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楓《欽點萬能情人》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29日

這個對她冷漠到不行的人,是她自小便相中的那個新好男人嗎?
以前的他不僅溫柔又體貼,對她更是有求必應。
可她不過是出國深造一點點時間,他他他……竟完全變了個樣──
不只在態度上變得異常冷淡,連兩人小別後的約會,他都特地找個大電燈泡來鬧場,
害她原本打算「傲嬌」一下的計畫立刻破功……
可雖然他表現得如此冷冰冰,她卻還是能感受到他對她的在乎──
在她不慎受傷流血時,他邊罵卻邊幫她包紮的動作讓她感到窩心不已,
原以為只要她再加把勁,定能找回兩人過往的感覺,
卻沒料到他竟開口請她對他放手?!怎麼會這樣……

人生中的第一次            季楓

  這是季楓人生中的第一本言情小說!

  發現寫一本小說要比預想的難上許多——尚未動筆之前,腦中分明閃過了許多情節,但在動筆後,要將這些閃動的畫面串連在一起變成一個故事,就是一件很浩大的工程了。

  施工的過程中也發生了一些意外,像是男、女主角偏離原先預定的個性,如女主角任永晴原本設定偏重於描述她有點驕縱、任性的大小姐脾氣,但不知為何,卻變成了傻大姊一枚;男主角也從稍冷淡的酷哥形象變成了笨蛋二號……

  萬幸的是,儘管過程和原先想像的有些出入,但想描寫一個莫名堅持的愛戀,永遠只看著一個人、只為他開心難過,在愛情面前放下自尊和驕傲,變成了個傻瓜的女人,這部分任大小姐的詮釋勉強算是及格吧?

  至於裴大少,雖然不酷,在數不盡的無奈中慢慢習慣了注視對方,進而去關心她、喜歡她,也算跟原先的想法相去不遠。

  記得在哪里曾看過這麼一句話:放手寫吧!主角自會帶領你到他該去、想去的地方!但願此話不假,裴大少與任大小姐終是有情人終成眷屬,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去囉!

  文至於此,最新的發現是……

  寫序文似乎又比寫小說來得難上一些——尚未動筆之前,腦中分明盤算過千百個可以拿來充填版面的話題,但實際動筆後,居然只值四百個字?!

  雖然還想再閒聊一會兒,無奈腦袋空空、無言以對。

  總算讓我等到施工完畢的這一天,也感謝書本前的看倌們用心看完此作,萬一連我不知所云的序文都字字看盡,還請容我致上最高的謝意。

  在言情小說的這部分尚稱不上熟練,也仍在摸索中,但盼下次見面能摸出個所以然,寫出更成熟、更有趣的作品。在娛樂消遣之餘,若能帶給人一點對於戀愛的憧憬,那就再好不過了。

  在寫序的這個部分,完全就是個摸不著頭緒的新手,但盼下次見面也摸出一點頭緒,能寫出一篇人人稱道的序。

  所以這一次,就先讓我這麼混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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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身上穿著的是最新款的春季洋裝,腳上踏的則是上個月才剛發表,2010年限量版夢幻高跟鞋;她手裏拿的是知名品牌雜誌當期的主打名牌包,至於脖子上戴的鑽鏈則是專為她設計,由巴黎名匠精心打造、世上僅此一條,是她二十歲時的生日禮物。

  撇開這些不說,單就臉上那副將她襯得更高高在上的墨鏡──尋常人就算不吃、不喝的存下一整年的薪餉,恐怕也未必買得起!

  就算是對名牌一竅不通的外行人,也能輕易看出她身上每一個配件都是價格非凡的高檔貨。

  此人必定身價不凡!

