跆拳道他都會快樂許多,那種沉靜氣質型的活動不適合他,OK?!
他早就下定決心,這輩子什麼都干,就是不干畫家這一行。
偏偏——
他這輩子什麼都沒幹成,就是走上畫家這一途。悲哀的莫非定律。
至於,他為何會對畫畫這件事產生如此強烈的排斥,就得由幼年說起。
猶記得,國小一年級的回家作業是畫「我的最愛」。
太簡單了!他想也不想便畫了當時飼養的小小九官鳥,隔天自信滿滿交出——
白紙一張。
只有底下大剌剌簽著寇大師的大名,其餘什麼也沒有。
誰相信畫好的圖會憑空消失,乾乾淨淨連滴墨水都沒留?
無論他如何解釋,師長一律認定他沒做作業,而且企圖狡辯,罪加一等。生平第一次,小手心挨老師板子,就是因為畫圖!
那一年,德智體群美,就只有美育一科拿了大大的「丙」,外加導師評語:「投機取巧、詭辯飾非,請家長多注意孩子言行發展」,怎不教他小小心靈蒙受巨大陰影?
歷年來,諸如此類事件層出不窮,只要扯上繪畫,從來沒好事。
從此,恨透畫圖。
他不想畫,卻偏偏無形中似有力量,將他推向這條路。
大考完畢,自認考得並不算差的他填志願卡時,從中文、外文、財經、企管、體育、歷史……連農業發展、水利工程都填了,偏偏結果出來就是美術系!
他明明沒有填那個啊!去種田都好過拿畫筆!
可見鬼的,他就是以極細微的分數差距和那些科系擦身而過,然後上了眼殘不小心填錯的美術系。
明年重考?老爹在後頭陰森森威脅要打斷他的狗腿……
他萬般無奈,只好讀美術系。
畢業後,投了千百張履歷,錄取的永遠是美編、插畫……
除了命運,他真的不曉得該說什麼。
認清了事實,他終於認命拿起那支丟了千百次仍丟不掉的畫筆。
但——
寇君謙依舊他媽的恨透了畫圖!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8
第一章
夢裡村,綺情街44巷。
對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許,這條街裡住的人都極其詭異吧!
一開始,聽說巷子裡54號的房子鬧鬼。
再來,是妖魅作怪,還曾有道士來設壇作法。
到後來,陸續有地氣屬陰、沖神犯煞的言論傳出,住在這條街的人,輕則家運不順,重則傾家蕩產、心神錯亂,於是居民陸陸續續遷出,平日也沒人敢靠近,整條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長了許多年蜘蛛絲之後的某一日,突然來了個二十出頭的妙齡女子,一一與屋主接洽,買下44巷裡的每一間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與觀望的態度,想說這年紀輕輕的小女生哪來的膽子,有勇氣住進傳說中的鬼巷,猜測她何時會嚇得逃之夭夭。
但是,將近十年過去了,事實證明了她不僅財力驚人,連勇氣也十分驚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陸陸續續將房子承租出去,或許是物以類聚,能夠與鬼巷、迷魅俏房東相安無事的承租房客,也不會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類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爾還會不定期「揀」幾隻迷途羔羊回來,日復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離奇詭,卻不再是空鹼,且逐漸有「開枝散葉」的傾向……
「馬的!給我回來——」
自從對面搬來那個怪人畫家後,這樣的怒吼聲,臨江已經見怪不怪了。
這個人是在他住進來之後的半年,隨後搬進綺情街的。
那時他在大賣場工作,這個人偶爾會來買包煙、補充一些泡麵之類的日常用品,彼此算是有一點熟。然後有一天多聊了幾句,知道對方在找房子,他很順口地問他要不要搬到44巷來。
他記得旎旎還有一間空屋沒租出去,如果要的話他可以回去孫旖旎。
在別人眼裡,他們44巷的人好像都會被當成異類,以奇怪的眼光看待,雖然他不曉得為什麼,他覺得綺情街的每個人都很好、很友善啊,為什麼大家好像都不敢住進來……
沒想到這個人一口答應,而他一點也不覺得意外。
怎麼說呢?是一種同類的直覺吧,覺得這個人就是適合綺情街,他們一定可以處得很融洽。
後來旎旎也答應了,他們正式成為鄰居。
類似的吼叫聽多了,有一次,他好奇問他在叫什麼?