  拜這身行頭所賜,儘管機場外人來人往,她仍顯得特別搶眼。

  偶有路過的男男女女對她投注了多一點的眼光,並對著她竊竊私語,但她完全無動於衷,彷彿很習慣旁人的目光似的;她的下巴微仰十五度,塗了唇膏而顯光滑的嘴唇全無笑容,顯得有點不可一世的姿態。

  約在她蹙眉看了第三次手錶時,一輛黑色轎車駛來,在她面前停下,只見駕駛座的司機慌張的打開車門,恭謹的對她行禮,而後上前接過她手上沉重的行李包,再為她打開車門。

  “怎麼這麼慢?”她一開口就是不滿的抱怨,順手拿下墨鏡瞪視著來人。

  “是、是,實在很對不起,小姐臨時改了班機,稍早一接到電話,夫人就讓我馬上趕過來了。”年輕的司機顯得有些局促不安。

  “就算是這樣,還是太慢了。”她姿態從容的坐進後座,並不接受他的解釋。

  “是、是,下次我會注意的。”司機小林邊說邊替她關上車門,而後鑽進駕駛座。

  “你就是那個新來的司機嗎?”她隨口問道。

  “是、是,去年九月份才來的。”他的態度恭敬而拘謹,還是有些緊張。

  “老李呢?”她又問。

  “李伯這兩年身體不太好,說是退休養病去了。”

  “是嗎?”她隨口回話,對這話題似乎不甚關心。

  待司機小林系好安全帶,她才將早已握在手裏的便條紙遞向前座,“載我到上面這個位址吧!”

  “小姐不先回家嗎?”小林有些詫異的接過紙條──夫人可是吩咐了要儘快將小姐帶回去的。

  “家是要回的,”她邊說邊望向窗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只是在回家前,我想先去見見他。”

  他?

  他是誰?

  在這戶人家工作久一點的,對“他”這號人物肯定不陌生!

  但司機小林是去年才來的,那時小姐還在國外念書,他也僅是憑著客廳裏的那張照片才知道傳說中的大小姐長得是什麼模樣,但對大小姐口中的這個“他”,還真是讓他聽得一頭霧水。

  但司機小林沒有多問──當人家司機的嘛!好奇心別太重,老闆的私事還是別過問得好。

  嘴巴顧得牢,把分內的事做好,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思及此,小林只是答應了一聲,認分的開車往紙條上的地址前進。

  任永晴,華元集團總裁的掌上明珠。

  由於任氏夫婦晚年得女,唯一的手足大哥又和她差了足足二十歲,因此任永晴無疑是任家最受寵的尊貴小公主,任家上下莫不把她當成是塊寶,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呵護備至。

  瞧她的名字:任永晴,便是任氏夫婦對這唯一的寶貝女兒最大的期盼──期盼她這一生諸事順遂,無風無雨、無苦無難、永遠天晴。

  而他們的實際作為確實也朝著這個目標前進:盡其所能的給她最好的,努力實現她的每一個願望,和所有極度溺愛孩子的父母一樣,任氏夫婦也致力於為他們的寶貝女兒鋪一條平坦舒適的道路,防堵一切可能跌倒的地方,為的就是不想讓她受到一點傷害。

  就是這分寵溺,才讓她養成了任性又不太為別人著想的個性,兼還有著點與年齡不符的孩子氣。

  但人的一生,哪有這麼簡單?

  任氏夫婦仍有力有未逮的時候,畢竟他們再神通廣大,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的守護在她身邊。

  受傷是在所難免,願望……也不是每一個都能替她實現,而其中最讓人感到力不從心的,便是任永晴的“他”!

  值得慶倖的是,也因為如此,讓她明白了並非凡事都能遂己所願,金錢買不到的東西就只能夠靠自己努力了。

  也只有在遇見這個“他”的時候,任大小姐就像是變了個人似的,所有的任性全都收到一旁,一下子就變成個傻氣、天真、戀愛中的大姑娘。

  這多少平衡了一點她被寵壞的個性,讓她不至於糟糕透頂。

  “小姐,就是這裏了。”小林將車子開到巷子裏的一處公寓前停下。

  “是嗎?”她搖下車窗,半信半疑的問:“你確定嗎?”以他的身價,怎會住在這種地方?