對方丟了一張圖稿過來,教堂、水池、廣場,構圖是很贊,可是——
「你還沒畫完啊!」
「完了。」
「可是——」紙上明明就有一大片空白。
「飛走了。」
「咦?」
「鴿子。」他懶懶地補上一句。「飛走了。」
所以他是說,這張圖空白的地方是要畫鴿子,但是畫完,鴿子飛走了?
聽起來很扯,就像上個月中元普渡,鄰居小孩偷吃拜拜的餅乾後賴給好兄弟是差不多的等級。
臨江左看右看,「喔」了聲,將圖還給他。「那再畫一次好了。」
小時候被當成沒做作業扯謊,出社會後被總編當成拖稿時矇混打屁的借口,寇君謙早就習慣了,第一次有人一臉認真地將他非常不認真的說詞照單全收,他反而愣住了。
「你相信?」
「相信啊!」他又沒有在開玩笑,為什麼不相信?
這是哪裡來的怪胎……
寇君謙啞口無言地瞪了臨江片刻,大笑出聲,掄拳朝他胸膛一擊。「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生平頭一回遇到這種連謊話都不會說的傻大個兒,不將他列為保育動物好好看管,實在太對不起自己了。
「喔……咳咳,好啊。」雖然臨江不太懂,交朋友為什麼要用打仇人的手勁……他好粗魯……
今天下班回來,看到那個粗魯男又在狂踹二樓欄杆,臨江很同情地仰頭看向陽台上那個滿眼血絲、不修邊幅的男人。
他每次一趕起畫稿就沒日沒夜、廢寢忘食,雖然他口口聲聲說他這輩子最恨的就是畫圖,但是臨江覺得,他還是很熱愛他的工作,只是沮喪而已。
他可以理解那種心情,任誰在勞心勞力之後,發現自己嘔心瀝血的得意作品轉眼間不留痕跡,連滴墨痕都沒有,就是畢加索也會怨恨地詛咒繪畫這回事吧?
看他鬍子也沒刮、頭髮亂得像鳥巢,鹹菜乾都沒他的衣服縐……好可憐,為了趕那張圖稿,不知又幾天沒好好吃飯了。
這就是單身漢的悲哀吧,家中從裡到外,能吃的食物除了泡麵還是泡麵,不像他,每天都有香噴噴的美食,被寧夜餵得飽飽的。
朋友在受苦受難,他頓時為自己的好命感到良心不安,於是揚聲問:「我家晚上吃牛肉飯,你要不要來一碗?」
前一刻還在抓狂的男人,下一刻突然停止動作,急巴巴地點頭,完全忘了前一秒鐘的憤怒,只差沒搭配吸口水的聲音。
他家婆娘煮的東西很好吃!
「那晚一點我端過去。」
酒足飯飽了,寇君謙窩進工作室,認命地打起精神來幹活,否則明天交不出來,總編會殺了他。
「那……你慢慢畫,我先回去了。」心知他今晚又得熬夜了,臨江沒再打擾他,收拾好空碗盤,離開前還細心替他鎖好門。
果然,隔天早上他出門替寧夜買早餐時,只見對面的陽台打開,一副只剩半口氣的男人氣息奄奄地爬出工作室。
「早安。我要去買早餐,需要替你買一份嗎?」
「等我一下。」寇君謙迅速換了件衣服下樓來,五指順勢扒梳了幾下聲稱那叫「亂中有序」的鳥窩頭。「走吧。」
臨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幫你買回來就好了啊。」寇君謙一點都不像會跟他客氣的人,一夜沒睡,還那麼有精神地出來覓食?