  “按上面的位址來看,應該是這裏沒錯。”小林指著門牌說道:“小姐要找的人就住在這棟公寓的四樓七號。”

  小林畢竟還是新人,對自家小姐的心思所知不多,對他來說再正常不過的公寓,在任永晴眼中卻是“破舊不堪”的房子。

  基本上,尋常百姓住的樓房公寓,在她眼裏都是“破舊不堪”的,她大概很難想像竟然有人能住在一個連她臥房都比不上的地方。

  特別是她的“他”!

  說起這件事,可就是說來話長──

  約莫是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吧!

  更確切的時間,或是怎麼開始的,沒有人記得起,總之,不知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戀上了那個“他”─—長鴻科技的公子裴謙。

  從小永晴嘴裏吐出來的話語推測,那時的她大概是將所有的空暇時間全都用來跟在裴家少爺後頭當個跟屁蟲,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觀察著偶像的一舉一動。

  每天回到家,就聽她左一句裴謙、右一句裴謙的報告著今天的觀察發現─—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紀錄。

  “裴謙今天午餐夾了好幾個香菇,所以我也夾了。”晚飯時,她率先報告道,平時最討厭的香菇,因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變得美味異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謙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說,他最喜歡的顏色是綠色。”從此以後,小公主瘋狂愛上了綠色。

  “裴謙今天上了六次廁所。”很遺憾的,她努力過,但只上了五次。

  他倆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級,小永晴卻對他前後左右的同學了若指掌,有時甚至連對話的細節都能清清楚楚的講述,令人為之驚歎。

  她就像個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著偶像裴謙東奔西跑,只差沒把他供在家裏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婦一開始只是一笑置之,本來小女孩嘛!情竇初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眾人都不以為意,都以為過一陣子她的熱情消退了,也就好了。

  可誰知道,小永晴對裴家少爺的關注與迷戀非但沒有減少,反而與日俱增。

  幸好,靠著寵女至極的任家老爺、夫人的關係,她這癡迷之路也算走得順遂──從國小六年級開始,到國中、高中、大學,她和裴家公子讀的是同一間學校、念的是同一個班級,讓她終於能光明正大的跟她的“他”近距離接觸,結束三年默默跟在裴家少爺背後的辛酸日子。

  她的房裏擺滿了裴謙的照片,她吃他喜歡吃的菜、讀他喜歡讀的書、聽他喜歡聽的音樂、說他最常說的口頭禪……

  平日裏她最喜歡上學,最討厭放假─—尤其是寒暑假,簡直就是讓她度日如年!

  任氏夫婦捨不得寶貝女兒承受相思之苦,終日憂愁煩悶,遂在升國一的那個暑假帶著她出席裴家的一場宴會,正式將她介紹給裴家夫婦,也讓她想見裴謙的心能得償所願。

  裴家夫婦知悉她對自家兒子情有獨鐘後,大力支持他倆的“戀情”,尤其是裴夫人,三不五時就邀她到家裏作客,製造她與裴謙獨處的機會。

  對任大小姐來說,寒、暑假總算不那麼苦悶了。

  這幾年下來,裴家夫婦對她疼愛有加,早把任永晴當成是未過門的媳婦。

  現在呢!只消裴家少爺裴謙點個頭,兩家大概就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為他們籌畫婚事,讓這兩個從小一塊長大的青梅竹馬拜堂成親──儘管這“從小一塊長大”的“青梅竹馬”,含混了太多人為的刻意。

  只是,這當事者之一的裴謙,心裏又是怎麼想的呢?

  見她遲疑不前,小林好心的問道:“小姐,要不要我陪你上去?”

  “不用了。”她皺著眉仰望,將整棟公寓盡收眼底,“我自己上去就好,你留在這裏等我吧!”

  再怎麼看,這棟小公寓實在是不怎麼樣……也許裴謙就是想體會體會平民百姓的生活,故意住在這種房子裏的吧?

  聽裴伯母說,裴謙搬到外面住了,還堅持開了一家小店,說是想體驗更多的生活經驗,學習獨立自主。

  據說為了這件事,他和伯父還大大的吵了一架。

  一想到這裏,任永晴的嘴角就開始泛起笑意──確實很像是他會做的事情呢!