「因為——算了,講了你也不懂。」寇君謙揮揮手。
「喔。」點點頭,臨江完全沒有被看輕的惱怒,乖乖地不再追問。
人類心思好複雜,他確實不太懂。
寇君謙斜瞥他一眼,暗歎一口氣。
這愣頭愣腦的傢伙,究竟是怎麼追到朱寧夜那種正到翻的大美人?
這個疑問已經成為綺情街年度十大疑雲排行榜之一,實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這點他可以舉例說明——
就在上個月,一同出來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聲問:「我問你,女孩子要怎麼追?」
雖然覺得問臨江這種問題有點蠢,不過他能把到朱寧夜,應該還是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那個大美人,美則美矣,看起來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別提讓大美人對他死心塌地,寵他寵得跟什麼似的,光是這一點臨江就值得被大大讚許一番。
「追?」彷彿首度聽到外星球語言,臨江雙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鮮花、禮物、接送、請吃飯那一類的啊,不然你是怎麼把朱寧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著她,然後她就答應帶我回家了。這樣算嗎?」
「……」這樣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還真找不到確切話語來形容了。
「原來……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雙方說好就行了嗎?他記得古代也只要請媒人去提親,女方想要的話點頭就可以了,原來之前還有一個叫做「追求」的程序,慘了,他好像忘記追求寧夜了……
發問的極度無言,被問的皺眉沉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頸當中。
有鑒於前,實在不能怪寇君謙老是用「你不懂」來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東饅頭?」
「又吃饅頭?」不挑食的臨江小有難色。
那家小店是一個外省伯伯開的,雖然他的饅頭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彈性,再搭配一杯豆漿就可以吃得很飽,想吃豐富一點可以再夾燒肉和荷包蛋,寧夜也很喜歡,可是他們明明昨天才吃過,前天也吃那個、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經濟實惠、營養又好吃,還是會想換口味啊……他怎麼也想不懂,為什麼寇君謙那麼堅持要吃……
「不然你去別家買,我自己去吃。」
「喔。」雖然他很想展現一點朋友的義氣,不過連吃三天已經是極限了,他比較想買新開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寧夜很愛那個。
多走了點路到下一條街買完杏仁茶回來,他隔著一段距離看見寇君謙和一名女子說話,奇特的是,他居然像個小學生一樣立正站好,講話還結巴,這實在太不符合寇大爺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獷形象了……
因為太特別,他忍不住多留意幾眼,認出女子是附近幼兒園的葉老師。
她人很好,是少數不會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說話輕聲細語,對小孩子很有耐心,還彈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習慣,每天跑完會順便買早餐回家,而她爺爺好像就是喜歡這一攤的刈包配豆漿……
看看寇君謙違反常態的怪異舉止,再聯想到先前他突然問那麼奇怪的問題……這一刻,臨江好似隱約有些懂了。
買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饅頭,而是想找機會和葉老師說話。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追求」?寇君謙在追求葉老師?!