  他一直都是這樣的人,不照著大人們安排的康莊大道乖乖前進,反而自己辛苦辟徑,只願走自己想走的路;他很有想法,絕不隨波逐流。

  而她一直都很喜歡他這一點。

  尋常企業的公子少爺,有幾個能像他這般有勇氣?

  換了是他,又更了不起了──畢竟他可是獨子,是長鴻科技未來的接班人耶!

  只是看看這棟破房子……她事先還真沒料到他過得這麼……

  兩年前,她覺得自己在他身邊有著太多的不足,因而決定出國學習,增長能力之際,也拓展自己的視野,做個配得上他的好女人。

  兩年的時間不算短,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氣才下定決心的。

  畢竟他也曾為了她做過許多的努力:跆拳道、空手道、吉他,甚至還為她學習烹飪。

  她也有想為他做的事,她不想再像從前那樣總因心有餘而力不足,只是一味的接受,卻無能力付出。

  在國外有專人負責服侍她,她尚且覺得苦悶;裴謙一個人在外,沒人照顧,凡事都得自己打理,豈不是更辛苦百倍?

  他和她都一樣,以前住在家裏,事事有人為他們打點得妥當,過著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什麼都毋須擔心。

  但現在,他一個大男人的,要怎麼收拾?

  大概是放任著家裏亂成一團,三餐也沒能正常的吃喝吧?

  不過沒關係,兩年過去了,她回來了──她會幫他打掃房間、為他準備三餐,讓他在專心體驗不同生活經驗之余,全無後顧之憂。

  凡事都可以學習,為了他,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小林,你幫我瞧瞧,我看起來還好嗎?”任永晴彎下身子在後照鏡前一會兒調整衣服、一會兒梳理頭髮,順便檢查臉上的妝,做最後的審查。“眼睛有點腫吧?”伸手輕撫過眼圈。

  這該不會就是近裴謙情怯吧?

  人家都說:小別勝新婚,可她和裴謙異地相隔了兩年,其間雖有聯繫,卻一次也沒見過面,足可稱得上是“大別”。

  他會想她嗎?

  久別重逢,他會不會為此而感到驚喜呢?或者是覺得失而復得,讓他比從前更加珍惜她的存在?

  還是說……這一別,實在是別得太久了,讓他對她的感覺漸漸轉淡,不知不覺的便忘了她,另覓新歡?

  喝?!

  那怎麼行?

  胡思亂想!真是胡思亂想!要知道這兩年來,她可是沒有一天不想著、念著他,盼的不就是此時此刻嗎?

  眼看他就近在咫尺,他倆馬上就能見面了,怎麼反倒是她在這裏自己嚇自己呢?

  “小姐看起來好極了,比電視上的女模特兒還要漂亮呢!”小林半是拍馬屁,半是真心的回答──無預警的被徵詢意見,他只能小心的斟酌用語。

  任永晴對著後照鏡微微一笑。

  也是,在國外,她沒一天鬆懈保養,用最貴、最好的保養品,進最知名的美容院,請最上等的髮型設計師……用錢堆積出來的美麗,就是為了成為一個能讓他帶出門覺得面上有光的女人。

  費了這麼多心思,又怎會徒勞無功?她也真是杞人憂天了。

  應該訝異、驚喜,還是個溫柔的微笑,又或是輕輕的拉起她的手?對於初逢那一?那他會有的表情,她早就想過千百回了。

  至於她,優雅的微笑,抑或是在開門的瞬間舉起手高喊“Surprised!”,並沖上前去給他一個熱情的擁抱,還是學學偶像劇裏帶著滿滿情感的輕聲說一句“我回來了”。

  對於初逢那一?那她該有的反應,老實說,她也早已想過千百回了。

  只是,若有人和她有過一樣的幻想,恐怕要大失所望了,因為在門開的那一刻,上述景況沒一個成真!

  “你……你是誰?!”愣了足足有兩秒鐘她才回過神來,記起了該詢問眼前這名睡眼惺忪、衣衫淩亂的女人的身分。

  這女人正倚靠著門框,一臉莫名其妙的瞅著她瞧。

  “一大早到別人家按門鈴,為的就是要質問對方是誰嗎?”那女人一臉不耐的揉了揉眼睛,“我才想問問你是誰呢!”

  大清早的,擾人清夢!

  任永晴的嘴角抽搐著──一個女人……大清早的在自己男人家裏,還是這副睡眼惺忪的模樣……

  換作是任何一個女人,在這種時候,出於本能的,都會因此觸動心中的警鈴大作,警告她此女非善類,是敵人!

  一下子她全身上下的細胞都緊繃著,處於一種隨時備戰的狀態。

  她是誰?

  這女人竟敢這樣問她?

  “我是裴謙的未婚妻。”任永晴挺起胸膛,驕傲不可一世的斜眯著眼睛打量眼前的女人,再自然不過的宣佈這個?造而來的頭銜。

  “未婚妻?”那女人迷糊的重複著她的話語,腦袋還沒清醒,“我可沒聽裴謙哥說過他有個未婚妻。”說著還打了個大呵欠,一點也不把她的話當成一回事。

  “你跟他是什麼關係?他有必要凡事都向你報備嗎?”任永晴冷哼一聲,實則內心有些心虛。

  “嘖!”倚著門的女人見她態度不佳,撇了撇嘴,小聲嘀咕道:“該不會是電視上演的那種,自作多情,硬給自己冠上名分的瘋女人吧!”

  這女人話說得不夠小聲,還是被任小姐給聽見了。

  “你說什麼?!”任永晴瞪大了眼睛、低喝了一聲,因這女人隨口的一句話,意外道中事實而讓她感到火氣直沖、老羞成怒。

  這女人、這女人是個什麼東西?竟敢暗罵她是瘋女人?!

  就算……就算她還不是裴謙的未婚妻,早晚也會是的!

  而且她和裴謙的關係匪淺,豈是隨便一個來路不明的女人可以比擬的?

  “是誰啊?”就在她怒急,氣得漲紅了臉時,熟悉的男性嗓音從倚著門的女人背後傳來,門被打得半開。

  是裴謙!

  朝思暮想的裴謙,她終於見到了,卻是在這種出乎意料的情況下。

  “哦!”這是他見到她的第一個反應,亦是她先前從沒想過的!“不是下午才回來嗎?”說著他也打了個呵欠。

  “她說她是你的未婚妻呢!”倚著門框的女人笑著回頭向他報告剛才的對話。

  任永晴一下子低垂著頭,方才的氣焰全沒了,就怕他毫不猶豫的拆穿她的謊言,讓她成為笑柄、成為這討厭鬼口中的瘋女人,因此她別過臉不敢看他,嘴巴卻還不認輸的噘得高高的。

  “未婚妻啊……”他若有所思了一會兒,才無奈的歎口氣道:“她真的是我的未婚妻。”

  任永晴詫異的抬起頭看他,沒料到他會在別人面前這麼回答。

  他向來討厭她這樣亂說話的,只是剛才她意料之外的見了個女人來開門,一時慌張……急著想宣示所有權,才會隨口這麼說……

  至於倚著門的這女人則是大吃一驚,“你不是單身嗎?”

  “還沒結婚之前,都算單身羅!”他聳聳肩,“昨晚沒睡好吧?辛苦了,趕快回家休息吧!”

  “嘿嘿……”那女人都已離開好一會兒了,任永晴還在一旁的沙發上笑得花枝亂顫,心裏無限重播著裴謙說她是未婚妻時的那一幕。

  “你也該適可而止了吧?”直到裴謙終於看不下去,無奈的開口打斷她繼續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因為、因為你剛才說……”她臉上的喜悅壓根藏不住。

  “我說你是我的未婚妻。”他沒好氣的回答,就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

  “所以……”那些平日裏習慣了她小姐架子的人,見了她現在這副喜孜孜的模樣,怕是都要跌破眼鏡的。

  “所以,”他轉身面向她,鄭重申明,“你千萬別想太多。”

  “咦?”又是她沒料到的回答,任永晴收起了笑容,面露疑惑。

  都說了是未婚妻,怎麼可能不想呢?