和寇君謙合作過的人都知道,此人有個怪癖,叫他畫山畫水畫建築都可以,就是超討厭畫有生命的動物。
舉凡天上飛的、水裡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愛。
非到萬不得已時,他畫,但不是巧妙避開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極淺。那只是極細微的部分,若不認真細瞧,很難發現瞳仁未點。
他沒有告訴臨江,要避免追著自己的畫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畫龍,點睛。
自從知道這句成語後,總算為他慘淡的人生找出一線生機。
只要不點上眼睛,不賦予生命,蠢事就不會發生。
可是知道歸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幹蠢事——就像上完廁所一定會擦屁股這順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時已經擦完了。
於是,週而復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畫完圖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畫家。
一直以來,他也習慣了,習慣被當怪癖一堆的異類看待、習慣與人群格格不入、習慣一個人、習慣沒有人相信和認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見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現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為他的人生帶來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領略到何謂怦然心動。
活到三十歲才體驗心動的滋味,是遲了點。
那一次,他追著一隻蠢狗跑——一隻他畫出來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著了狗,正想試試看有沒有辦法把它再塞回紙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見轉角迎面而來的她。
他知道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來有多像喪心病狂的變態凌虐小動物。
「那個、我、不是……因為它自己亂跑,我要給它塞回去……」更糟!一說完他就立刻唾棄自己。
明明已經被誤會習慣了,總還是本能地做出徒勞無功的解釋,然後再迎接對方唾棄、不諒解、看瘋子等等諸如此類的眼神……
但是,沒有。
她只是淺淺地微笑,輕聲徵詢他的意見。「可以放了它嗎?」
「呃……喔,好。」第一次,沒有被人用鄙視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麼也無法思考地任她接過手中的博美狗,然後在她綻開的那抹美麗笑靨下徹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現在終於知道什麼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風一樣溫暖,他第一眼就被那雙秋水翦瞳給電得分不清東南西北,心花朵朵開,鐵漢猛男化為繞指柔。
這種相遇的開頭明明就蠢斃了,可是他還是不可免俗地給她一見鍾情了。
那日之後,他時時藉機到這裡繞,明明家裡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時的公交車到這裡的賣場買包煙。
幾次藉故攀談,他知道她就住在這附近。
再後來,聽臨江說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慮地搬過來,管它什麼極陰極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裡去了?
他那時滿腦子只想著近水樓台先得月,就算撈不到月,每天就近賞月他也甘願了啦!
愈想愈是滿腔愛意沸騰,滿腦子只有她溫聲細語、巧笑嫣然的姿態,他當下熱血地提起筆,一筆一劃勾勒出記憶中佳人的模樣。
畫完了,左看右瞧,他對線條簡單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滿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繪他夢中情人的美麗於萬一。
搬出畫具,再一點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齒……
最後,他將完成的畫作移到臥房,一張開眼就能看見的地方,帶著傻笑心滿意足地欣賞。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腦袋有些許昏沉,寇君謙打了個呵欠,爬上床鋪,目光依舊無法自畫中美人身上移開,直到眼皮愈來愈沈,他緩緩跌入夢鄉……
「Shit!」
寇君謙不確定是什麼將他由深沉睡眠中喚醒。
初醒時的意識仍有些許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燈透進窗口,初步判斷應該是晚餐時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廚房的方向傳來一個異樣聲響,他聽得不是很分明,接著乒乒乓乓的物體落地聲隨之響起。
有賊?!
不會吧?
據說這裡是方圓十里當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門沒探聽的笨賊來44巷闖過空門,最後是一臉青筍筍、屁滾尿流逃出去,並且臥病在床十來天,之後一提到綺情街就渾身抖得說不出話來,因此有點腦袋的「資深前輩」都會教育後進們,寧可去偷警局都不要進到44巷來。
那——現在又是哪一尾不長眼的笨賊?
他循聲探查而去,在靠近後陽台的地方,發現一團被掩沒在衣服堆中蠕動的不明物體。
怎麼會有人闖空門闖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賊——那果然很笨。
「喔,Shit!」
這一聲細嫩嗓音的詛咒,證實他早先聽到的不是幻覺。
是女孩?
而且還是聲音很好聽的女孩?!
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開牆上的電燈開關,張口結舌地看著那個在成堆衣服中纏鬥的女孩掙扎坐起,再將陷在洗衣籃裡的右腳拔出來,頭上還頂著他穿了兩天……(嗯,還是三天?)的汗衫,一頭黑溜溜的長髮披散,整個人看起來有夠狼狽。
不過,這完全不是他驚訝的原因。
「葉、葉小姐?!」他錯愕到發不出聲音來。
一見鍾情的暗戀對象就在眼前,而且還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頭小鹿多撞了好幾下,可是……他怎麼不知道他們幾時有好到可以夜半來訪的交情了?