  事已至此,裴謙只得捺著性子解釋給她聽,“喏!你在人前自稱是我的未婚妻,要是我否認了,你豈不是面上無光嗎?所以我只好順著你的話說。”

  “可是……”

  “沒有可是!”他語氣強硬的打斷她,“你和我都很清楚,這不是事實!”百般無奈的一攤手,“我要是不這麼說,萬一你老羞成怒,找人去對付我的女助理,她豈不是很倒楣?”

  “我才不會呢!這種事我可是連想都沒想過。”她不服氣的嘟囔,幹嘛說得她好像有多壞心眼似的?

  她確實是覺得那個女生很討厭沒錯,可哪像他那樣腦子一下子轉那麼快?她就只是生那女人的氣,頂多……在心裏咒?一下那女人吧!除此之外,別的就真的沒多想了。

  “哦!”他隨手拿起茶几上的礦泉水喝了一口,對她的辯解不甚在意。

  任永晴也不介意,她從沙發上站起來,在他家裏轉了一圈,邊打量著──小是小了一點,倒是整理得挺乾淨的,跟她預想會看到的情景不太一樣!

  看來她想像個甜蜜小妻子那樣為裴謙收拾家務的心願是落空了。

  “還以為你工作忙,大概沒時間打掃了,沒想到你把房子整理得這麼乾淨。”她有些落寞,但還是不忘誇獎一番,因心上人莫名的感到驕傲。

  “哦!”剛走到浴室刷牙的裴謙含糊的應了一聲,“有人幫我打掃。”

  “是、是嗎?”出乎她意料之外的回答讓她懊惱的皺了皺鼻子,感覺分內的工作被不知名的人給搶走了。

  可她不死心,又接著問:“三餐沒有好好吃吧?伯母說,你為了店裏的事忙得焦頭爛額,我看你好像瘦了一些,沒按時吃飯嗎?”

  “哦!”他刷好牙,正在刮鬍子,“三餐也有人打點了,應該是還好吧!”

  “是嗎……”任永晴嘟起嘴。

  雙重打擊啊!飯也有人做了,家也有人整理了。

  唉!怎麼就這麼巧?從見面一開始,每一件事情都跟她想的、希望的、期盼的完全不一樣!

  像是老天爺故意要捉弄她,跟她作對似的!

  說起來,為他打點的該不會就是剛才那位女助理吧?雖說是助理,這樣待在老闆家裏一整晚還是太誇張了吧?

  她當然相信裴謙,可是……這也很難說,裴謙自然是沒問題,但難保那女人對他沒有不該有的非分之想。

  任永晴甩甩頭,努力甩掉這些縈繞著她腦袋裏轉個不停的臆測,重新堆起笑容,“你還沒吃飯吧?在國外時我學會做法式土司,大家都說我做得特好吃呢!要不要我幫你做一份當早餐?”興奮的提起左手的提袋,“來的路上我已順道買好材料了。”

  “隨便。”他轉身走進臥房,對她的手藝毫無興趣,對“大家”所說的“特好吃”更是不抱任何期望。

  得到他的許可,任永晴趁著他更衣時,拿著材料哼著歌,到廚房裏為心上人做料理。

  呵!總算有一件事情像樣了,她現在看起來真的像極了一個為丈夫準備早餐的體貼妻子吧?

  一想到就讓她心花怒放。“你的店最近怎麼樣?需要我幫忙嗎?”在廚房裏與他隔空對話。

  “不用。”

  “不必跟我客氣,我……”

  “我已經把那家店讓給別人了。”他換上襯衫,平淡的答道。

  “咦?什麼時候的事?”她詫異,呆愣了一下,忘了繼續手邊的工作。

  伯母說,裴謙非常喜歡自己的那家咖啡店,還為了那家店費了許多心思,怎麼輕易就讓給了別人?

  “上個星期吧!”他隨口答道。

  “為什麼?”

  “本來就沒打算開一輩子啊!”著裝完畢,裴謙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穿襪子。

  “可是……你不是很……”她還想著要到他的咖啡店去當免費服務生,天天見到他,跟他一起工作呢!