儘管腦中一瞬間曾閃過一堆古裝戲裡才子佳人、夜半幽會的戲碼,「西廂記」、「相如文君寅夜幽會」……之類的,所有綺麗遐想也全在下一刻盡數幻滅。
「混帳,你到底幾天沒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謙來不及反應,忿忿的咒罵聲持續冒出。「你是在裡頭藏了幾條鹹魚?味道有夠難聞!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齊一點嗎?幾大籃的衣服堵住陽台門口,摔死人你賠我啊!」
「對、對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這是他家、他的地盤耶!他衣服要幾天洗、要堆得比喜馬拉雅山還高也是他的事,她凶個屁?客人沒事又不會繞到後陽台來,會從後陽台進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種手笨腳笨的蠢偷兒摔死也是活該!
而且——對,這個就是重點了,他的夢中情人氣質絕佳,說起話來只會讓人如沐春風,這種齜牙咧嘴的潑婦形象實在太不像葉容華了!再說……
寇君謙瞇起眼,將她由頭打量到腳,再由腳打量回去……是了,這就是重點中的重點,這身衣服實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著乘火箭筒的速度衝回臥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畫作空空如也,只餘白紙一張。
喔,Shit!他就知道!他洩氣地癱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謙,你實在是蠢到放銀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誡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這回更了不起,搞出個人來了!這下可不是飛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應他的懊惱,又踢到鍋碗瓢盆的女孩,罵出與他一模一樣的詞彙。
不會吧?連繪者的個性也會一併copy嗎?
「喔!」又是一串精彩絕倫的咒罵,某「人」絆著風扇的電線仆街了。
很好,現在他確定了,這一切都與他無關,全是出自個人因素,他可沒那麼白癡。
「一號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壘,漂亮得分——」他還有興致在一旁說風涼話,模擬體育主播的實況報導。
女孩仰頭,怒目相視。「寇君謙,你這沒良心的傢伙,活該追不到女孩子,一輩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僅知道你的名字,還知道你生活習慣差透了,早上起床從不折棉被,老是從同一個洞鑽進去又鑽出來、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內褲老是正面穿過換反面,所以為了省洗衣服的麻煩常常在自家屋內當遛鳥俠……」
寇君謙張口、閉口連續了幾次,說不出話來,下意識往後退,抓住棉被擋在身前。「你你你……闖進別人家裡有什麼企圖啊?」還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帳!男人也是有貞操觀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個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貞烈模樣。接下來是不是要咬著棉被,在暈黃燈光下輕泣了?拜託她胃口沒這麼好好嗎?
「誰闖進你家?我本來就在這裡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嚴格來說,她還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愛的答案,他居然從搬來的第一天就和一隻鬼同居,從頭到腳被看光光了還不自覺……
看著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處,連個影子都沒有……
唉……
他暗自歎一口氣。
就說他討厭畫圖嘛,什麼鳥事都會遇到,這下連鬼都招來了,是要怎麼收場啊……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9
第二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9
第三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9
第四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0:59
第五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0
第六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0
第七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0
第八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1
第九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1
第十章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3
本帖最後由 shek 於 2010-4-27 01:04 編輯
尾聲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全書完】
☆☆
♥
☆☆好
睇
☆☆
♥
http://www.happyfunnyland.com
♥
☆☆好
睇
☆☆
♥
☆☆
編註:
*關於臨江如何「追」到朱寧夜的故事,請看【綺情之等待篇】橘子說789《換心》。
*鄰居是只愛哭的男鬼,又是有怎樣的故事?請看【綺情之時空篇】橘子說810《易命》。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3
番外之一<恍悟>
許多年後的某一天——
「啊!」夜半時分,即將入睡的寇君謙突然驚叫一聲,彈坐而起。
「你幹麼呀?鬼壓床?」睡意濃厚的枕邊人連帶被擾醒,低噥著抱怨了幾句。
「你你你——」他抖著手指向枕邊人,說不出半句話來。
「到底怎麼了?」被他搞得無法安心培養睡意,已經是寇太太的曲采嬪坐起身,打算好好給他開示一下。她這個老公,偶爾會腦神經突然給他打結。
「你……我……難怪……可是……好玄……」
上帝,她發誓,她真的很努力地聽,試圖扮演好賢內助的角色,但是——
她歎了口氣。「你要不要說得再清楚一點?」
「我有!可是……不會吧……那這樣……」
額上青筋不小心跳動了一下,她再吸一口氣,力持溫和地與他打商量。「還是你想吃我的拳頭比較快?」
「你沒死!」他慢了非常多拍地吼出來。
廢話。
曲采嬪翻翻白眼,很忍耐地將她老公摟進胸前拍撫。「乖,那件意外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現在好好地睡在你身邊,出門大家都叫我寇太太,記得嗎?」
即使是成為夫妻之後的現在,采嬪依然不具有那段屬於幽魂的記憶,她一直以為,他是對她一見鍾情,暗暗守護,他也從沒提起過那些她不記得的事。
可是——
若真如孫旖旎所言,歷史是不可改的,那麼,采嬪應該是從一開始就沒死。
這說明了臨江明明看得見蔡婆婆和綺情街的每一條鬼魂,可是進出他家那麼多次,從沒察覺過她的存在,因為她不是鬼,只是靈魂離體。
她的靈魂又為什麼會離體,守在這裡多年?因為他叫她留在這裡等待與他相遇!
所以、所以——
總結歸納起來,是他害她有體無魂,昏迷了好幾年嗎?
那可是……這樣到底是他們先相遇,他回到過去叫她在這裡等他?還是她先在這裡等他,他們才會相遇,接著才有他回到過去叫她等他?然後才又相遇……
停!轉來轉去,他腦袋快打結了!
到底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哪隻雞、不,哪顆蛋……也不是!是哪個人來告訴他好不好?
眼看他快要崩潰,曲采嬪趕忙出面解救他。「來,老公,看著我。」
她用極度催眠的口吻,捧著他的臉,放緩音律一字字說:「看,我在這裡,我們相遇了,我們戀愛了,我們結婚了,所以,那些過去的事情一點都不重要。」她傾前,啄了下他的唇。「看,我找到了全世界最棒的男人,我非常非常愛他,你只要知道這個就行了。」
「你非常非常愛他——」
「愛你。」她糾正。
「喔,愛我。所以雞跟蛋有什麼恩怨一點都不重要。」
「沒錯,就是這樣。」
「沒錯,就是這樣。」他點頭附議。
「很好,結案。睡覺去。」
「好。」果然,命運與食物鏈一樣,都是環環相扣的,無解。
嗯,無解,睡覺去。
他點頭,在床上躺平,乖巧地將棉被拉高高。「老婆晚安。」
看著重新培養睡意的丈夫,曲采嬪憐惜笑歎。
那次生死交關的事故,帶給他的陰影似乎比當事人的她還要深,雖然她不清楚為什麼,但是直到現在,他偶爾還會從睡夢中驚醒,驚疑地望著枕邊的她,無法確認她是真實存在,彷彿下一刻便會從他身邊消失。
他一定有些秘密沒有告訴她,他不說,她也不逼他,但那不表示她一無所知,她又不是丈夫那個單細胞生物,這當中有太多疑問了,例如:他為什麼知道她畢旅會出事,一次次叫她別去?他傳的那些簡訊,一封比一封詭異……
但是無論如何,六年後他確實在她的舊居等待她,她寧願將它看成一則關於一見鍾情與等待的浪漫愛情故事,她只知道,她的感情是從與他交往的那一天開始,一日比一日加深濃度,每每多發掘一分他的好,就更愛他幾分,這男人,是她這輩子最不願錯過的。
至於她不知道的那一段,他若不願說,她也不是非知道不可。
因為,如同她對他說的——
他們相遇,也相愛了,這才是最重要的。
☆☆
♥
☆☆好
睇
☆☆
♥
http://www.happyfunnyland.com
♥
☆☆好
睇
☆☆
♥
☆☆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4
番外之二<買單>
就在寇君謙頓悟後的隔天,孫旖旎上門來,劈頭便說:「該買單了吧?」
買單?他每個月都有按時繳房租啊,要買什麼單?