  在忙碌之餘,彼此恰巧的抬起頭,眼神交會的瞬間,掛上一抹會心的微笑,為對方打著氣,這畫面多好呀!

  在她發呆的這一、兩分鐘裏,裴謙把襪子也穿好了,從沙發上站起來整了整衣服,又扣上袖口的鈕扣,“我該出門了。”他說:“今天和我爸約好了要去公司一趟。”

  “咦?!”她聞言,恍如大夢初醒,著急的從廚房裏跑出來,“我還沒做好早餐呢……”才這麼一點時間,哪趕得及為他做好早點?

  裴謙瞥了一眼牆上的時鐘,“沒時間,不吃了。”

  “可是……早餐很重要啊!不能不吃的。”她囁嚅的說著,像個小媳婦似的──平日裏大小姐的模樣,在碰上他就全沒了!

  “路上我會買個現成的吃。”他轉頭看向她,沒有笑意,“你也是,難得回臺灣了,應該先回家去吧?伯父、伯母肯定很想念你。”

  “不急。”她笑笑的說,下意識將油膩膩的手往昂貴的名牌洋裝上擦拭,“在國外,我們天天用視訊對話,倒是跟你……”

  “天天視訊對話也比不上面對面的對談,伯母肯定是盼急了,你應該快點回去。”他說著,走到門口,拿出了一雙黑色皮鞋,轉頭望向她:“怎麼?想要我送你回去嗎?”

  “咦?你可以送我嗎?”她喜出望外,馬上將還在樓下盡責認分等著她的司機小林拋到九霄雲外。

  “不行!”他卻馬上拒絕了,彎下腰換上皮鞋,“我趕時間。”

  “是嗎……”她馬上又像顆泄了氣的皮球似的,“不然我讓我的司機……”

  “不用了,我自己開車比較方便。”他打開大門,站著等她,“不走嗎?”

  她一時拿不定主意,回頭望了一眼她做到一半,還來不及成形的法式土司。

  “擱著就好,回頭我再叫人來收拾。”他說,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

  “哦……”不得已,她縱有為難,也只好邁向大門,跟他一起出去。

  裴謙鎖上門,不等尚在失魂落魄的任永晴回過神,自個兒大步離開,“喂!走這麼慢,不等你了喔!”

  她只得一蹦一跳的跟上他下樓的步伐,任永晴邊走著,邊怔怔的望著他的背影。

  兩年了,她還是好喜歡他!

  可是,兩年了,他們的距離好像一點也沒縮短的跡象──他還是那樣,大步邁向前,頭也不回;而她也還是這樣,追著他的步伐,跟不上就只能這樣怔怔的看著他的身影。

  是她的錯覺吧?

  怎麼可能連一點點的進展都沒有呢?

  啊!也許是近了一公分?不!說不定有五公分呢!只不過僅靠肉眼測量得不實際,難以分辨。

  任永晴看看自己的腳,再看看他的腳,專注的衡量著他倆的距離,一時想得太出神了,腳步一個不穩,便傾身往前栽了下去。

  幸好是跌在樓與樓之間平坦的那一塊。

  裴謙以眼角餘光剛瞄到這一幕,快步撲過去想接住她,卻反而被她壓在身下。“老天!”

  他無奈的叫了一聲,“大小姐!拜託你走路時不要發呆好嗎?尤其是走樓梯的時候。”

  他拉她起身,然後用力拍了拍西裝,也順道為她拍去背後的灰塵,“喝了兩年的洋墨水,怎麼還是一點長進也沒有啊?”

  他邊皺著眉頭抱怨,邊不甘願的像牽小孩似的拉著她的手,放慢了步伐配合她的速度下樓。

  這樣一個小動作,讓她的嘴角忍不住又泛起了一個甜蜜的微笑。

  就說吧!裴謙是面冷心熱──外表看起來這麼酷,心裏卻是關心她的。

  嘿嘿!

  她也真是的,怎會為了這麼一點小挫折就覺得垂頭喪氣呢?

  為了他,說什麼她也不會輕言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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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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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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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zhou5960 發表於 2011-3-2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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