「不要裝傻,本姑娘勞心勞力,你能有今天,抱得美人歸,不用表示一下誠意嗎?」
話是這樣說沒錯,孫旖旎確實在他與采嬪的故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如果沒有她的話,他也無法回到過去,嚴格說來,能夠佔盡先機讓采嬪對他另眼相恃,她真的功不可為沒。
但是一向直線思考的腦袋今天突然精明起來,多拐了幾個彎。
「可是,我有一點點疑問……」他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太對。
「什麼疑問?」
「你早就知道——采嬪沒死嗎?」
咦?這傢伙腦袋今天管用了。
孫旖旎聳聳肩,答得乾脆。「知道啊。」
「所以就是說……你知道她不是鬼,她應該也不會帶衰我……」
她說養鬼會帶衰他只是陳述一件事實,可沒說采嬪會。
他也從來沒聽過出竅的靈魂會帶衰人的!
「是不會。」
「所以我腳受傷,跌下花台……」
「自己豬頭,要怪誰呀!」
對,是他耍智障,可是——
「采嬪是因為你說了那些話才離開的……」害他痛苦了好久,他不得不陰謀論地合理懷疑,她是存心誤導人!
「我不這樣,她有辦法回到她的身體嗎?你想要她再昏睡多久?」
聽起來很有道理,他不小心就心生感激了一下下。「可是……你還是可以跟我們說清楚的……」
不用讓他這麼痛苦,還有,只要想到采嬪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離開他,他就覺得好心疼。「是誰一再灌輸她,她已經死透了的?」
……是他
寇君謙心虛地閉上嘴。
從一開始,他就認定了她已死,於是讓她也直覺認定自己會死,乖乖聽話在這裡等他,再然後……
「所以是誰的錯?」她進一步質問。
「是我。」一時不察,低頭懺悔。
「那你要怎麼補償我的辛勞?」
「什麼……補償?」
孫旖旎頓了頓。「我要你畫魂的能力。」
「畫魂?」是因為那個能力,他才能畫入采嬪的魂?也因為這樣,他才會老是很蠢地追著自己畫的東西跑……
「怎麼,捨不得嗎?其實那本來就是我家主子的東西,我只是要回來而己,就算你——」
「好好好,快拿去快拿去,我求求你拿去!」沒等她說完,他點頭如搗蒜,恨不得立刻雙手奉上。
開玩笑,這樣他以後就不用截稿日逼近還要一天到晚重畫了,他求之不得好不好!
「呃?」她愣了一下,被他的乾脆惹笑。
早知道就不用拐那麼多彎,直接開口不就得了?
「不過……孫小姐,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它存在我心中很久了……」
「嗯?」
「那個……嗯……你……」他支支吾吾。「到底是人是鬼?」
「……」
☆☆
♥
☆☆好
睇
☆☆
♥
http://www.happyfunnyland.com
♥
☆☆好
睇
☆☆
♥
☆☆
作者:
shek
時間:
2010-4-27 01:04
後記樓雨晴
畫龍,點睛。
如果有人疑惑這本書的書名太怪,我直接亮出這句耳熟能詳的成語,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沒錯,正解。這本書真的用四個字就可以說完。(從以前的十個字內,進化到現在四個字就能夠長舌成一本書,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層樓了。)
這本書,真的是非常童年時期的印象,記得晴姑娘前一本書所說的「木偶戲」嗎?答對了,就是這部晴姑娘六、七歲時看的兒童戲劇,引發寫這本書的靈感。
故事本身,是一隻紙鶴鳥要求書生替它「畫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後書生卻沒有辦到,害得紙鶴鳥摔得傷痕纍纍……(怪了,明明是優質兒童戲劇,怎麼看起來好陰鬱憂傷,一點都不歡樂?)
它其實是告訴各位小朋友,承諾的重要,和本書的愛情搞笑劇(咦?!)一點都扯不上關係。
可、是——真正的重點來了,那個「點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腦海裡,多年來始終忘不掉(當然也有可能是這個故事太悲傷,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靈承受不了)。於是,決定要寫【綺情】這一系列時,幾乎是本能地想起那個關於紙鶴的故事……
所謂眼睛是靈魂之窗,點睛,便等同賦予生命。
於是,關於「點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來,插播一則關於書中的小小劇情。
記得那個粗手粗腳、連養個蠶寶寶都養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嗎?(啥?不曉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後記了,快,先回頭看故事去。)
對,你沒有猜錯,那真的是真人實事搬上戲棚實地演出,領銜主演的女主角——還能有誰?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嗚……)
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過養蠶寶寶的經驗,不過我可不是「粗殘」地把蠶寶寶給捏死,而是學校那時放連續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將它留在教室裡,待三天後再回學校去……想當然耳,咱家蠶寶寶已經魂歸西天。
當時,晴姑娘還為它掉了好幾滴珍貴的女兒淚,養到蛻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說……
當時也不曉得哪根神經打結,還真的做出將蠶寶寶放入紙盒裡,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讓它「安息」的舉動,可惜當時晴姑娘文筆不佳,否則搞不好還真會寫篇感人熱淚的「祭蠶二郎文」出來,被後世文壇併入抒情文第四傑……
好啦,以上純屬癡人說夢,請不要理會發瘋的某人晴,我們下回見!
☆☆
♥
☆☆好
睇
☆☆
♥
http://www.happyfunnyland.com
♥
☆☆好
睇
☆☆
♥
☆☆
作者:
佳佳
時間:
2010-4-30 20:03
^^
作者:
hong06
時間:
2010-4-30 23:42
4#
shek
睇下
作者:
ANNY0321
時間:
2010-5-3 12:51
3#
shek
謝謝分享:)
作者:
maylinlimay
時間:
2010-5-8 12:48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水晶
時間:
2010-7-14 15:40
thanks! =]
作者:
water0033
時間:
2010-10-30 02:47
thanks a lot
作者:
zzwing
時間:
2011-7-7 09:26
thx
作者:
twiggy
時間:
2011-10-5 09:48
谢谢分享
作者:
patty0713
時間:
2012-4-25 17:23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peach558
時間:
2012-4-26 00:38
謝謝分享
作者:
Xianyi
時間:
2012-4-26 23:31
謝謝分享
作者:
arlene841010
時間:
2012-4-30 19:53
謝謝
作者:
粉紅我最愛
時間:
2012-9-18 19:57
好笑
作者:
rz339
時間:
2012-11-6 23:29
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Sstella
時間:
2013-12-18 19:47
t h x
作者:
vampire50618
時間:
2014-3-23 22:30
謝謝
作者:
li6622
時間:
2014-3-25 21:49
thx
作者:
890803
時間:
2014-3-25 23:46
Thx for sharing
作者:
mute66
時間:
2014-8-26 13:49
thx
作者:
linghan1985
時間:
2014-8-27 16:31
谢谢分享
作者:
PG-love
時間:
2014-10-19 08:37
Thanks
作者:
雲舞冰焰
時間:
2015-4-25 10:35
3q
作者:
rinto
時間:
2015-4-26 01:46
Thanks
歡迎光臨 HFL (http://happyfunnyland.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